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家庭装修合同
  甲方(委托方):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装修地址:
  乙方(受委托方):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经甲乙双方协定,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住宅户型: 室厅
  2、施工总面积:
  3、委托方式:
  (1) 包工包料:
  其中:木地板由甲方购买,其品牌价格,,质量由甲方签字认可。
  (2) 部分包工包料:
  (3)工程工期 天(不含返修及甲方原因)。
  (4)工程总造价: 元(大写: )。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分四期向乙方付款:
  第一期:签订合同之日付工程总造价的15%,计人民币 元,用作备料款和人
  第二期:水电工程完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50%,计人民币 元,用作备料款
  第三期:木制工程结构主体完工之后,付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 元,
  第四期:竣工验收之后,付工程款的5%,计人民币 元。
  1、如果甲方没有及时交纳二期或三期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或解除合
  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增工程项目,必须先变增工程款损失费。
  第三条工程质量
  1、工程内容见施工图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件一)。
  2、甲方自备主要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对各自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承担责任。为了确保工程用料质量,乙方在选点材料商采购材料,如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如甲方自选定材料商,在工程施工中和工程完工后,如有因材料质量引发的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含更换材料费用及维修人工费用)。
  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由乙方全面负责。
  4、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卡,工程进行入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壹年,乙方负责对该工程的非人为损坏进行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超质保期工程维修,由甲方自已付费,乙方派员维修。
  6、工程质量按武汉市装饰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7、工程竣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十日内无故不验收,或末办理移交,强行入住或单独更换门锁,该工程视为验收合格,并且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工作内容
  1、甲方的工作
  (1) 及时办理项目变更及工程验收手续。
  (2) 负责办理施工手续及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审批手续及图纸,不得要
  (3)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出)房屋,对室内留存的家具及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同时列出
  (4) 及时提供合格的自备等。
  (5) 提供施工所需要水电并负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负责协调与物业管理部门及邻里关系,
  (6) 甲方及甲方亲友如对工程及对乙方有意见均须通过甲方代表(或合同委托人)与乙方
  (7) 乙方协助甲方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现场治安、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甲方承担相应
  (8) 工程未移交甲方前,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行强行搬或使用,或更换门锁,如不听乙方劝
  2乙方的工作
  (1)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严密组织,确保工期。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工艺说明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3) 妥善保护甲方留存在施工现场的家具、陈设以及施工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等。
  (4) 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工作,处理好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行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出现意外损失,在无法
  (7)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甲方付清尾款的前提下,,负责督促施工队退出现场,提出工程
  (8) 认真听取甲方意见,对甲方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在内24小时内予以答复。
  第五条项目变更
  1项目增减: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提出修改设计或增减速工程项目时,应事先在继工序前三天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项目变更单并交付新增加的工程价款后方肥进行该项目施工,工期随增加项目量按变更单上所规定的时间顺延。甲方未办妥变更手续,乙方不予受理,按原订合同内容继续施工直至完工。凡甲方直接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
  2材料变更:合同确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 负责弥补。
  (1) 对乙方已购回的材料,甲方除支付双向运费外并按材料的20%支付损失等。
  (2) 对乙方定制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甲方应按原价赔偿乙方。
  (3) 对于乙方所供材料下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等级规格及质量标准不相符的,甲方有权令
  (4) 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指定材料商处购买的材料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工期延续
  1、甲方要求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份内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支付误工费。
  3、因乙方责任,未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不得顺延。
  4、因项目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因此而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5、如因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双方意见不统一,导致无法施工,则双方不承担误工期责任,但工期相应顺延。
  6、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承担其费用,并工期顺延,如乙方原因赞成返工,费用及延期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甲方如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工人修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责任及影响工期由甲方负责。
