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自有产权、位于进贤县胜利中路39号______层______号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的物业,作为帝亚·世豪商业中心的组成部分委托乙方对该物业进行统一经营管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须是帝亚·世豪商业中心(下称“世豪商业中心”)某一商铺的产权拥有人。
2、甲方签署本合同时,必须亲自到场,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须持有甲方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行将商铺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对外租赁经营。如甲方私下利用业主权益或以世豪商业中心名义作经营业务,均属违反合同行为,甲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审慎义务,对合同风险充分防范。
二、产权管理
1、甲方对所购物业拥有自主产权,也拥有将该产权抵押、转让、赠送、继承等合法权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该物业而改变。
2、甲方产权所有的物业有关保险事宜由各产权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3、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如发生变卖、转让、赠送、继承等导致产权变更的法律事件时,除按照指定部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变动手续,有关变动不得违反下列原则:
3. 1.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原业主所签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至原合同期满。
3.2.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受让人、受赠人或继承人完成产权变更前,承担原业主与世豪商业中心的帐务和债务。上述保证原则须以甲方及物业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之文件,交乙方备案后方可办理产权变动后之各项委托事务。
4、甲方在发生产权变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报,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与买受人或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变更产权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买受人、受让人或甲方之继承人确认上述事项之文件,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其变更、请求。
三、委托内容
1、乙方全权代表甲方将其物业用于商业出租经营,乙方以固定回报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利润。
2、在委托乙方经营期间,甲方明白为配合经营需要,其自有物业的使用权会受到有别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与制约,具体规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3、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其物业后,乙方将代表甲方就世豪商业中心经营方式、策略、价格、物业保养维护等方面作出决定或调整。基于受托权限,在法律框架内,乙方旨在维护大部分业主共同利益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行为,均视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权与同意而无须再另行授权。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向业主支付其应得的固定回报。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物业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五年。
五、业主权益
1、.固定回报利润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其物业,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物业购置价10%/年比例,作为对甲方的固定回报利润。
2、支付回报方式
2. 1委托期内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报在业主购买物业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给予支付,抵消相应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报均在该年年底召开业主大会并予以发放。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条款所规定的固定回报利润分配;
2、在委托期间内,甲方保证不因自己物业的抵押、转让、继受而影响委托合同的执行和世豪商业中心的经营;
3、若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发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4、在委托期间内,甲方除利润分配权益外,其他有关世豪商业中心经营、物业维护管理之决策与执行等均由乙方全权进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获得收益而发生的税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服从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与收费;
7、甲方可采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营建议,但没有决策权;
8、甲方应当恪守并认真履行合同及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承担乙方经济损失,终止执行期间因甲方物业的存在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仍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拥有世豪商业中心内外的一切空间利用权,如做广告、挂牌等;
2、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协调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4、负责利润分配方式的制定与实施;
5、保证世豪商业中心各项经营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倘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认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项权利与义务、如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条文作出修改或变更,一方必须先将修改或变更意见书面通知对方,共同协商后方可作出变更。
2、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无法正常使用,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违反合同,并经对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对方可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有权对由此而拖欠的费用及造成的相关损失提出追讨和索赔。
4、如双方合作中发生原则性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商意见,可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提出诉讼解决。
5、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法人变动、重大经营变动、企业转让或兼并等情况,必须以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并转达新的法定权益人是否继续按本合同规定执行至合同期满,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江西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小区前期物业公司
乙方: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____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艺墅小区业主大会决议,就艺墅小区物业管理交接过程中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于物业管理费:甲方相关物业费收取问题由业委会协调解决,乙方正式进驻接管后从新制定物业费收缴周期,与业委会协定物业费收缴起止日期。
二、关于专项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园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就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与乙方交接,如此资金至今未使用,甲方应出具公共维修资金未使用说明,并加盖其公章。
三、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将涉及物业的水表、电表的表底进行抄底记录,以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据,之前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保证无拖欠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等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统一管理。甲方应协助乙方到相关单位办理用户名称变更手续,将小区使用用户变更为乙方。
四、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如有队小区业主做出优惠事项的承诺,均应妥善解决。甲方向业主收取的押金(如装修押金、车证押金)应退还给业主,尚未退还业主的部分(附明细),应全额转交乙方保管。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已收取其他押金而未退或未列入转交明细的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五、根据物业相关法规的要求,甲方有义务完整移交小区的相关设备、设施、通讯器材、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必要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小区内的产业资料、竣工图纸、业主资料、物业费收缴明细、小区各项租赁协议、各类维修维保合同、广告及其他收入支出合同等资料交付乙方,并办好双方的书面移交手续,为乙方能够继续管理好小区创造有利条件(附各项清单)。甲乙双方均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内涉及物业管理得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等运行良好,无任何故障,并由双方专业人员进行交接确认。
六、甲方应提供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止的财务报表和往来明细依据,作为本协议附件,以便乙方今后管理小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甲方所聘小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均由甲方妥善处理、安置,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秩序。
八、在本协议签订前,由于小区的物业管理而发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直至纠纷问题彻底解决。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的物业管理即由乙方正式接管,乙方接管小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物业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设备交接过程中,如有短时间难以辨别的问题,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继续配合乙方对设备的检修、验收工作,确保交接无遗漏。
十、本协议中如有未列出的其他问题由业委会协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业委会及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业委会: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