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工程项目: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 ;
4.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
6.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
7.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金额大写) 元,(金额小写)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保质保量,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材料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合同价款的20%。剩余6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其他事项
1. 甲方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乙方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X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如因施工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施工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36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章)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工程建筑面积约2,装修项目以工程预算书所列项目为准。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
5、 工期:从日,共计天。
6、 工程质量:以国家验收规范为准。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就图纸改动向乙方现场交底。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为甲方工程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3、如确实需拆除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由甲方或乙方设计部组织的施工图纸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交甲方审定。
2、 指派 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管线设 备。
4、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由乙方通知甲方参加验收,甲方接通知后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将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双方斟订时间验收(不超过申请提交三日内),到期未提出异议,示为同意。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1、 工程价格以家装工程报价单之双方确认暂定价作为付款依据,即 ( 万元)。
2、 工程完工后将以工程预算书所列项目及施工变更记录作为项目依据,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作为数量依据,以甲乙双方认可的材料价格作为计价依据编制工程决算书。
3、工程决算书之工程造价将作为尾款的付款依据。
5、本工程保修期为个月。
6、工程验收通过以后日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合同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补偿按总造价的0.5%/天计算,若单方面违约,由违约方支付20%的违约金予对方。
2、 由于乙方因施工质量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该部分损失的赔偿, 赔偿金由双方另行协商。
3、 在执行本合同时,如遇内容增加,双方将签定补充合同作为原合同附件。
4、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 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 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第十条 附则
1、 工程竣工后,乙方将留下售后跟踪服务单以备甲方及时回执,乙方在竣工验收 后年内免费保修。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在工程尾款支付完毕后自动终止。
4、附件
(1)施工图纸
(2)工程预算书
(3)设计变更
(4)其它
甲方: 乙方:四川省东辉美芝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公司地址:成都市白卉路7号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装修地址:
乙方(受委托方):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经甲乙双方协定,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住宅户型: 室厅
2、施工总面积:
3、委托方式:
(1) 包工包料:
其中:木地板由甲方购买,其品牌价格,,质量由甲方签字认可。
(2) 部分包工包料:
(3)工程工期 天(不含返修及甲方原因)。
(4)工程总造价: 元(大写: )。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分四期向乙方付款:
第一期:签订合同之日付工程总造价的15%,计人民币 元,用作备料款和人
第二期:水电工程完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50%,计人民币 元,用作备料款
第三期:木制工程结构主体完工之后,付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 元,
第四期:竣工验收之后,付工程款的5%,计人民币 元。
1、如果甲方没有及时交纳二期或三期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或解除合
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增工程项目,必须先变增工程款损失费。
第三条工程质量
1、工程内容见施工图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件一)。
2、甲方自备主要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对各自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承担责任。为了确保工程用料质量,乙方在选点材料商采购材料,如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如甲方自选定材料商,在工程施工中和工程完工后,如有因材料质量引发的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含更换材料费用及维修人工费用)。
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由乙方全面负责。
4、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卡,工程进行入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壹年,乙方负责对该工程的非人为损坏进行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超质保期工程维修,由甲方自已付费,乙方派员维修。
6、工程质量按武汉市装饰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7、工程竣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十日内无故不验收,或末办理移交,强行入住或单独更换门锁,该工程视为验收合格,并且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工作内容
1、甲方的工作
(1) 及时办理项目变更及工程验收手续。
(2) 负责办理施工手续及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审批手续及图纸,不得要
(3)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出)房屋,对室内留存的家具及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同时列出
(4) 及时提供合格的自备等。
(5) 提供施工所需要水电并负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负责协调与物业管理部门及邻里关系,
(6) 甲方及甲方亲友如对工程及对乙方有意见均须通过甲方代表(或合同委托人)与乙方
(7) 乙方协助甲方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现场治安、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甲方承担相应
(8) 工程未移交甲方前,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行强行搬或使用,或更换门锁,如不听乙方劝
2乙方的工作
(1)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严密组织,确保工期。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工艺说明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3) 妥善保护甲方留存在施工现场的家具、陈设以及施工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等。
(4) 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工作,处理好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行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出现意外损失,在无法
(7)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甲方付清尾款的前提下,,负责督促施工队退出现场,提出工程
(8) 认真听取甲方意见,对甲方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在内24小时内予以答复。
第五条项目变更
1项目增减: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提出修改设计或增减速工程项目时,应事先在继工序前三天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项目变更单并交付新增加的工程价款后方肥进行该项目施工,工期随增加项目量按变更单上所规定的时间顺延。甲方未办妥变更手续,乙方不予受理,按原订合同内容继续施工直至完工。凡甲方直接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
2材料变更:合同确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 负责弥补。
(1) 对乙方已购回的材料,甲方除支付双向运费外并按材料的20%支付损失等。
(2) 对乙方定制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甲方应按原价赔偿乙方。
(3) 对于乙方所供材料下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等级规格及质量标准不相符的,甲方有权令
(4) 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指定材料商处购买的材料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工期延续
1、甲方要求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份内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支付误工费。
3、因乙方责任,未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不得顺延。
4、因项目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因此而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5、如因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双方意见不统一,导致无法施工,则双方不承担误工期责任,但工期相应顺延。
6、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承担其费用,并工期顺延,如乙方原因赞成返工,费用及延期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甲方如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工人修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责任及影响工期由甲方负责。
8、施工工期跨越国家规定法定假日(春节、五一、十一、元旦)应予扣除工期并注明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自购材料或指定材料商处购材料有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返工及误工费用,且合同工期顺延。
2、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给对方赞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3、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赞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向武汉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解决
(2) 向公司所在地诉讼解决。
(3) 如一方不按约定申请解决,而跨越约定,则另一方可不予理睬,如一方不负责任,故
意损坏对方声誉,所引发的后果,另一方可保留追诉权力。
第九条合同修改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个性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手续,签字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力。
2、合同及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交清尾款,进入保修期,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十条合同文本
本使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影印件视需要送有关部门。使同及补充协议均需加盖双方印章,签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家居装饰工程合同书(范本)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关于工期
1.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 天,开工日期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 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 关于质量和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__)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____________ %时(以上程价款比例为准),其他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 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 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