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全县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成立县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___副组长___成员___联络员___工作职责负责建立企业复产、项目开工预审备案制度。加强对开工开业企业的统筹指导和服务保障,负责审核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同步有序推进。
二、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
(一)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一是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职工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春节假期出行信息、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郓人员等,县外来郓人员暂不返岗。企业要向员工所在村居出具证明,做好职工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接续管理服务。
(三)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一是要确保防疫物资充裕,按照返岗职工人数,科学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二是要设置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四)组织消杀防疫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企业要登记上报消杀部位台账。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向所在乡镇街区进行申报,由乡镇街区初审核实后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为减少人员流动,所有材料一律以电子邮件发送)。
三、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要制作在岗职工监测每日台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
(二)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尽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第一章 总则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河南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教育部门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疫情防控压力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为有效做好我县教育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教育系统范围内所涉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二)各级各类学校(园)、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二、指导思想
全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_在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工作原则
我县教育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真正把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平舆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范秋玲 党组、
成 员:吴庆臣 党组成员、副
王 辉 党组成员、副
张瑞华 党组成员、副
魏应齐 党组成员、副
侯 兵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陈重阳 党组成员、工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重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国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在平舆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和指导我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我县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我县学校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校(园)、培训机构制定、完善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检查各校(园)、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对工作不实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问责。
(二)确立教育系统目标责任制
成立党组织或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有多园区办学的,各园区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
各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建立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其中,小学及幼儿园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十制度”(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中学(中职学校)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九制度”(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第三章 疫情监测、报告和公布
一、疫情的监测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预警预报疫情。
二、疫情的报告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二)任何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和卫健部门、学区联系领导、县教育局体卫艺股报告。
三、疫情报告形式
(一)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必须在每日下午四点前向平舆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当地报告当天疫情情况。
(二)县教育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和咨询电话。值班电话:_x_(白班和夜班),咨询电话:x_x_邮箱:x_x_。各级各校(园)、培训机构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 (邮箱x_x_)。
第四章 应急反应
一、尚未发现疑似病例疫情的应对措施
(一)密切关注我县和相邻地区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
(二)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
(三)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及心理辅导,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水平。
(四)外来人员、动物产品、运输工具进入办公地点和校园。
二、发现发热等疑似病例疫情的应对措施
(一)严格报告程序
各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二)启动应急反应程序(各组均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进行)
1. 由安全应急组按照本预案“控制措施”要求带患者到临时隔离屋,同时向县卫健部门报告。
2.由后勤保障组提供防护用品(口罩)、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药品等对患者进行临时救治,等待卫健部门医护人员到来;同时提供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给疫情调查处理等人员,确保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由信息处置组配合卫健部门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追踪接触者和样品采集,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建立疫情处理台账,同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进行书面汇报。
4.由疫情摸排组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摸排、隔离(可使其在家隔离)和医学观察,同时详细了解掌握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旅居史,随时追踪,详细记录,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到信息收集组。
5. 由安全应急组配合做好疫点内人员居住和聚集场所的封锁、消毒工作,同时对疫点内人员所接触的物品进行销毁。
6. 由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后召开有关紧急会议,及时通报情况。
7. 由宣传报道组做好被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学生及家长进行正面积极引导,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8.由督查指导组配合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各单位的督查指导,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危险性。
(三)做好上级部门下达其他相关工作。
三、假期紧急应对
(一)立即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一律停止假期到校活动,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违规补课,一律停止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人群集聚性活动,停止一切学生实习实训活动。
(二)推迟招生考试。按照省、市要求推迟进行20_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特殊类型招生、高职分类招生等考试,由县招办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安排适时发布公告。
(三)停止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所有教育文化培训辅导活动。法规和民办教育股、督导室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教育培训机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四)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入校园。
(五)推迟20_年春季学期开学。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推迟20_年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要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停课期间“停课不停学”工作。
(六)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和电话、短信、微信等点对点的方式向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
