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___脚手架公司
承租方(乙方):___工程有限公司___目部
根据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货数量:1#2#3#4#厂房首层整层、二层1/2层,1#2#3#宿舍首层及二层所用模板支撑脚手架(租用材料可在光明工地交叉使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转移)
四、租 金:一次性包干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元)
五、租 凭期:总租期为五个月,以第一批材料进场为起点,超过租期部份材料将按件按月计算租金:大架每个2.7元/月,小架每个1.8元/月,拉杆/上下托每个0.9元/月,连肖每个0.15元/月,以实际计算租金。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赁。
设工程施工需要。(出租钢管需钢管生产厂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钢管已使用年限证明)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2、实际租赁期限从
三、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钢管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钢管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钢管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钢管所有权后要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钢管受到相应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钢管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钢管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使甲方丧失钢管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五、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
2、钢管租金:元∕米∕天
3、扣件:元∕个∕天
六、租赁物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钢管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对维护修理的其他约定,甲方负责验收。
(1)钢管弯曲大于160度的由乙方负责维修,钢管压扁的由乙方方负责维修。
(2)因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租赁期限内,甲方对钢管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钢管使用权的请求。
2、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钢管,尽量避免钢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
4、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
乙方:
1、乙方负责钢管的进退场运输工作,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钢管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听从甲方材料人员的安排及时退回租赁物品。
2、保证
3、
八、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钢管进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送达钢管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双方确定钢管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钢管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结算无休止日期通知日期为通知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钢管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
2、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钢管转租或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钢管,甲乙双方现场清点钢管数量,作为租赁结算凭证,乙方施行三包,包进出场车费,包损耗,包看管维护。
4、租赁期届满,双方同意续租的,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相关事宜,或签订本协议补充协议。
5、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互相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担保方三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实,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平往帐单、支付证明等,与配合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
1、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甲方同意有偿租给乙方使用。
2、所租赁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第三人,不能出卖租赁物或用作担保。
3、甲方应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提前或接受租赁物时,应及时点清数量,如有异议应在当日向出租人提出,超过此期限,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对用后的'租赁物应按约定负责维修,确保租赁物完好返还给甲方。
二、租赁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租,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且在乙方返还全部租金及有关费用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用途
乙方租用租赁物用于____工地,不得转用其他工地,甲方同意的除外。
四、担保
1、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所租赁物原价价值120%价款或300%不动产。
2、担保方具有承担偿还租赁物、租金、维修费、滞纳金、违约金等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合同最后一笔租金,乙方履行之日起两年。
五、租金支付期限
1、租金计算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返还租赁物之日止。
2、最低计算租期为壹个月。
3、乙方每租用期满一个月应付清当月租金。有特别约定除外。
4、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返还全部租赁物,并在清退当日内结清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
六、租赁物维修及赔偿
1、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使其达到原有的适用性,维修费由乙方负担。
2、乙方如不能维修租赁物,有甲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造成租赁物丢失、报废、损坏等,详见合同关于维修及损坏赔偿的约定。
七、报停
1、如乙方跨年度施工,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出租人同意后,实行冬季报停,报停日期为本年度的壹拾壹月叁拾日至转年的叁月拾伍日止。如有异议另行协商。具体协商内容详见冬季报停协议书。
2、乙方在冬季报停期间继续施工使用租赁物,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租金,冬季报停的最后期限仍为叁月拾伍日,报停期限不顺延。
