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维护职工合法 权益情况汇报
近年来,XX省各级工会针对劳动争议逐渐复杂的现状,建立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基本框架,完善了劳动争议和仲裁机制,实现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截至2月底,14个市具备建制条件的企业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万个,建有劳动争议调解员万人,共受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万 调解成功万件,
占案件总数的XX%,涉及职工近15件,万人,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源头参与,为劳动争议处理提供法律保障。省总工会与省、省政协建立了王作情况通报制度,与省法制办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参与省人 ,参与省制定大常委会修改了《XX省实施规定》
了《XX省厂务公开枧定》、《XX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XX省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重要规章,明确了劳动保障、、税务和人民等执法主体地位,规定了应建工会而未建工会收取建会筹备金、农民工入会和建会等重要内容,规范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代会制度,对《工会法》进行必要的 第1页共3页
细化和补充,有效推动了这些难点问题的解决,为全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提供了基本保障。
二、完善三方协商机制,强化工会组织的维护力度。在原有劳动关系三方基础上,又吸纳工商联、外企协会参与三方协商,扩大了对话范围。在省、市建制的同时,着力推动三方五部门协商机制向县市区和乡镇延伸。
二、把职工和企业最为关心的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三方协商的核心内容,推动、省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意见》。连续五年开展了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为主要内容的“双合同月”活动。
三、健全矛盾调处联动机制,立足基层化解劳动争议。认真总结和推广本溪“党政主导、各方联动、立足基层、三级调解”,依靠工会组织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的经验。立足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构筑调处劳动争议的“三道防线”:基层调解为第一道防线,仲裁调解为第二道防线,诉讼调解第三道防线。健全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村和社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在乡镇和事处建立劳动争议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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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密集型的区域和行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指导组织。注重整合社会力量,加强工会与劳动保障、劳动监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形成联合互动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格局。建立工会法律维权队伍。聘请律师到企业、街道、行业等基层工会担任法律顾问。
提高劳动争议四、建立劳动争议仲裁院,
仲裁效率。省总工会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协会联合成立了省劳动争议仲裁院,为全面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效能提供了组织上和经费上的保证,目前全省14个市有13个市和90个县区建立了劳动争议仲裁院。各级工会开展集体合同仲裁,以资产保全的方式偿还企业内欠职工债务,解决了改制和破产企业因经营困难导致的长期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总结推广了本溪市总工会推动市中级人民设立职工维权合议庭的做法,沈阳市在本溪经验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实行工会和人民合署办公,当场解决问题,提高了仲裁、调解的效率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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