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委托运输协议(3篇)

委托运输协议(3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委托运输协议

  甲方:(经销商)

  乙方:(物流公司)

  双方为建立正当的物流承运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本着共同商讨,协商一致、互利合作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部分、业务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承运甲方在JAC定购的格尔发重卡商品车(以下简称商品车),包括提车、运送、交验及各环节涉及的手续办理;

  第二条、 双方约定商品车运费、送车时效及违约条款;

  第三条、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或提供担保;

  第四条、 委托运输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二部分、承运

  第一条、提车

  1、乙方按甲方要求,携《商品车自提介绍信》,办理商品车提车手续,并负责检验商品车状态完好;

  2、乙方负责核对商品车随车附件的完整、车辆合格证信息(未打印合格证的,以检验入库单及发动机合格证信息为准)与车辆本身配置相符,包括底盘号、发动机号、VIN码、车型配置、颜色及类别等;

  3、乙方负责办理商品车运送过程中需办理的所有手续,包括办理临时牌照、购买养路费、保险等。

  第二条、运送

  1、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商品车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负责商品车在运送途中的合理保养,在运送途中商品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到就近的特约服务站检查修复;

  3、乙方对商品车在运送途中的安全负责,对车辆出现的损毁,违法罚款及相应的保险理赔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商品车运送途中,严格按双方约定不私自带货、不背车或负重,对违反约定造成车辆损毁的,商品车将由乙方买断或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交验

  1、乙方负责在交验前,将商品车清洗干净,手续整理妥当;

  2、双方共同按《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逐项核对,核对完毕,甲方负责在交接单上签字盖章,并在S系统内做收车处理;

  3、对检验不合格项目,

  [1]可以明确因乙方疏忽、操作不当或违反约定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2]可以明确因商品车本身在设计、制造等环节有缺陷而造成的,甲方暂收车辆,由甲方协调江淮公司解决;

  [3]不能明确责任方的,甲方暂收车辆并扣押《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向承运单位出具收条,在甲方联络重卡营销公司裁定责任并解决后,办理交接手续,但最长处理期限不超过7天;

  [4] 对商品车发生事故的:

  ⑴一般事故:处理时间7天内。车辆损失100%由乙方承担。

  ⑵重大事故或超过7天处理时间的,由乙方直接买断。

  第三部分、运费和时效

  第一条、运费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费,就是指乙方在商品车承运中产生的临时牌照、保险、过桥过路费、养路费、油费、驾驶员工资、途中食宿和返程交通等所有的费用;

  2、甲乙双方约定运费标准如下:

  ⑴、合肥—阜阳:牵引车为950元/台;四缸亮剑为700元/台;载货为800元/台,自卸车、搅拌车为950元/台。

  ⑵、阜阳—合肥:牵引车为800元/台;四缸亮剑为550元/台;载货为650元/台,自卸车、搅拌车为800元/台。

  第二条、结算

  1、乙方以《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甲方盖章有效)作为运费结算凭证,向甲方开具运输业(双方其他业务另行约定)进行结算;

  2、结算标准按双方约定标准执行;

  3、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次月兑现。

  第三条、送车时效

  1、送车时效指乙方接到甲方指令后,到完成指令的单车时效,包括提车、运送和交验的全过程总时间;

  2、甲乙双方约定提车出库的时间是1个工作日;

  3、甲乙双方约定运送时间为:平原按500Km/天计算运送时间,山区按400Km/天计算运送时间。

  第四部分、违约

  第一条、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双方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责任,对拒绝履行责任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终止合作,对由此带来的损失,可以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

  2、在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提请诉讼,诉讼地即签约地。

  第二条、风险保证金和担保

  1、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运输业务时,需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保证金的额度由双方约定。

  2、乙方风险保证金在下列情况下,将由甲方处置:

  [1]乙方违反约定,且拒绝继续履行责任时;

  [2]商品车在运送途中发生事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时;

  [3] 乙方违反送车时效规定甲方提出索赔要求时,对超期的天数,按200元/天扣减;

  [4]对因乙方责任,客户提出赔偿要求时;

  第三条、业务终止

  1、甲方委托期满,双方业务即终止,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后继续执行;

  2、合作期间,因一方原因,不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时,双方业务即终止;

  3、对因乙方违约或服务承诺不能及时兑现的,甲方可以随时提出和终止业务。

  第五部分、其它约定事项

  第一条、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送车延期时,乙方需在2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经甲方认可后,可免于追究违反送车时效责任;