3、如在规定的报停期间内提、退租赁物,报停协议作废,按最后提、退日期计算租金。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及时返还租赁物,并按约定支付租金接其他费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拖欠租金及其他有关费用按日计算,每日应叫租金总额的万分之四滞纳金。
3、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约定新租期。乙方拒绝返还租赁物,应双倍赔偿租赁物原价值的价款。
4、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支付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及连带损失费用。
九、争议的解决
当合同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及担保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有甲方所在当地人民裁决。
十、租金:扣件(十字、转向、接头)租金为0.02元/个/天;钢管租金为0.025元/米/天;包年扣件为3.00元/个;包年钢管为6.00元/米,包年周期为300天。
十一、损失及赔偿
1、扣件丢失按10.0元/个赔偿,钢管按20元/米赔偿,扣件铸体报废及钢管严重破损失去使用价值按丢失赔偿。
2、扣件丁字螺杆丢失按1.0元/个,螺母按0.5元/个赔偿。
3、钢管焊伤每根收取8元,两头凹、扁收取8元。弯曲能修复的每根收取5元。
十二、租用数量
扣件:_____个;钢管:_____米
十三、其他约定: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签章时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租用乙方的轮扣式脚手架达成如下协议,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一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1、乙方将轮扣式脚手架租给甲方使用,使用期限暂定为150天,使用时间不足150天按150天计取租金(不论物料的进场时间如何,每种物料均按最短时间150天计取租金),超出150天按实际使用天数计取租金。租金的计取时间从物品进入甲方工地起至甲方退还乙方物品为止(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周转料具交接单注明的时间为准,已退还物品不再继续计算租金,未退还物品继续收取租金)。租赁期间,甲方租用乙方物品的租金不因任何原因而减免。
2、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以下同)作为预付定金,乙方开始向甲方送货,甲方每月25日以前必须将当月租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甲方的租金,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自行处理出租给甲方的物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在退还最后一批物品时须与乙方办理好所有结算并在当月将所有租金全部付清,否则从次月起每月按所欠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租金全部清付为止。)
3、出租物品租金及原价格
轮扣式脚手架的租金计算方式,按长度以米为单位,每米每天的租金为0。027
4、送货的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送货,但每车所供物品不得少于20吨,否则,当次运费由甲方承担),退货的运费由甲方负责;物品送达甲方工地后发生的装卸车费用由甲方承担,物品在乙方仓库发生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的时间将脚手架运送到指定的工地使用。
2、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发货,并说明所需材料的规格和数量。
甲方指派以下人员为本合同所租用物品的合法收货人:身份证号码____,手机号码____;如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另行委派收货人交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送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归还乙方物品时,应按规定码放整齐(注:立杆100根一扎,横杆300根一扎),按承运货物的包装标准进行捆扎,依次有序地将物品装车送还乙方仓库。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指派以下人员为本合同所租用物品的合法收货人:
身份证号码____,手机号码____;如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则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另行委派收货人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退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满足甲方工程所需。
3、如甲方拖欠租金,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发现甲方退还物品时不按规定包装捆扎时,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5、如甲方所退物品已经损坏、或者与乙方送货时规格不一致、或者不属乙方物品的,乙方有权拒收。
5、乙方保证租赁给甲方物品的质量和使用性能。如甲方认为乙方送去的物品存在质量隐患或不可使用,甲方有权拒收。
三、物品的使用及赔偿
本合同中约定的租赁物品仅限在工地使用,不得转移到其他工地使用。使用期间租赁物品的维修保养工作由甲方负责。一般损坏的物品,由甲方支付乙方该物品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费用。严重损坏的、自行无法维修的'、锯断或丢失的脚手架,甲方须按该物品的市场时价赔偿给乙方,否则仍当租用,续收租金。轮扣式脚手架横杆的扣头部分如有损坏按每个8元向乙方予以赔偿。退货时甲乙双方都要派人到现场清点损坏物品的数量(拍照留证),并办理交接手续。退场完毕后甲方应在当月一次性将租金及赔偿金结算完毕。
四、本合同在履约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书面指定本合同的实施人,其行为视为公司行为。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乙方:____
负责人签名(盖公章):____负责人签名(盖公章):____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____负责人身份证号码: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传真:____传真: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广州市
合同号:
出租方:蓝天移动脚手架批发(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自愿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工程需要,现需向甲方租赁下列物资。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起租时间,每日租金,押金等标准如下:
名称单位每日租金起租时间____年___月____日门架片使用场所拉杆支送货人踏板块担保人调节轮个已付押金赔偿明细门架框___元/片,踏板___元/块,拉杆__元/支,轮子__元/个,连接头__元/个二,押金按合同先付,租赁物资后提取。提取,退货地点由甲方指定,装卸,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起租,退租时甲乙双方均应对租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交接。租赁物的交接视对租赁数量和质量的`认可。租赁物使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或认为损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应在甲方所在地方人民起诉。
五,结算方式:一月一次,自签约之日起算。如乙方超期五天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从押金扣除5%