(七)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在外实习实训的中职学生,加强联系联络,督促减少外出活动,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对于有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学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对于在疫区就读的万源籍学生,主动做好引导服务。
(八)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和学校特点,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带班领导要尽职尽责,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九)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四、开学决定与准备
(一)发布开学或延期开学公告。根据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安排开学或者延期开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积极落实“停课不停学”工作,确保停课期间学生在家学习。学校领导班子按正常时间上班,教职工上班时间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四)开展校园集中消毒。对学校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杀,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同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制定日常消杀方案。
(五)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各校(园)、培训机构在开学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对重点疫情区域返校学生,重点实施健康检测。通知家在重点疫区的本校师生员工,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的方案和措施,支持和保证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学生的学习。
(六)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各校(园)、培训机构要加强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七)舆情应对。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推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以及学校应对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舆情动态。
五、开学后日常防控
(一)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
(二)加强健康状况检测。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发生期间,学校要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三)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加强家校协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严格校内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五)严控外来人员入校。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六)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杀制度。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杀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要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八)加强督导检查。各片区督导室要定期对所辖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学校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落实保障措施。各校(园)、培训机构要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十) 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六、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
(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章 控制措施
利用各种方式、各种场合和各种手段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争取全社会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在疫情的宣传上做到不抢先、不猎奇、不炒作,以免加剧公众恐慌心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一、隔离
(一)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经防疫人员检查后,当事人根据检查结果在防疫机构人员的监督指导下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二)隔离要求
1.隔离场所应选择不易散布病原体,方便消毒,便于实施封锁和处理措施的地方,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消毒。
2.隔离期间的管理。隔离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隔离场所。对隔离场所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密切注意观察和检测,加强防护。
二、消杀
发现疫情,每天对疫点、校园进行消杀,出入疫点、校园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杀。
三、处理记录
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的详细记录,建立疫情处理台账。
四、疫情的解除
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健康内14日无新发病例出现,接到卫健部门通知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转入常规防控。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类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不能麻痹大意,决不能有任何松懈。各工作组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度保障
(一)纪律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各校、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及股室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二)物资保障。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物资和经费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推进。做好物质储备,做好经费保障;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并确保够用,包括防护用品(口罩)、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健康教育资料等物资的储备。
三、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加强对各工作组成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体温监测、消毒处理的能力;要求所有工作组成员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工作组成员早期发现疑似病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为提高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规范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新冠肺炎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九寨沟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县委、县、县、县政协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四大班子及驻县州属单位其他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陈志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职责
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部署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宣传与培训、信息收集与上报及其他应急协调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1.九寨沟管理局、大九旅集团公司:负责排查景区关闭前进入景区且未脱离观察期的疫区游客动态信息,建立人员台账,做好数据统计、跟踪管理等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县防控办并做好应急处置。
2.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外出返乡(返岗)的干部职工;联合县卫健局对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与州委宣传部及上级媒体衔接与联络,协调做好新冠肺炎信息发布工作,保持宣传口径统一。监测处置负面信息,积极主动进行引导,及时发布我县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信息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4.县纪委监察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防治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及监管工作。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制定防控、诊疗方案;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对病例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组织医疗救治工作;根据授权及时对外发布疫情等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已开业商铺从业人员及场所的防控工作;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违法行为,打击野生动物贩卖。会同县科技农牧局在疫情期间关闭活禽和活禽宰杀市场。督促有关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严把市场准入关。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县: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治有关的突发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县卫生健康局依法落实医学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防疫救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对负面舆情信息迅速落地查人,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
