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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管理制度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一、人必须提前15分钟,人员在人员未到场或未完成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岗。

  二、人员应将本班情况及遗留工作作详细记录,并向人员如实反映。

  三、人员应认真阅读值班记录,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况,如人员休假后上班,应同时阅读休假期间的工作记录,了解整个工作运行情况。

  四、人员应明确回复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人共同核实、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及运行参数,包括各安全附件、运行设备、工具、钥匙、环境和设备卫生等。

  五、人员发现人员未认真完成有关工作及已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人员提出,如人员不能给予明确的'回复或不加以改善,人员可拒绝,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六、在处理设备及附属设备事故时,不得进行,人员应坚守岗位,继续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指挥人员配合工作,在此情况下人员应经上级主管同意方可进行工作。

  七、当检查工作完成,并且人员无其他疑问后,方可进行交签名工作。

  八、交工作一旦完成,人员则负责全系统的安全运行操作。

  九、调休、事假、公休应提前通知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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