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级建筑工程技术(1)班汪、洪xx同学于20xx年6月5日晚在校外聚餐,饮酒后发生冲突,洪失手(甩酒瓶)将汪头部划伤。事后,两人认错态度较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第一款和第二十条,经系部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汪警告处分、洪严重警告处分。
建筑工程系
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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