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脚手架租赁合同
合同号:
出租方: 蓝天移动脚手架批发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自愿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移动脚手架租赁合同。
一,乙方因工程需要,现需向甲方租赁下列物资。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起租时间,每日租金,押金等标准如下:
名称 单位 每日租金 起租时间 年 月 日 门架 片 使用场所 拉杆 支 送货人 踏板 块 担保人 调节轮 个 已付押金 赔偿明细 门架框X元/片,踏板X元/块,拉杆XX元/支,轮子XX元/个,连接头XX元/个 二,押金按合同先付,租赁物资后提取。提取,退货地点由甲方指定,装卸,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范本《移动脚手架租赁合同》。
三,起租,退租时甲乙双方均应对租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交接。租赁物的'交接视对租赁数量和质量的认可。租赁物使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或认为损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应在甲方所在地方人民起诉。
五,结算方式:一月一次,自签约之日起算。如乙方超期五天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从押金扣除5%
滞纳金,如乙方超出十五天未支付当月租金及滞纳金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有效,至全部租赁物退回费用结算后失效。
备注:
甲方: 蓝天移动脚手架批发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外脚手架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信良建材五金经营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便于合同的严格执行。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并同意租赁门式钢管脚手架如下条款:
一、门式钢管脚手架及配件的财产归属:
建筑门式钢管脚手架及配件的财产归属权全部属于乙方的合法私有财产,为配合甲方施工,乙方按合同收取甲方门式钢管脚手架租金。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转让、抵押乙方门式钢管脚手架及配件的所属财产,否则乙方以法律追究甲方的财产责任。 二、品名及价目表
三、计租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租品按送货单日期开始计租租期,所租租品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租;起租叁个月,不足叁个月按三个月计租;超期则按日计租,工期伍个月,超出租期按合同表租价按日期计租。
四、付款方式:
租金必须每月支付一次,由双方确定每月30日支付,如甲方不按期交租,乙方有权从甲方预付押金中加倍扣除,并拆回全部租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设备押金:
押金双方确定为捌万元。甲方支付押金后即可租用物品,退租后押金一次性退回。
六、送运货方式:
乙方负责把物品送到甲方指定工地,运费装车由乙方支付,卸车费用由甲方支付,待甲方用货完毕,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回乙方仓库,运费装车由甲方支付,卸车费用由乙方支付。
七、供应及退回脚手架方式:
供应及回收租品数量以双方清点数为准,甲方指定由何土生负责验收租品及点数,签名后代表甲方产生法律效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把转移工地或他用。
八、损失及赔偿方法:
1、丢失或严重损坏至不能修复使用的,甲方按以上合同价目表价格赔偿给乙方;
2、损坏但经维修可有效使用的,甲方出配件钱,乙方负责修复。 3、甲方不按正常方法使用方法使用或有意损坏,一经发现,全部租品照价赔偿。
九、以上合同条款一式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工程完工,退回钢管脚手架及配件并付清租金,合同自然失效。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双方约定在龙岗区人民以法律维护双方的权益。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签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公司常驻地址: 公司常驻地址:
签订日期:20xx年11月03日
签约地点:
外脚手架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贞丰南环路专卖店
承租方(乙方): 施工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的脚手架及滑轮质量问题,均需乙方肯定其质量方可承租,承租方在使用中请严格检查,安全操作,承租使用过程中引发任何安全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有遗失损坏,乙方照价赔偿,租金实算,何时赔偿清楚,租金何时终止。
三、发货时请当场点清,离站概不负责,如有损坏变形,一律半有水平调节滑轮,以便调节高度误差。使用调节滑轮,一定要注意刹车。以防斜坡溜架。搭设多层架,采用重叠搭法,或与墙壁、固定体连接。架子移动时,上边切不可站人,或放任何东西,以防移动时掉下,施工时请严格按标准进行施工。
四、乙方租赁物资总价值 元,押金 万 仟 佰 拾 元,租赁时间略 天。租赁时间超过一个月,必需每月结算一次。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