9.县教育局:负责开学后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学校健康知识宣传,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配合做好学校或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保障油料、通信、电力等物资储备。
11.县民政局:负责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
12.县人社局:负责因参与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对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的工作人员给予工伤待遇。
13.九寨沟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与疫情相关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周围环境指标的监测。
14.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开展交通检疫、查验工作,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制定道路客运疫情防控方案,加强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
15.县科技农牧局: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一旦出现观察病例,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
16.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指导各乡(镇)及宾馆饭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7.县林草局:加强本辖区野生动物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野生动物行为异常或异常死亡情况即时发现,并采取现场隔离等应急处置,同时加大打击和查处扑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8.县医保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影响救治。
19.县文体旅局:负责引导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积极发挥作用,开展排查可疑者、登记跟踪、测温消毒、宣传引导及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0.各乡(镇):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防控指挥部,组织做好群防群控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配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密切接触人员摸排、登记管理及数据报送工作。加大辖区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严禁造谣、信谣和传谣,扎实做好稳控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1.新冠肺炎病例监测
(1)监测网络:县人民医院负责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登记和诊疗救治。如发生疑似病例,县人民医院负责采集病人咽拭子等标本;县疾控中心负责运送至有检测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
(2)监测内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县人民医院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登记,每日报告门急诊新冠肺炎病例数和就诊总数。
2.其他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病例的监测,发现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县疾控中心组织流行病学调查。
(二)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1.病例的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意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操作,病例类型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或当地医疗机构报告。
2.病例的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控中心,由负压救护车将病人转至定点医院,经专家组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应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病人呼吸道或血液标本。
(2)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和上级疾控部门报告;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预警处置等工作;立即进行核实,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工作;将采集的标本送上级疾控机构检测。
(3)突发事件的报告:全县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及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中聚集性疫情,县疾控中心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事件严重级别选择“未分级”。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事件调查及后续进展,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事件定级后,及时对事件级别进行相应调整。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工作程序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第一时间报告医疗专家组(联系人:左国平;联系电话:___),医疗专家组及时送指定诊室隔离,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疑似后,组织采样将标本送州疾控中心检测。疑似病人在县人民医院留观治疗;确诊后组织转诊到州卫健委指定的州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县疾控中心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督促、实施病区和相关环境消毒,提出并采取阻止疫情扩散的措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二)现场处置
1.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病人的分泌物、接触过的物品和经常出入的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和处理。
2.诊室加强病房通风换气,避免房门密闭,可用紫外线照射,过氧乙酸薰蒸或含氧消毒剂喷雾等消毒;物品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的酒精擦拭;痰液等分泌物含氯消毒剂浸泡。
3.医护人员防护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病房的管理按呼吸道传染病有关管理规定施行。
(三)流行病学调查
由县疾控中心牵头,各乡(镇)、县门协同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病人的接触史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特别是发病前与动物、环境接触情况,以及到外地务工、与可疑新冠肺炎病人接触的情况,以便发现可能的感染源线索。
(四)社会管控
1.城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人员及居住于辖区内的人员精准管理,重点排查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及与其密切接触、可疑暴露者,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含县内居住地点),督促其居家或隔离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蔓延。
2.对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实行居家或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限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如医学观察期间未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期满后可解除医学观察。
3.立即停止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在交通枢纽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出人员检测体温,并进行健康登记。对检测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九寨沟县人民医院移交。
4.强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更新疫情情况,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防止以讹传讹,引发社会恐慌。大力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及时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稳定群众情绪,树立群众信心。
(五)应急响应结束
1.评估:新冠肺炎疫情平息后,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新冠肺炎的危害、现场调查处理情况、药物使用情况、病人救治情况、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2.善后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新冠肺炎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人员的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物资保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的后勤保障组(以下简称后勤保障组)应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向县应急指挥部(抄送后勤保障组)提出应急物资采购需求计划,经县应急指挥部审议后由后勤保障组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实施紧急采购,特殊情况下,可先采购后报备。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信息收集、储备、管理、发放。物资储备种类包括:医疗物资、非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生产物资、农用物资等应急物资。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严禁超标准、超规格配备。抗病毒药物优先用于临床患者的治疗,预防用药优先使用老人、儿童、职业高危人群及患有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等。
(二)人员力量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疫情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县疾控中心应当组建流行病学、消毒、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队伍。
