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二、 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 交货地点:
  四、 运输方式:
  五、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七、 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 百分之三十 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八、 供货时间: 年 月 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时提货,并在 年 月 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九、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规定执行。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三、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五、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六、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