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呈报的《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和法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 令20xx年第8号)第一十,经审查,准予你司变更以下事项:
一、同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吴将持有的6.67%股权(认缴100万元,实缴100万元)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阀门销售有限公司。
二、同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和总经理的变更。
(一)同意吴担任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和总经理;
(二)同意蓝、吴、陈和吴担任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三、同意你司据此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请于本批复做出后30日内办理完成上述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相关文件复印件提交至我办备案。
xx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x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