(三)医疗技术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诊疗方案、预防和控制技术、流调、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应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四)宣传引导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视频、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新冠肺炎。应根据不同的公众群体,分类进行宣传教育。
(五)纪律制度保障。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要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预案、方案的制定,组织和行动机制的建立,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药物、医疗救治、培训演练、健康教育等准备,应急处置是否规范。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并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六、附则
(一)本预案由九寨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制定,并将根据新冠肺炎防控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修订和补充,并按规定公布。各乡(镇)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新冠肺炎医疗卫生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省灾后重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省中小学(含市县属中职学校、幼儿园,下同)秋季如期开学,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省的领导下,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省级统筹、地市组织、县级实施、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各校秋季开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坚持灾后重建、疫情防控、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宣传教育等工作相结合,一地一策、一校一案,一院一校、一院多校,分区域、分学校、分学段制定差异化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全省中小学学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研判开学时间
按照教育部要求,中高风险地区学校暂缓开学、学生暂缓返校。各地要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坚持把全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落实“一院一校、一院多校”协作机制的,不能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要确保医院和学校联防联控,每所拟开学的学校,都要由一所属地医院进驻,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应急处置。按照“市定省批”的原则,各地开学时间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报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审批,经审批后方可开学。尚未进行新生入学注册的地市,要抓紧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新生入学注册,确保秋季正常开学。
针对受灾学校,各地要加快改造和修缮,及时维修补充课桌凳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要联合当地住建、卫生、安全等部门,对受灾学校进行评估,确定校园无安全隐患的,方可正常开学。受灾严重,经评估达不到开学条件的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谋划、优先安排、优先投入、优先落实,“一校一策”制定专门工作方案,通过合并安置、就近分流、临时周转等方式,确保受灾学校学生与其他学校学生同步开学,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生入学安置方案经当地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做好入学入校各项准备工作
1、科学制定开学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的主体责任,对照国家最新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我省有关要求,“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报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同意后实施。对不能正常开学的地市,要提前做好网上教学方案,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实现“停课不停学”。
2、全面整治校园环境。严格执行《河南省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开学前对校园环境开展一次全面整治,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开展清洁消杀,对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和开学准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3、错时错峰安排返校。开学前,全面掌握前14天师生行踪和健康状况,在安全可控的情况下,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的要求,合理确定师生返校批次和时间间隔。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校。原则上,高三、初三的学生先返校开学,幼儿园最后开学。
4、精心组织开学前“线上家长会”。在明确开学时间后,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各校和班主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面向班级学生和家长召开一次“线上家长会”,将本地疫情防控形势、防疫知识、本校防控措施、教学计划安排等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宣讲,增强其对入学后学校疫情防控的信心,引导其了解并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
5、认真上好入学后“开学第一课”。各地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充分利用省教育厅统一提供的“开学第一课”视频资料及其他相关教学资源,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用开学一天时间上好“开学第一课”。要聚焦“抢险救灾”和“疫情防控”主题,深入挖掘抢险救灾和疫情防控中的典型事迹、人物,凸显“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核心理念,“众志成城,不怕艰险”的拼搏精神,“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情怀。
6、高度重视师生心理疏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灾情和疫情对师生心理健康的影响,返校开学后第一时间开设心理专题讲座,指导各年级、班级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构建起“家长、班级、年级、学校”四级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通过班会活动、课堂观察、谈话、问卷等渠道全面了解学生身心状况,准确把握学生心理需求。以班级为单位开展重大危机事件下心理调节活动主题班会,对因灾因疫导致不良心理状况的学生开展个别心理辅导,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初三、高三学生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对贫困、留守、残疾、单亲等困境学生给予重点关爱,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灾情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造成的冲击。
(三)提前做好网上教学筹备工作
1、提前开展教师网上教学培训。各地要于8月25日前,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对拟参与网上授课和在线辅导的教师进行一次系统培训,指导教师进一步掌握网络教学的技术要求和基本规律,熟练利用教学平台和公共交流工具,科学开展教学组织、直播授课和在线辅导。要求同一学校尽可能选用统一的直播教学和在线交流工具,减少家长和学生需安装多个APP、上不同课反复切换APP的烦恼。
2、多种模式开展网上教学。一是搭建在线直播课堂。依托各地遴选的直播平台,组织本地学校开设直播课堂,进行线上授课。二是开展在线点播教学。组织学生根据教学进度和本人需求,综合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市县两级教育服务平台优质资源在线自主学习。同时,针对高中阶段新老教材交替问题,委托省内名校录制高中同步课程,提供给相关地市使用,并在省基础教育资源平台提供访问端口。三是组织线上辅导答疑。各地各校组织在线学习的同时,可利用微信群、QQ群、钉钉、腾讯会议等免费在线交流方式,组织教师进行在线答疑辅导,跟踪学习成效。四是要建立线上班会、线上家长会的工作机制,加强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做好学生管理和辅导,科学、适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和锻炼,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3、家校协同育人,营造良好学习交流环境。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班主任要和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动员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和卫健疾控部门开展的各项调查摸底工作,配合老师帮助学生在家做好学习安排。教师要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钻研探索“互联网+”教学方法和远程教学管理方法,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家长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及时向学生传达党和防控疫情的有力举措和周密方案,增强自我防病意识和疫情防控信心,做到科学防控疫情。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和省教育厅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领导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学生秋季开学的各项防控措施和准备工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
(二)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新华书店科学统筹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一校一案”,优化细化教科书配送、发放工作措施和流程,严密做好各环节的消毒和防护工作,落实“一人一袋”,安全有序做好秋季中小学教科书供应保障工作,保证中小学教科书到校率、到生率均实现100%,完成“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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