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部经济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转让持有上海奉发建设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收悉,为规范做好集体企业转制工作,经镇研究决定如下:
1、同意你公司转让持有上海奉发建设有限公司48.85%股权;
2、同意股权基准日为20xx年6月30日;
3、同意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上海奉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审计、资产评估;
4、同意转让价格按以我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后评估结果为依据,即按评估后对应的股权价值作为转让底价;若股权价值评估后不满2500万元的按2500万元转让;
5、同意股权转让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若有两个以上受让人,则通过竞价决定受让人、转让价格。
6、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特此批复
浦东新区书院镇
20xx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