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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合同书(4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家庭装修合同书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管线和设施。

  五、第一条第8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的10%。

  七、第二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中写明送达时间、送达地点。

  八、第五条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九、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予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十、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一、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

  十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可向上海建设交通网查询。

  十三、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家庭装修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居室室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户型 (详见施工图)。

  3、施工项目量: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只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3)乙方部分包料及全包工;

  5、工程期限 个工作日(以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日为标准)。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注:工期顺延天数未计入)。

  第二条: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设计、施工图纸

  双方协商确认施工图纸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甲方自行制作并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工程项目增减或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增减或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认书面工程项目增减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项目增减单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施工现场和现场的移交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能正常施工的现场条件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宜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

  (3)负责到小区物管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各类费用,如小区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甲方应负责与小区相关部门协商、缴纳;

  (4)乙方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审批手续证明,交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收留备案。

  2、乙方的施工现场职责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施工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的煤气管道,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工程完工后负责初步清扫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的移交

  (1)甲方有权利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有义务积极配合材料进场、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签认手续;甲方不在期间,指定 为代理人对进场材料、 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程变更等进行签认;

  (2)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一项、多项工程有权利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确认该异议成立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以达到合同约定;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一项或者多项工程返工、修理的,工期应相应的顺延,并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第六条:材料的采购和进场

  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装饰工程预算书》的要求,材料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的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期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的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支付款项时间或其它因素所引起的工期顺延。

  3、停水停电以及小区规定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的工期顺延。

  6、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时间的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7、施工中,甲方私自要求乙方施工人员擅自增减或变更工程项目所造成的工期顺延。

  8、人力不可抗拒工期顺延。

  9、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期不变。

  第: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以国家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__》为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如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云南省家装中心投诉调解部对工程质量进行认证,经认证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经认证若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接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逾期未进行验收的,或者未经验收有任何使用行为的,视为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十条:工程款的支付

  1、双方经协商同意工程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预付款 元,大写: 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确认结算书时支付完毕;

  (3)其他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认可,甲方在工程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甲方签字时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尾款。若甲方有异议应在接到资料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者无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为甲方已确认结算书。

  2、甲方付款必须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或者将款交给乙方指定的人员,在乙方指定人员收款的情形下,甲方必须在该人员持有乙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收款授权委托书的条件下才能支付,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半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损害赔偿金;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需付工资及相关材料费。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覆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当地有关建设部门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解决,如诉讼则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公司负责人:

  住址:

  公司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装修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装修地址:

  乙方(受委托方):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经甲乙双方协定,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住宅户型: 室厅

  2、施工总面积:

  3、委托方式:

  (1) 包工包料:

  其中:木地板由甲方购买,其品牌价格,,质量由甲方签字认可。

  (2) 部分包工包料:

  (3)工程工期 天(不含返修及甲方原因)。

  (4)工程总造价: 元(大写: )。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分四期向乙方付款:

  第一期:签订合同之日付工程总造价的15%,计人民币 元,用作备料款和人

  第二期:水电工程完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50%,计人民币 元,用作备料款

  第三期:木制工程结构主体完工之后,付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 元,

  第四期:竣工验收之后,付工程款的5%,计人民币 元。

  1、如果甲方没有及时交纳二期或三期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或解除合

  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增工程项目,必须先变增工程款损失费。

  第三条工程质量

  1、工程内容见施工图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件一)。

  2、甲方自备主要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对各自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承担责任。为了确保工程用料质量,乙方在选点材料商采购材料,如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如甲方自选定材料商,在工程施工中和工程完工后,如有因材料质量引发的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含更换材料费用及维修人工费用)。

  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由乙方全面负责。

  4、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卡,工程进行入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壹年,乙方负责对该工程的非人为损坏进行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超质保期工程维修,由甲方自已付费,乙方派员维修。

  6、工程质量按武汉市装饰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7、工程竣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十日内无故不验收,或末办理移交,强行入住或单独更换门锁,该工程视为验收合格,并且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工作内容

  1、甲方的工作

  (1) 及时办理项目变更及工程验收手续。

  (2) 负责办理施工手续及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审批手续及图纸,不得要

  (3)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出)房屋,对室内留存的家具及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同时列出

  (4) 及时提供合格的自备等。

  (5) 提供施工所需要水电并负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负责协调与物业管理部门及邻里关系,

  (6) 甲方及甲方亲友如对工程及对乙方有意见均须通过甲方代表(或合同委托人)与乙方

  (7) 乙方协助甲方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现场治安、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甲方承担相应

  (8) 工程未移交甲方前,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行强行搬或使用,或更换门锁,如不听乙方劝

  2乙方的工作

  (1)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严密组织,确保工期。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工艺说明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3) 妥善保护甲方留存在施工现场的家具、陈设以及施工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等。

  (4) 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工作,处理好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行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出现意外损失,在无法

  (7)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甲方付清尾款的前提下,,负责督促施工队退出现场,提出工程

  (8) 认真听取甲方意见,对甲方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在内24小时内予以答复。

  第五条项目变更

  1项目增减: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提出修改设计或增减速工程项目时,应事先在继工序前三天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项目变更单并交付新增加的工程价款后方肥进行该项目施工,工期随增加项目量按变更单上所规定的时间顺延。甲方未办妥变更手续,乙方不予受理,按原订合同内容继续施工直至完工。凡甲方直接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

  2材料变更:合同确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 负责弥补。

  (1) 对乙方已购回的材料,甲方除支付双向运费外并按材料的20%支付损失等。

  (2) 对乙方定制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甲方应按原价赔偿乙方。

  (3) 对于乙方所供材料下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等级规格及质量标准不相符的,甲方有权令

  (4) 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指定材料商处购买的材料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工期延续

  1、甲方要求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份内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支付误工费。

  3、因乙方责任,未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不得顺延。

  4、因项目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因此而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5、如因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双方意见不统一,导致无法施工,则双方不承担误工期责任,但工期相应顺延。

  6、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承担其费用,并工期顺延,如乙方原因赞成返工,费用及延期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甲方如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工人修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责任及影响工期由甲方负责。

  8、施工工期跨越国家规定法定假日(春节、五一、十一、元旦)应予扣除工期并注明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自购材料或指定材料商处购材料有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返工及误工费用,且合同工期顺延。

  2、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给对方赞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3、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赞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向武汉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解决

  (2) 向公司所在地诉讼解决。

  (3) 如一方不按约定申请解决,而跨越约定,则另一方可不予理睬,如一方不负责任,故

  意损坏对方声誉,所引发的后果,另一方可保留追诉权力。

  第九条合同修改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个性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手续,签字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力。

  2、合同及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交清尾款,进入保修期,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十条合同文本

  本使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影印件视需要送有关部门。使同及补充协议均需加盖双方印章,签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家庭装修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门店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

  2、施工面积:______。

  第二条: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费、清运费、搬卸费等费用)。

  2、实际费用按最后使用结算。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否则将不与验收。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有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木工项目完工后,付工程总价款50%,计币__元,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所剩工程款__元。

  2、本工程款项不含税收。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工程工期为60天,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误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4、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5、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均由乙方全权负责清理。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第: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签章)乙方:(签章)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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