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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货的合同(4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订货的合同

  订货合同

  甲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保证双方权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

  序号__________

  设备名称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元)

  金额(16%)

  1

  2

  合计金额(RMB)

  ¥.00元

  注:

  二、设备交货的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设备交货时间:自收受定金日起的【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交货;

  2、设备交货地点:【__________

  3、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

  三、质量保证条件、保修期限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售出货物与样机一致(含展出样机或售出样机),设备为全新,配套说明书及工具,设备性能符合双方约定要求,如有异议,自收货日起以书面方式提出,时间期限为7天;

  2、保证条件:设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壹年,易损件(耗材)和人为损坏条件下除外;涉及人为损坏情况的,保修期内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关维修费用;

  3、保修期限:本机及零部件保修壹年,易损件(耗材)除外,在保修期内为免费服务。保修期外可选择我厂提供的有偿终身维修服务;

  4、保质期内售后服务:设备售出接到甲方调试通知后,乙方免费指派技术人员调试及指导,接到购货方报修通知后,江、浙、沪以及皖东地区,48小时之内处理,境内以外地区72小时之内处理或经双方沟通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处理;

  5、易损件(耗材)包括:

  四、验收方法:

  乙方设备生产完毕后,以书面形式《提货通知单》通知甲方验收人员前来验收、提货。

  五、付款方式:

  、违约责任:

  1、自设备合同签定之日起,甲方如在6个月内未能按合同约定提货,则视为甲方对设备定金的自动放弃,本合同自动解除;

  2、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未结算款的清算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倍进行;

  3、乙方未能按约定将设备交付给甲方,每逾期1日须支付甲方1 ‰违约金;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如有协调不成或调解不成则递交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起诉.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以传真件方式签订,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应以书面协议补充,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

  盖章后生效。

  、汇款资料:

  甲方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

  (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订货的合同

  甲方:(收购方)___________

  乙方:(捕捞方)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生产的需要,充分发挥渔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减少渔业经营风险,与广大渔业捕捞户签订本鱿鱼收购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号渔船捕捞在渔业捕捞期捕捞的全部鱿鱼都是收购标的。

  二、数量:按照标的的实际到港数量进行计算,对实际到港数量双方同意委托巴曹渔港的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进行过磅,双方对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过磅的重量均不得再作异议,过磅的费用由双方均摊。

  三、规格要求:每只鱿鱼平均重量不得少于克。

  四、价格:保护价格为元/斤;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五、交付方式:乙方捕获的水产品抵到巴曹渔港后,经分类和挑选后,将全部鱿鱼委托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进行过磅,并联系甲方,由甲方自行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提取,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由由甲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每次乙方渔船靠岸后进行对上一次的货款结算,结算后3日内付清货款。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有效期限到期后,双方认为还要延续的,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八、违约责任:收购和捕捞双方除有按合同进行交易并支付货款等权利义务外,一方如有违约还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捕捞方在捕捞期间违约不向买受方提供合同所规定鱿鱼的或向其他买方提供鱿鱼的,应向买受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每次违约赔偿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

  2、收购方接到捕捞方鱿鱼交付的要求后1日内到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交接货物,否则捕捞方在权及时处理标的货物,捕捞方可向买受方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每次违约赔偿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

  3、每只鱿鱼平均重量不得少于克,低于标准的收购方有权拒收,或按双方另行议定的价格收购;

  4、在鱿鱼中掺杂其它物品或渔种的,按掺杂物品的金额的10倍扣除货款金额。

  5、收购方未按规定及时对货款进行结算或结算后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每天违约金按应结算的货款金额的2%标准支付给捕捞方。

  九、不可抗力: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苍南县人民起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苍南县巴曹镇东平水产交易所各执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于签订当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郑重承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及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船老大签字:___________

订货的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收购海参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海参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鲜海参40000.00公斤,其中:

  分月分旬交售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海参收购价格:甲方以不低于保护价的价格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海参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质量要求

  1.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海参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甲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5%。

  收购地点:公司院内

  运输方式与费用分担:甲方自负。

  四、结算方式和期限

  海参交售当天即按验收凭单支付价款,最迟不超过10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海参质量进行检测;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海参款。

  3.确定海参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4.有权拒收乙方交售的不合格海参,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海参用药规定施用药物,严禁对海参使用高残留、超标药物和催生剂。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养殖海参。

  3、海参生产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七、甲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海参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批海参总价值12%的违约金。

  2.逾期支付海参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八、乙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季/月合同总数量的%,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海参总价值5%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海参,应按每百斤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海参,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甲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订购合同。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时间:

订货的合同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海鲜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及质量

  1、价格:随行就市,但不得高于供应其它酒店、市场的最低价格。

  2、产品质量:

  (1)成活率100%;

  (2)体形: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

  (3)规格:大小一致;

  (4)理化指标:达到无公害标准;

  (5)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二、甲乙双方承担的义务及权利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一致,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及时纠正,乙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2、乙方应保证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达到食品卫生要求。若因乙方产品原因造成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与打折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换货而延误上菜时间,引起客人投诉者,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本周的结算款。

  3、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自行经营需要向乙方订货或以电话等方式要求乙方送货等,数量不限,乙方电话需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但甲方需在头一天报第二天上午或全天需求计划,当天下午1:30以前报当天晚餐需求计划。

  4、不论是批量或临时补货,乙方均应按要求按时送货,若因乙方未按时送货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按所造成的损失2倍赔偿。

  5、根据甲方需求品种、数量及质量,一经乙方报价,无论价格高低,若甲方要求送货,乙方无条件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按照需求数量及报价金额的2倍要求乙方支付赔偿款。

  6、乙方保证将甲方需要的海鲜产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甲方收货处,所有运杂费用、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除支付甲方赔偿款外,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并单方终止协议。

  7、乙方承诺以其供应其他酒店、市场的最低价给甲方供货,如发现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是乙方的最低供货价格,一经发现属实,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两倍差价金额的扣款(以降价的时间计算),并在货款中扣除差价金额,并罚款1000元。若产品价格上升,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查实,尚可上浮价格。

  8、乙方送货人员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规章制度予以处罚,若造成损失,按甲方规定予以赔偿。

  9、乙方不得私下与甲方任何管理人员、员工进行非正当交易,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乙方1000—10000元的罚款,并单方解除本供销协议。

  10、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需提供其供应的海鲜品种及近期最低价格,同时,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应不定期将产品的最新价格、行情、疫情等信息通报至财务部。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日期

  1、累计付款,每个月1日—5日对帐日,6日—10日为结帐日。

  2、对公帐户付款,不受理给个人付款。

  四、争议解决方式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期为一年,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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