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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3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承包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有关机关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

  材 料 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 理 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

  其 他 费 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发包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承包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发包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承包方验收,由承包方负责保管,承包方可收取发包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承包方对发包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4、承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承包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双方商定。凡发包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发包方自负,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承包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事后,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承包方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发包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

  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承包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发包方责任的,发包方负责和赔偿;属于承包方责任的,承包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工程价款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

  六、其它事项

  1、发包方工作:(1)发包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承包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承包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承包方工作:(1)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____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承包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3)未经发包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 主):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

  1.1 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第 种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A)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大包)。

  (B)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主材甲方提供(半包)。

  1.5 合同总工期 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竣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1.6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 双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2.1 甲方工作

  2.1.1开工前,同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双方书面确认。

  2.1.2 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1.3 向乙方无偿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暖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同物业办理好房屋装修手续,缴纳物业押金,协调做好小区内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在开工前到竣工后协调并办理施工中第三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各项费用。

  2.1.4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及中期验收、竣工验收。

  2.1.5 甲方对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定

  《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2.1.6 不得有强令乙方施工违章作业施工的下列行为:__________________

  2.1.6.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1.6.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2.1.6.3在室内铺帖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一层无地下建筑除外)。

  2.1.6.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暖气、燃气等管道设施。

  2.1.6.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2.1.7凡必须涉及2.1.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2.2  乙方工作

  2.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如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全套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2.2乙方指派 (设计师)、 (质检员)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3遵守国家或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2.4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

  2.2.4.1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暖气、燃气等管道设施。

  2.2.4.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4.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2.2.4.4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2.2.4.5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2.2.4.6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2.2.5乙方负责提供施工中乙方所涉及材料的环保及质量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

  2.2.6乙方在开工前到竣工后的施工过程中协助甲方办理各项第三方手续,但不承担任何费用。

  2.2.7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三、 工期:__________________

  3.1  工期延误

  3.1.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__________________

  3.1.1.1甲方不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包括预收水电款、主材代购款、首期款、中期款等)。

  3.1.1.2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1.1.3工程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1.1.4甲供材料或应由甲方选择或确认的材料未按期完成。

  3.1.1.5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3.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

  3.1.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元违约金。

  四、 工程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 ________元;工程量进度达_______%(完成水及部分电路隐蔽工程、吊顶骨架、门套、窗套及木制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厨、卫、台墙地砖进场并开始施工)或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计 ________元;竣工验收合格当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计 ________元。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支付给乙方所欠款额每日__________%的滞纳金。

  五、 材料供应:__________________

  5.1 双方材料约定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持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定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2 甲方供应材料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赔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3 乙方采购的材料

  5.3.1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按设计说明及预算书中双方约定的品牌、 规格、型号、等级、颜色等购买,材料到施工现场未施工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及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由甲方书面确认。

  5.3.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双方确认的材料设备表不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

  5.4 无文字约定的材料,甲方均在施工现场验收。有文字约定的材料或甲供材料,乙方按约定品牌、规格、价格等购货。

  六、  工程变更:

  6.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并签定变更单乙方才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对此项目不负任何责任,并不负保修责任,甲方还因支付乙方由此发生的施工及材料费用。如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全部赔偿。

  6.2 变更增项的超过合同总造价 _________% 的经确认后,甲方应预先支付给乙方全部增项价款;变更增项未超过合同总造价 ________% 的经确认后,甲方应在支付乙方当期工程款时一并支付。变更减项的经确认后,甲方在当次支付工程款时,返还减项部分价款的__________%,扣除_______%价款作为乙方的管理费(由于乙方设计或施工不合理发生变更减项的部分除外)。

  6.3 由于甲方中途减项,若此项目乙方材料已进场或已施工,则造成的工、料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七、  质量与验收:__________________

  7.1  工程质量

  7.1.1工程以乙方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质检标准为依据。如标准与《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__)发生冲突时,以此标准为依据。

  7.1.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原约定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7.1.3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标准执行。