滞纳金,如乙方超出十五天未支付当月租金及滞纳金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租赁物。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有效,至全部租赁物退回费用结算后失效。
备注: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月____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幸福家园廉租房
(二)、工程范围:1、2、3、5、6、7、8、9、10、11、12、13号栋外墙脚手架
(三)、施工地点: 长沙县黄花镇长龙村
(四)、脚手架搭设形式: 门式钢管脚手架
(五)、脚手架搭设总面积: 约420平方米
(六)、承包内容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认的外架搭设方案,配备相应的门式钢管脚手架、架料、配件、人工。以包工、包料、包搭拆劳务承包及架料租赁方式与甲方合作。
(2)、属于本合同范围内乙方提供门架所有材料及临边防护、悬挑架等搭设所需的材料(门架架料、连墙件、预埋件、底托等配件,含材料保管)。
(3)、提升机进出料口钢管架1﹟、2﹟、5﹟、7﹟、8﹟、10﹟栋每栋二处,其他栋每栋一处,卸料平台5﹟、7﹟、8﹟、10﹟栋每栋二座,1﹟、2﹟不搭设,其他栋每栋一座,同时负责材料场内装卸、成堆、收检。
(4)、外架及外架以内所有防护搭设及文明施工相关工作(如安全网挂设、清理、补整,宣传标语挂设等)。
(5)、配合主管部门的检查。
(6)、所有门架必须提供生产合格证及相关安监部门的所有手续和费用。
(7)、外架搭设必须满足每道工序(砌筑、粉灰、油漆)施工操作的要求,符合安全操作规范。
(8)、外架能够满足每栋房屋天沟底的支模架要求。
(9)、涉及外架施工所需的各种劳动工具、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如扳手、大锤、电锤、手套、雨衣、套鞋、安全帽、安全带等)。
(七)、承包单价及计算方法:
a、按蓝图总建筑面积结算的分栋面积计算。
b、面积计算:采用包干形式,4个半月19.80元/m2(不满4个半月按4个半月结算,如在20_年春节前起架,乙方给与甲方春节15天免记租金),工期超过 4个半月后,租金按 3.00元/m2计价。(不满4个半月按4个半月结算)
c、外墙脚手架租赁结算依据为乙方进场搭完第一步架开始计价,直至拆除最后一步架为止停止计算租金。计算租金标准一律按照整栋建筑总面积计价。乙方进场搭设之日,甲方应为乙方做好签证和记录,以此作为结算凭证。
(八)、工期
脚手架使用期:初估从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6月20日止,共计6个月时间。
第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a、每栋搭设至三层顶支付该栋已完成工程量的50 %。
b、每栋架子搭设完毕支付该栋总工程款的50 %。
c、每栋拆架第三层时支付该栋总工程款的70 %。
d、每栋拆架到底付该栋总工程款的85 %。
e、拆架完后三个月内付100 %。
第三条:质量要求与奖惩
(一)、乙方必须确保承包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凡不符合国家验收及双方合同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但须出具书面通知,返工的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造成工期延误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
(二)、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乙方根据其企业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搭设完第一步架并自检,然后交甲方质检员验收确认后,乙方才能继续往上搭设,施工过程中,甲方质检人员必须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搭设质量,以保证施工进度,避免返工和无效劳动。门架搭至甲方操作层面时,甲方质检人员需验收签证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经甲方签证验收甲方就投入使用则视同甲方己验收合格。
(三)、甲方质检员在验收时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乙方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予以执行,对符合合同条款的整改意见,须无条件的进行整改。
(四)、工程量变更和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条款的整改意见和中途变更,须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变更通知单,由乙方执行完工后,向甲方提交完工相关资料及变更费用清单,由甲方在24小时内予以签证留存,作为结算依据。超过24小时甲方未作答复,乙方则视同甲方已认可该项目在结算中一并执行。
第四条:施工安全及责任
(一)、乙方须指定工地安全负责人,并纳入甲方安全日常管理。乙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无重伤,死亡事故。
(二)、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治安管理条例,凡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或治安事件,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若甲方不按规定使用脚手架而造成事故或损失应由甲方全部负责。
第五条:文明施工及奖罚
(一)、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材料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整齐堆放。
(三)、应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或垃圾及时转运到甲方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不得到处乱扔,如乙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时,由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用从乙方结账单中加倍扣罚,(甲方须有乙方签收的书面整改通知单作为凭证)。
(四)、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如有发生,项目部将视其情节给予罚款(甲方须在现场予以指证和处理)。
第六条:双方职责与义务
(一)、双方职责与义务补充
a、甲方职责与义务: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国家法令、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及施工时一切规章制度。
2、组织员工学习有关质量安全操作规程或施工规范。
3、提供住宿、食堂(伙食费乙方自理),提供施工材料到施工现场和仓库。
4、负责施工项目安全、质量、工程进度等各方面的技术交底。
5、乙方因技术、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罚款和直至辞退乙方出场。
6、甲方有权指挥班组长清退甲方人员认为有不良行为的乙方施工人员。
7、地下室部位,需要悬挑架的底层槽钢及预埋件材料由甲方提供,但安装及辅材由乙方负责,楼梯间防护材料(48钢管含钢管油漆、48扣件及竹架板)由甲方提供,但全部由乙方搭设。
8、如乙方因材料或人员不足,造成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经济处罚,并在总租期中扣减租金。
9、水平兜网和安全竖网,此两种规格安全网及配套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悬挂。
10、开工前三天完成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及底层外架范围内的地面硬化,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11、提升机口钢管架及卸料平台材料(48钢管含钢管油漆、48扣件及竹架板)由甲方提供。
b、乙方职责与义务:
1、严格服从项目部的指挥管理。
2、负责本班组工人的组织管理及劳务合同的签订、工资发放等一切有关事宜(如出现民工工资纠纷,所有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3、负责甲方提供的.机具清理、收捡、爱护。
4、施工组长应具备强有力的组织能力,组织一支吃苦耐劳、技术过硬、遵纪守法、服从指挥的队伍。