  8、施工工期跨越国家规定法定假日(春节、五一、十一、元旦)应予扣除工期并注明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自购材料或指定材料商处购材料有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返工及误工费用,且合同工期顺延。
  2、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给对方赞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3、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赞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向武汉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解决
  (2) 向公司所在地诉讼解决。
  (3) 如一方不按约定申请解决,而跨越约定,则另一方可不予理睬,如一方不负责任,故
  意损坏对方声誉,所引发的后果,另一方可保留追诉权力。
  第九条合同修改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个性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手续,签字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力。
  2、合同及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交清尾款,进入保修期,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十条合同文本
  本使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影印件视需要送有关部门。使同及补充协议均需加盖双方印章,签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基础家庭装修合同
  春节过后,随着气温的逐渐回暖,有不少买了新房的家庭也开始考虑如何装修自己的新居了。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签订一份内容详尽的装修合同,可以让自己避免陷入装修陷阱。
  “怎样才能做到少花钱,又能兼顾美观和舒适度?”上海的朱先生在装修之前一直考虑这个问题。但待他装修完毕之后,他发现在装修过程中,考虑怎样节省装修成本固然重要,但签订装修合同其实也是一个不能忽略的问题。
  在实际装修过程中,朱先生发现有不少与当初设想不相符的地方,免不了要与装修公司交涉,但是结果往往是自己被装修公司问得哑口无言,因为在装修合同中,很多装修公司事先口头承诺的条件并未写进合同中,这让朱先生有苦难言。
  业内人士表示,有个别装修公司利用消费者对格式合同不熟悉的特点,设置了一些模糊、笼统的条款,用以规避责任、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由此可见防范装修合同陷阱还是十分有必要。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避免遭遇装修合同陷阱呢?下面结合实际案例来进行说明。
  施工工期需敲定
  在装修合同中应该对施工工期做详细约定,以便按时收房。
  案例:广州的凌劲松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这家公司是他朋友介绍过来的,对方对他也是分外热情,并主动提出为他减免设计费等费用,见到对方如此殷勤,他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也就听信了对方的劝说,在施工工期方面并未做约定。但是在装修过程中凌先生发现装修公司总是拖拖拉拉,原本40天内可以完工的装修工程,却耗时近三个月。这使得凌先生平白无故多掏了一个多月的租金,他想追究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但是合同中对施工工期并未做约定,自己毫无胜算。
  点评: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许海波律师表示,在此前接触到的装修纠纷案例当中,不能按时完工而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近年这种状况来有所改善,由于装修公司采取了规范化施工,工期能够控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是他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还是不能忽略这个内容。
  据了解,目前京沪穗三地的装修合同示范文本中均对施工工期做了相关规定,如上海最新版的示范文本中第一条第就是关于工期的规定,开工、竣工时间均能反映出来。据业内人士介绍,根据房屋面积大小、装修的不同程度,施工工期一般是固定的,如一套100平方米两居室,简单装修只需35天左右。
  相应的还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如果不能按期竣工,装修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目前上海的做法是按一定的数额收取违约金,如每拖欠一天,收取50~100元不等。
  付款方式事先定
  装修款如何支付,这也必须事先约定。
  案例:上海的章铮从开发商手里拿到钥匙之后,立即对自己的新房进行装修。在签订装修合同中,装修公司告诉他,上海通常的做法是签订合同之后,便支付全额工程材料款和50%的施工费用,工期过半之后便支付30%的施工费,而余下的20%作为尾款验收之后再支付,章先生接受了这种做法。但让他始料未及的是,工程过半之后由于双方意见不合发生了一次纠纷,装修公司撒手不管了,给他留下了一堆材料和一个“半拉子”工程。
  点评: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提前将装修款支付给装修公司,对其制约作用便会大大减弱,从而使得自己陷入被动境地。
  据了解,在一些内地城市的装修合同中规定,装修合同一经签订,消费者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之后,消费者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专家表示,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消费者就已经向装修公司交了90%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修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应把首付压到30%,而其余的则按工程进度支付。
  目前上海已采用的按照工程进度付款的方式,如签订合同之后首付款,当水、电、管线等隐蔽工程通过验收之后再支付一部分,油漆工进场前支付一部分,竣工验收时支付一部分,每次具体的支付金额可以协商。
  增减项目不马虎
  在实际装修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增减项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则需对此做出详细规定。
  案例:北京的汪骏在装修过程中,发现自家进门过道过长,于是产生与装修公司商定再多做一个柜子放在过道上,以便充分利用空间。但是柜子做好之后他发现,虽然所用材料从外观上看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有些相像,但肯定不在一个档次上,但苦于手头没有证据,他只好忍气接受了这个价高质次的柜子。
  点评: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许海波律师表示,在装修过程中,增减项目非常常见,因此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千万马虎不得。专家建议,在施工过程中,消费者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装修公司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双方商定。而不能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
基础家庭装修合同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系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乙方系小区住宅单元物业的购买者或者使用者委托进行装修的单位或者个人。现甲、乙双方就装修的有关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特签此协议.