  第二条、对其他未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运输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辽河石油勘探局筑路工程公司济东高速公路施工项目已经结束,根据工作的需要,计划将沥青拌和站设备回迁至辽宁盘锦筑路公司本部(盘锦友谊)。就沥青拌和站设备搬迁一事,甲乙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协议:

  1、甲方托运的货物应如实填写,如有隐瞒货物名称,数量及性质,倘若乙方在运输途中为此造成损失(包括车主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若不跟人押车,卸货地址务必填清,货物包装必须完好。

  3、乙方在运输途中要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如因乙方在车辆证件不全、事故、雨淋、丢失、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经济损失(不含自然性合理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按价赔偿。

  4、乙方必须保证司机的手机全程开启,便于随时联系。乙方不许无故耽搁交货时间,由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5、在运输途中过桥、过渡、过路和车辆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6、设备运输车辆小车在28吨以下(长_________米),大车在40吨以下(长_________米),运输综合单价均为_________元/车。

  7、设备运输大约在35车左右,预计总价_________元,但运输结束后按实际运输数量进行结算。

  8、乙方设备的运输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卸货地点,并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9、结算方式,在每批次运输车辆到达盘锦后,经验收货物完好无损返回回执单位后,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汇总每批次运输车辆数量、金额一次性付款。

  10、乙方不负责提供运输,但负责在甲方运输上加盖印章。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收获出据书面收条后,协议自行终止,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运输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煤炭运输事宜达成本合同书以下条款;

  第一条 运输货物名称:煤炭。运费单价:元人民币(不含运输税)/吨。煤炭运输过程中装货地点、卸货地点发生变化时,视情况由双方协商对运费进行调整。

  第二条 甲方每月必须向乙方保证最低提供 万吨以上的煤炭量给乙方车辆承运。如果甲方停运必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次派车共计 台,到矿场参加运输。

  第四条乙方司机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安排在合同指定的地点装车,并按照甲方提供承运煤炭的质量和数量保质保量、安全、准时运到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如乙方将货物错运到合同规定外的到货地点,乙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车煤炭允许有公斤的损耗)

  第五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车辆提供专用的煤炭装卸场地。甲方协助落实乙方车辆停放场地和人员住宿场所。

  第六条 运输协议办法及运费负担:

  1、运输中车辆一切过路费和装卸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运输车辆路保(交警、路政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理,确保车辆运输畅通。

  第七条 装货地点: 。

  第 卸货地点: 。

  第九条运费结算办法及依据:由甲方统一向乙方结算。具体结算时间为:每天下午四点和上午9点将到货车辆运费结清打入乙方指定账户。结算运费时凭甲方提煤单、煤矿过磅单、煤场过磅单、乙方派车单结算运费,以上票据缺一不可,否则不予结算。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在乙方第一天的运输中扣除五万元人民币运费作为保证金(在运输任务完成后,甲方需在5天原数退还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拒绝退换保证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合同签约后,甲方及时给乙方结算,如因拖延运费结算引起车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按照每车每天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具体视情况双方协商)。

  2、由于甲方无法提供煤炭运输合同签订最低量而造成的车辆停工,由甲方按照每车每天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具体视情况双方协商)。

  3、乙方车辆按甲方通知进场到达煤矿区时,应按通知启动日期准时开展煤炭运输作业,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提供煤炭给乙方车辆从事运输的,按照每车每天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具体视情况双方协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煤车丢失或失控,或者乙方司机在运输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交通事故以及一切违法乱纪行为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在合同执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停车拉煤,或者不经甲方许可,乙方与甲方之外第三方的单位或个人建立业务关系。

  3、在到站卸货时如发现乙方调换煤炭、掺假等行为,乙方应赔偿该车煤的全部损失,即:每发现一车,乙方按照原煤炭价格赔偿给甲方。

  4、乙方妥善保管好发煤单,甲方提煤单、煤矿过磅单、煤场过磅单、乙方派车单并以此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如需贴封条,必须保证封条的完好,否则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5、乙方如有一台车偷煤、换煤、丢失煤炭的,将由乙方所有签订合同的所有车辆共同联保承担赔偿甲方所损失煤炭的同等价钱。

  6、甲方应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随时给乙方上调价格。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合同执行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车辆进场。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辆每月25个工作日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约地裁判。

  第十五条 如发生道路拥堵等严重影响拉运的情况,甲方应为乙方开辟新的运煤线,乙方积极配合拉运,超出 公里时,按规定补偿给乙方。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遇到新的问题,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号: 身份证: 身份证: 代理人: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于西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