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脚手架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钢管、扣件及配件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承建中煤三建宿州汴北安置区(二期)工程,承租甲方钢管、扣件及配件。
二、实际承租数量及时间以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材料出库单、入库单为准。
三、乙方确保租赁物用于施工地点:中煤三建宿州汴北安置区(二期)工程。
四、乙方负责租赁物资在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租、转借或转到其他地点使用。不得擅自改变钢管的长度,归还时应完好无损,符合验收标准。损坏的材料如乙方交甲方维修,乙方必须支付相关的费用。如材料丢失,应在双方确定赔偿后五日内结清,否则租金计算至付清之日。赔偿标准:按结算时的市场价。
五、合同履行地和费用负担:乙方承租物的提货,返还地点均为甲方仓库。甲方承担出库装车费及入库的卸车费。其它费用有乙方承担。
六、计算租金。租金结算凭据: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租赁材料出库单、入库单为结算凭据。
七、租金支付期限和违约责任:租金每季结清一次,结清日为每季度最后一天,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拖欠租金金额每日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脚手架落完后,三个月内结清全部余款。否则按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八、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施工进度要求,不得延误工期。若甲方不能及时供货。乙方有权进行处罚,并处以延迟一天进行5000元罚款。乙方须提前一天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甲方只保证正常规格的钢管使用量,异型规格除外。甲方现有钢管规格如下:1米、1.2米、1.5米、1.8米、2米、2.2米、2.5米、2.7米、3米、3.3米、3.4米、3.5米、3.7米、4米、4.2米、4.5米、5米、5.4米、6米),每种规格上下相差50mm。
九、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架管和扣件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钢管规格应为φ48×3.2,实际壁厚原则上不能低于2.75mm。
十、丢失租赁物赔偿未付清前,租金继续计算,至赔偿款付清日止。
十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管、卡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检测证明、产品标识。
十二、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三、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生纠纷,双方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全部返还租赁物,付清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之日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外脚手架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数量、单价及相关约定事项。
1、租赁物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租、转借给第三方,不得调换租赁物资,不得将租赁物资用于变卖、抵押、还债等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用途。
2、乙方在承租时应当面检查租赁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数量是否齐全、外形是否整体完好等甲乙双方有可能产生异议的内容;如有问题需在本合同第四条备注一栏书面注明,否则即表示租赁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数量齐全、外形整体完好、没有其他任何问题。
3、乙方在租赁物期间物资,租赁物资由乙方自行负责运送、上卸车、搭设、保管。乙方在
第二条租赁时间。
物资租赁起始日期为:__年__月__日,物资租赁结束日期为租赁物资归还日期,租赁时间不足一天的按照一天计算。
第三条租金、押金、赔偿金、违约金及相关约定事项。
1、每套脚手架含有二片门架框、一个踏板、二对拉杆、四个连接头;一套滑轮包含四个申牌滑轮;滑轮租金单价为__元/每天/套、整套脚手架租金单价为__元/每天/套、除去整套的脚手架外剩下的脚手架的门架框租金单价为__元/每天/片、脚手架的踏板租金单价为__元/每天/个、脚手架的拉杆租金单价为__元/每天/对,总租金为滑轮租金+整套的脚手架租金+踏板租金+拉杆租金;租金应在乙方归还甲方物资时全额付清。
2、承租人必须交纳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押金,押金为(小写):¥__元,(大写)人民
3、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保证不损坏、不丢失甲方物资;乙方在将租赁物资归还给甲方时,甲方应对租赁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乙方有损坏、丢失甲方物资及其附属配件的情况,乙方应按整套脚手架400元/套、门架框120元/片、踏板110元/片、拉杆40元/对、连接头10元/个、滑轮75元/个,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需在物资归还当日全额付清。
4、乙方在归还甲方租赁物资时,应按合同规定付清相关费用;乙方逾期交付租金、赔偿金,甲方可每日按照其(租金、赔偿金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如乙方因工程进展情况,需要改变租赁物资的数量,应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之前租赁物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备注:
第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区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不得涂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脚手架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为承建工程,(工程施工地点在)租用乙方建筑器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预计租用乙方钢管2100米,扣件1400套,活动脚手架套,实际数量以发货单据为准。租赁期间自年月日至20xx年11月15日止。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未归还租赁物,视同乙方仍承租租赁物,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 甲方在提货时由提货人点清器材数量,验收质量,如有异议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甲方承担器材自发货时起至归还止这一期间丢失、毁损及导致他人损害等器材本身及相关的任何责任,乙方概不负责。甲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检验。
三、 甲方租用器材的提货、送回地点均为乙方仓库,仓库所在地为乙方库房。装卸和运输费用由甲方自理。装、卸车费按如下标准计算:架管300米为1吨,装车费30元/吨,卸车费30元/吨(包码堆);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输。
四、 甲方授权身份证号码为,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权限为:代甲方签订、变更租赁协议;代为甲方履行租赁合同;代为提货;代为指定或变更提货人;代为进行租赁合同项下的结算;代为指定或变更合同结算人。
五、 甲方提货前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乙方开具押金收据,甲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结时返还押金。押金收取标准每吨(300米)为20xx元(以押金条为准)。
六、 器材成本及租金收取标准如下表:上述租金标准为未含税租金的标准,甲方在以收据领取时,另外补交与甲方承担的税金数额相等的租金。
七、 租期起止时间自发货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送货当天不计,算头不算尾),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计算租金。租金结算以发货单和验收单为结算凭据。甲方应于每月的十五号提请乙方结算租金,甲方未按时结算,甲方有权按照合同和已发货情况计算租金作为当月度甲方应付租金。
八、 甲方应按月度交付租金,于每月的十五号将应交租金交付清结。甲方应按时缴纳租金,未按时缴纳的,每逾期一天,按应缴租金的3‰加收滞纳金至缴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60天不交付租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至租赁物回收前,甲方有权按照租金标准收取期间的经营损失。
九、 甲方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租用的器材,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不得转租、转借、转换工地;不得截断、焊接、打眼;如转租、转借、转换工地,须经乙方同意。甲方送回租用的器材前,须将器材上的附着物(泥沙)铲除、清刷干净。
十、 甲方需另外交纳下列费用:扣件洗油费按0.2元/套收取(甲方不得自行洗油);若钢架管折弯,按2元/根计收校直费用;顶托按0.6元/套计收洗油费:若超长超短钢架管改制,按1元/根计收费用(钢架管长度最大正负误差3m以上为10㎝,3m以下或特殊规格允许误差不得超过5㎝)。顶托丝杆与底板脱焊按5元/套计收焊接维修费。
十一、 租赁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没有归还租赁物,则乙方可以视同租赁物已被乙方丢失,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但在赔偿款付清前,因甲方相当于实际占用租赁器材,仍需按租金标准收取费用。甲方有权选择如下赔偿费收取标准:①丢失损坏架管、扣件、顶托及其配件,按成本价值的100%计收其赔偿费;或者②按赔偿费支付时器材的市场价不计折旧予以赔偿。
十二、 承租方承租钢架管需定制标杆、加刷制定颜色的油漆时,要提前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按双方商定价格收取油漆费。
十三、 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合同签订区人民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结付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