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麻醉后病人随访三天,对神经、呼吸、循环、消化和泌尿系统进行逐项观察和检查;
2、每次随访结果详细记录在麻醉记录单上,发现不良情况应继续随访;
3、遇有与麻醉有关的并发症,应会同病房主管医师共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且随访至病情痊愈。
4、如发生麻醉意外事故、过失等,应分析病情,协同处理,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讨论并向医务处报告;
5、每例麻醉病人,均要认真总结,要有麻醉前、麻醉中和麻醉后的完整记录,以积累资料和总结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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