5、乙方组长应经常组织民工学习国家法令、法规、施工规范、各个操作规程及本项目部制订的奖罚条例等。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施工技术,搞好文明施工保证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
6、教育职工遵守纪律,不得有偷盗、斗殴等违法行为。
7、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压价转包,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取消乙方施工资格,另选队伍。
8、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履行与建设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并服从各主管部门的领导。
9、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施工进度,如造成其他分项工程停工。则每次罚款1000次,并承担相应班组的损失。
10、乙方进场时必须遵守建设单位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各工作人员必须出示好身份证、计生证、劳务人员流动证,必须到甲方项目部办好各施工人员的入场手续,并配合甲方办理好暂住手续。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以下奖罚条例。
(一)安全生产: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进行管理。各位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特别要搞好交安全管理。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带好安全帽等安全施工用品。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十准”,每次罚款200~500元,不听从指挥的,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甲方概不负责。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10000元以内费用由乙方班组自付,超过10000元按事故责任及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二)文明施工: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带,穿胶鞋。若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者,民工每人每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班组长每人每次罚50元。戴安全帽未系好安全帽带,每人每次罚款10元。穿拖鞋、赤脚或赤背进入施工现场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工地民工住宿必须服从项目的统一调配,对私自安排,令其纠正不听者,罚款100元/天,工地上或宿舍里,不能随便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热得快烧开水,用电炉做饭等,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不准非项目工作人员进入工地住宿,特别是带小孩、妻子的,除责令出工地外,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重罚。
3、每个带班的班长和做工人员,都必须服从负责人的调排和指挥,若是质量达不到要求,每个负责人都有权力令其返工和给予罚款。若有不服者,一次罚款200元。
4、工地上、宿舍里以及在食堂排队打饭等,不允许打架、斗殴,违者不分原因和理由,各罚款20_~5000元;双方受伤的医药费彼此由对方负责,被打不还手者,奖励200元,其受伤的医药费全部由动手者负责,并罚动手者1000元。
5、晚上不加班、到处乱跑,在外面惹的麻烦自己负责。
6、宿舍里不允许搞,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7、工地上不能随地大小便,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8、未吃完的饭菜不能随便乱倒;喝完的空酒瓶子不能随便乱扔,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用完水不关水龙头者,一次罚款100元。
9、工地上有偷东西出去卖或在宿舍里偷别人的东西者,一旦被逮到,一次罚款300~500元,并将其送往派出所处理。
10、每天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清,管辖区卫生必须当天清理干净,否则每次罚款50~100元。
第、补充事宜
1、签订劳务合同后,乙方必须将拟进场人员造册报给甲方,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合法的身份证名字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工作人员的稳定,不能随意增减人员,如有变动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其变更人员名单,乙方应在甲方指定和同意的时间内办理增减劳动力手续,否则按每增减人数差额每人每天给予50元罚款。
2、乙方指定等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岗,且每天早晚均要向甲方专业施工员报到,如需离开必须征得甲方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委派代理负责人,否则每擅自离开一次除罚款200元外,还必须无条件返回工地,如因现场负责人擅自离岗造成的其他影响,乙方承担其所有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3、项目部例会时,班组长必须到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施工员请假并委派专人参加,如违反者罚款200元/次,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关机者罚款100元/次。
4、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擅自停工,乙方无条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5、乙方床铺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每人交纳100元押金,门锁、灯泡由乙方自备。退场时如有床铺损坏,照价赔尝,完好无损保管金退还给乙方。
6、乙方必须随时做好雨、雪天的施工准备,配备雨、雪天施工所需劳保用品,所有劳保费用已包含在承包单价内,全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
(1)如甲方逾期未付工程款,乙方可以每天加收0.3%的违约金,并且有权停止施工,期间造成的材料供应不足、人员不足、停工、窝工等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2)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完成工程拆改,拆改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逾期组织验收,或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产生的质量或其他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因搭设质量问题返工造成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3、遇不可抗力(如台风、地震等)的损坏,而影响工程进度时,双方负不追究,各自承担责任。
4、如工程呈停工状态满15天或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则乙方可将门架全部拆回,或保持工程现状等待,期间出现的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其它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签订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办理结算手续及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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