  一、 装修申请与报批
  第一条 乙方在装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个人则需装修委托书。
  2.比例不小于1:100的装修设计图(包括:平面图、隐蔽工程图、机电项目施工图)或者上述图纸的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照2张。
  4.装修队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的上岗证及复印件。
  第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甲方自接到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如审核合格后,甲方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乙方应按照许可证时间开工装修,同时应将许可证贴在装修现场明显位置以便甲方检查。
  第三条 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认为需要修改或者重新提交时,乙方应进行修改或者重新提交,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最终审核。
  第四条 甲方审核完毕的资料,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或者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审核。
  第五条 如果乙方不提交装修申请擅自施工,或者在甲方未准许之前开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二、 出入证
  第一条 为保证乙方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需要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现场出入证,如有未办理出入证的、丢失出入证的或者将出入证转借他人的,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小区,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第二条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有违法行为,或者有不符合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施工人员清理出小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第三条装修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其申请的所有出入证全部收回交给甲方,甲方核查无误后,退还临时出入证押金。
  三、 装修保证金
  第一条 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每户5000元。
  第二条 乙方缴纳垃圾清运费:20元/自然间;管理费(含设备使用费)按15元/天计费,自审批合格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验收合格清场之日止。
  第三条 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停止计费),3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将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四、 注意事项
  第一条 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洞,不得凿穿地面、屋顶、阳台隔断板。
  3.装修室内地面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2cm,地面装修总厚度不得超过3cm,按施工进度铺地砖前须申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检查批准。
  4.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衣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需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物业工程部试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装修所使用的木制材料需经防火阻燃、防腐处理。
  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设为卫生间、厨房间。
  7.厨房应有门,不得做成敞开式厨房。
  第二条 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装修
  1.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严禁加装暖气片或者拆改移位。加装暖气罩,必须留有长、宽不少于400mm的检修口,便于日后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拆改室内水表,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管线。
  3.严禁改动或者遮挡燃气管线、仪表设施。
  4.室内所有管线节门、接口周围需留有100mm以上距离,并必须按规定预留长、宽不小于400mm的检查口,便于日后维修检查。
  5.不得擅自封包燃气管道。
  6.安装燃气热水器必须采用强排式,且其排气管不得超出外墙10cm,不得排入烟道或者管井。
  7.卫生间、厨房间墙体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重新做防水。
  第三条 配电、弱电信号设施装修
  1.配电系统布局必须按审批方案、图纸施工,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特种工种证明复印件在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2.严禁破坏室内原设计配线回路,严禁强电、弱电线路直埋,必须按施工规范穿线铺设,如有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不得擅自增改原设计配电控制和计量仪表,隐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调插座必须按原设计负荷单路控制施工。
  4.严禁拆改原设计电视、对讲、通讯网络布线,如擅自改动,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5.浴室安装浴霸必须从插座重新引线,不能使用原预留灯线。房间内不得使用超过原设计负荷的电器。
  第四条 楼宇外观装修
  1.严禁拆改外窗、防火窗、阳台,不得擅自加装护栏。
  2.严禁在户门以外公共区域平台违章搭建或者悬挂其他物品。违者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无条件拆除,损失自负。
  3.空调室外机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冷凝水排放管须接入空调冷凝水管或者靠墙固定在外窗一侧。
  第五条 装饰施工现场
  1.装饰材料搬运:乙方须提前申请电梯使用时间,按计划安排时间搬运,切勿损坏电梯、公共区域墙壁、楼梯间墙壁等公共设施设备。搬运建筑材料必须封装不漏,搬运完毕须将搬运路线及时清扫干净。
  2.装修垃圾清运: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按指定时间将封闭袋装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随时清扫门前杂物。严禁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装修垃圾,严禁将杂物、油漆倒入下水管线。
  3.施工人员:乙方施工人员须衣着整齐,佩带通行标志,按指定通道进入;严禁在本小区非工作区域闲逛,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他人财务;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保持公共区域墙壁、楼道墙壁的整洁。
  4.装修施工时间:
  1)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其它时间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或者滞留在小区内,严禁施工人员在本小区内留宿。
  2)机械设备作业时间:8:00--11:30,14:30--18:00,其它时间为静音作业时间,严禁施工扰民。(周六、日静音作业)
  5.消防安全:每户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两个5公斤灭火器,工作现场禁止吸烟。乙方必须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定,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安全防火责任书。
  五、 装修竣工验收
  装修完成后,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约定时间,甲方自接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及装修施工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项目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因整改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
  六、 其它
  第一条 乙方在此保证:因其装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如造成房屋结构、布局、外装修的损坏,房产毗邻房屋的损坏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或者财产的损失,房屋渗漏而对四邻造成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因此后果而产生的一切事宜如诉讼、仲裁的均由乙方自费处理。
  第二条 如因乙方装修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而引起他人向甲方索赔时,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签约方:
  甲方: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