  7.1.4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7.2  竣工验收与保修

  7.2.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并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通知单,水电验收时进行施工现场线路实景拍照,进行施工现场线路记录存档,绘制水电竣工图制作光盘提供客户。如甲方不在验收通知单上签字,则以乙方的验收通知单上填写日期为通知日期。甲方自接到通知后按约定日期如期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三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验收合格日以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的第三日为准。如甲方在乙方完工或接近完工时,甲方未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以任何方式使乙方不能再进入施工现场,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日为乙方不能进入现场日为准。

  7.2.2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7.2.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_ 两年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_ 五年 、终身维修。

  7.2.4 保修项目分类

  7.2.4.1乙方购买的所有材料及现场制安的工程项目乙方全部保修。如吊顶、隔墙、现场制做家具,水、电管路、漆类等。

  7.2.4.2乙方购买的成品现场安装的工程项目(如成品门、灯具、开关面板、成品橱柜、洁具、厨具等)属于制造商全保项目,乙方负责在工程结束时,乙方把这些项目制造商的质保单、联系电话等转交给甲方,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直接与制造商联系保修,乙方负责全力配合甲方监督制造商对该项目进行保修。保修期限以制造商承诺保修时间为准。

  7.2.4.3乙方负责购买的电器、设备(如空调、煤气灶、按摩浴缸、淋浴房、电器总控开关、漏电保安器、热水器、净水器等),工程结束时,乙方把这些项目制造商的质保单、联系电话等转交给甲方,甲方直接与制造商联系保修事宜、乙方全力协助、保修期限以制造商承诺保修时间为准。

  7.2.4.4甲供材料,乙方施工项目,不属乙方保修项目。

  7.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各类款项全部结算完毕,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卡,保修内容以保修卡为准,各类款项没有结算完,乙方不提供工程保修卡。如甲方拒绝结算,乙方不负责此项工程保修。

  八、  工程结算:

  8.1  甲、乙双方于约定验收日前三日内进行结算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日,甲方在施工现场将剩余工程尾款支付给乙方。双方结算工作完成后,乙方撤场,将工程移交甲方。

  8.2  所有结算项目以双方合同预算书内项目及双方签定的变更签证单为准。

  8.3  如有增项,增项金额按乙方预算书价计算。

  8.4  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工作不能顺利完成,乙方保留现场继续驻留权利,至双方结算工作完成。在此期间,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  安全和防火:

  9.1  由于甲方原因(如私自指挥工人违规操作、私自与工人达成施工协议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9.2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  违约责任:

  10.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和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自身原因中途撤场不再履行合同,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含水、电预收款)。

  10.2 若由于甲方违约,若此时乙方材料已进场或已施工,则造成的工、料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并且甲方按房屋的销售面积支付乙方设计费,费用为每平方米人民币二十元正(设计费包含度尺费)。

  10.3 一切未经双方预算书内文字确定的口头承诺或口头要求均不属于有效的合同条款,乙方有权不予执行该内容(此条款同样适用于设计﹑工艺做法﹑项目变更等方面)。双方无约定的施工做法均按乙方标准做法施工。

  十一、设计成果的版权:

  11.1 属乙方设计的工程,设计成果归乙方。乙方可以对该工程完工成品,施工过程及甲方入住后已有家具,陈X物的成品进行拍摄电视、录象、照片,并且乙方有权在各种电视台、电台、媒体、杂志等进行广告、学术发表。

  11.2 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与施工队直接就装饰工程的合作、中介、委派等活动进行洽谈、实施,如有发生,乙方有权与甲方终止本合同的执行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损失。另甲方已在乙方的未发生施工项目的资金,乙方有权扣留作为合同终止的补偿,现场未施工材料归乙方所有。

  11.3 双方不得将对方设计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设计及施工项目。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的向 天津市 人民起诉解决。

  十三、 其它约定:

  十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5.1 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15.2 附件一(工程预算书及辅料清单);

  15.3 附件二(水电改造协议及水电工艺做法说明);

  15.4 附件三(主材材料代购协议及主材明细表);

  15.5 附件四(效果图及设计方案);

  15.6 附件五(施工图纸及水电路图);

  15.7 施工中的施工文挡;

  15.8 竣工保修卡;

  15.9 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它书面协议;

  15.10 补充规定。

  十六、 其他:

  16.1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签字、签证、公证)后生效。

  16.2 本合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及知识产权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但维修及有关设计版权条款仍然有效。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_________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___________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约定的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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