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_______有限公司:
兹有号:_______,由年6月29日起全权代表本公司收取贵司支付的合同款项人民币6000.00元。
受托人在上述授权内所为的行为及所生的后果,本公司均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与贵司无关。
本公司在对本委托书提出终止的书面文件前,本委托书始终有效。
委托人(公章):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