为积极参与德清县开展的“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文明出行:我响应、我示范”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作为莫干山镇劳岭村辖区的居民,我们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家人遵守法律、文明出行。
  二、不驾驶无牌、无证的机动车。
  三、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驾驶机动车。
  四、驾驶和乘坐机动车时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戴上安全头盔。
  五、依法参加机动车年检、年审和保险。
  六、饮酒后不驾驶机动车。
  七、出行不乘坐拖拉机、农用车等货运机动车。
  八、不驾驶报废机动车。
  九、依法驾驶机动车,不超载、不超速。
  十、在路上骑自行车和行走做到文明、守法、靠右行,不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
  承诺人(户主):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