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伙人:
合 作 协 议 书
身份证号:
上述合伙人就位于凯里监狱后山承租的地块用来修建仓库。合伙修建,合伙经营。
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协议如下:
1. 合伙人自愿合伙修建经营该地块的仓库,各合伙人每人占投资总额的25%。
2. 合伙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3. 房租收益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4. 债务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负担。
5. 合作期限为该土地使用期限。包括以后每次该地使用合同期满后订立的合同期限。
6. 在合作期间合作人出资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如转让协议需经各方同意。合作终止后,各合伙人按各自出资分得所占比例的仓库。
7.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8.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生效。
合伙人:
年 月 日
订货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协商,就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销地址
1、甲方指定乙方为金轩无缝墙布在
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购买甲方版本。
1、方案一:预付款。
2、方案二:交纳押金元,送。
3、方案三:购买第一系列精装本,每本本,每本元,合计 元。样本总计金额 元。
4、乙方首付
5、合同期限自年日至日止,为期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签后续合同。
三、其他相关事项:
1、订货前量出房间阴角到阳角的长度,要分段测量,并留出5-10公分的余地,最好分段订货,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甲方。
2、订货前先向甲方总部查货,产品一律按延米供货和结算,付清全款后正常情况下第二个工作日发货,期货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到货。
3、乙方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乙方自行支付运费);以银行汇款、电汇、转账等方式结算,以货款到账票据传真到(或邮件方式发到甲方),甲方收到日期(或邮寄日期)为准。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包装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乙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内的商品。
5、如需要阻燃,则按照阻燃要求另计费。需要订货。
6、工程大于300延米时,可另行申请工程特供价,特供价不计入任务和奖励。
四、公司承诺:金轩本着对用户负责的态度,对对所有的金轩产品都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将负责到底。
1、收货时对货物的型号、颜色、数量及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问题不要铺贴,三日内与甲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
2、因甲方无缝壁布经多道工序人工制作,不同批次、不同染缸,也会存在一定的色差、小问题等瑕疵,甲方发货前经过了严格的检验,有质量问题不会出厂,如发现细微瑕疵一般不会影响使用,需向客户多做解释,如果客户实在不满意时,经甲方核实,甲方按实际数量重新发货,甲方承担换货及物流费用。
3、如各户因挑选的型号到货后又有更改造成换货时,为了体现本公司对客户满意的原则,甲方可按照实际代理价七折进行退换货,物流费由乙方承担。
五、奖励及售后服务:
1、甲方对乙方实行年终奖励,按照销售方案中的条款进行退点,退点按照公司统一规定进行年度抵扣货款。
2、甲方将以最大努力做好供货等后勤保障工作,尽量做到让经销商无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产品的推广中去。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已方接受甲方的指导培训、同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及时向向甲方反应市场情况,维护公司形象,不得进行有损公司名誉的行为。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资质和宣传资料销售其他同类产品。
4、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信守承诺,在实际合作中,未经事宜或特殊工程和产品需和本地区销售经理沟通、以书面材料形式传真给本区域经理,有本公司区域经理提出方案意见报甲方领导审批。
七、乙方信息: 收货人姓名: 联系电话:
收货地址:
另如需更换收货地址和收件人要以书面形式说明并签名后方可生效
八、甲方收款有关信息:
户名:
1、农业银行: 开户行:绍兴县农行轻纺城支行
2、交通银行: 开户行:绍兴县交行轻纺城支行
3、农行白金卡: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共同遵守,签字生效。
十、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手机:手机:
年 月 日
订货合同
供方: 分配号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 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 %,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 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 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 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 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 元(XX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起诉。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锰产品主管部门意见:
(章)
代表: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