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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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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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由买方购进卖方售出以下商品
  一、付款方式:货到装机合格后30天内付全款的95%即¥332500、00元,余款5%即¥17500、00元作为质保,壹年内付清。
  二、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三、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四、安装、验收与培训
  1、买方应按卖方提出的要求,负责准备场地并负担有关费用;
  2、买方在收到本合同货物(设备)并准备好场地后,应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买方的安装通知后的两天内,派出工程师前往并到达安装现场;
  3、卖方所派工程师(与买方有关人员一起)负责开箱验机;
  4、卖方工程师负责免费安装调试,与安装有关的其他费用(如材料费等)按合同规定执行;
  5、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买、卖双方代表共同在验收书上签字;买方同意在验收合格并签字前,该设备不作临床使用;
  6、验收合格并签字后,卖方负责对客户的直接使用者(2名)进行外院培训;培训期一个月,培训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五、保修
  1、本合同所规定设备的保修期为壹年(消耗品除外);
  2、保修期内的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书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须无特殊条件),赶到客户现场进行维修;
  3、卖方对保修期内的设备提供预防性保养服务;
  4、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六、违约责任
  买方未付清全款前,本合同以下的仪器所有权属卖方。
  1、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卖方支付货款,若买方未能按合同付清全款的95%,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所售仪器。
  2、若买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未付清全款的95%,则所有费用(运输费、磨损费、人工费)由买方承担。涉及正常调试时试剂消耗,所消耗试剂款由买方支付。
  七、未尽事宜,见双方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有签订本合同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后三十天内,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向签订本合同的双方共同约定的仲裁机关提起仲裁,有仲裁机关做出最后裁决,此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买方:
  开户行:
  账号:
  签约代表:(盖章)
  日期:
  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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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代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