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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抵押贷款合同(3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精选抵押贷款合同

  贷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___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____________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_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_______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__________年期__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

  2。按贷款人制定的_________年期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

  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____。

  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订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贷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外汇借款合同样本外汇借款合同样本。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货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贷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贷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b。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c。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d。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a。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b。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为____________%的罚息。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加贷款。

  d。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e。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外汇借款合同样本合同范本。

  f。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企业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银行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经办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抵押贷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贷款协议: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2、贷款日期开始和结束。

  3、甲方愿意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抵押给乙方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并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完好无损,并负责维护。乙方有权了解和管理抵押物的状况。

  4、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以人民币向乙方足额偿还贷款,且未能与乙方签订续贷合同,乙方无需通知甲方有权处分或买卖甲方的抵押财产,用于全额偿还贷款。甲方无异议,并根据乙方要求,将该物业腾空搬出,交由乙方处理或使用。

  5、抵押贷款期间,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处分抵押物(包括甲方提前归还贷款给银行赎回房产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民事纠纷、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责任方承担。

  6、甲方授权协议见公证书。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的上述授权及相关承诺是不可撤销的。有效期自甲方全额偿还贷款之日起届满。

  7、上述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生的费用(包括注销)由甲方。

  8、如甲方逾期还款,需续签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如甲方逾期还款,且双方未签订续贷合同,则属于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每天向乙方支付贷款总额1%的违约金,直至贷款还清。

  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备注: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处分抵押物,甲方无异议。

  A、甲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乙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包括声明)。

  乙方(贷款人)签字: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精选抵押贷款合同

  贷款人(抵押权人) 分行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 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 (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

  1.2 贷款最高额为 元(大写 元)整。

  1.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 个百分点(libor+ %)每期计息日的 的libor为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 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要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 %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 保险公司分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 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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