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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登记申请表

来源:华佗小知识



洛阳市医疗机构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登记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

伊川县彭婆镇中心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许凌

申请变更事项

变更具体项目

变更前情况

变更后情况

医疗机构负责人



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



药学部门负责人



采购人员






1.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

申请变更提交文件、可证副本复印件3.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4.法人登记证

证件目录 5.委托书,保证书,任命书,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医疗机构人员调整。

医疗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名:

(医疗机构公章)

申请变更理由

联系电话:


承办科室

审查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意见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变更登记申请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变更:
1)变更申请书;
2)《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4)医疗机构名称变更的证明性文件(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
5)《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用印鉴卡》一式两份;
6)医疗机构出具的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后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材料 真实有效的保证书。

2、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变更:
1)变更申请书;
2)《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一式两份;5)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任命书或法人登记证明;
6)医疗机构出具的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后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材料 真实有效的保证书。

3、医疗机构医疗管理部门人员、药学部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变更:
1)变更申请书;(采购人员变更内容包括药品购买地,需法人签字确定认可)2)《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申请表》;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一式两份;5)变更后人员的任命书、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6)采购人员变更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机构人员变更的印



鉴。

7)医疗机构出具的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后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材料 真实有效的保证书。

注: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有所变更的,需提交新购用印鉴卡2份;以上提供材料均一式两套,复印件注明“系原件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咨询电话0379—63917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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