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人防﹝2016﹞65号
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取消部分防空地
下室建设行政审批事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根据《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以及简政放权的有关规定,我省取消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审查等部分防空地下室建设行政审批事项,《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流程的通知》(琼人防〔2010〕55号)同时废止。现就取消上述审批事项后,防空地下室建设、易地建设的审批程序明确如下:
一、规划阶段:人民防空地下室规划审批、建设项目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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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一)人民防空地下室规划审批
1.工作性质:行政审批事项
2.业务受理材料:
(1)《人民防空地下室规划核准申请书》(附件1);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图、各单体建筑平面图、主要剖面图及有关方案说明等); (3)人民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图纸,包括:
1)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总说明(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等专业说明);
2)人民防空地下室建筑总平面图(注:要标明各防护 ;
单元口部及地面建筑的位置关系) 3)人民防空地下室区域范围平面示意图(注:主要标明防空地下室的区域范围轮廓线、各防护单元的战时功能、建筑面积以及掩蔽面积);
4)人民防空地下室平时、战时平面图、主要剖面图。
(附件2)(4)《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核算明细表》
(5)设计单位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省外人防工程设计企业进琼从业备案证》(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3.回执材料:
《人民防空地下室规划审批意见书》(附件3)4.办结期限: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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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1.工作性质:行政审批事项
2.办理环节:
(1)环节一:业务受理。业务受理材料:
1)《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附件4);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图、各单体建筑平面图、主要剖面图等);
3)《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核算明细表》(附件2)
4)应建防空地下室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建设项目,须同时提交建设单位、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出具的《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可行性意见书》(附件5)[注:应建防空地下室总建筑面积小于(含)500m2的,无须提供]。
5)符合减免易地建设费条件的建设项目,须同时提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批有关表格,并出具建设项目属性的批文、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项目的原房产面积证明和危房鉴定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环节二:签发回执。建设单位按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算审定的结果到指定银行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并将缴款凭证(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交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认和存档,领取回执材料。
3.回执材料:
《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意见书》(附件6)4.办结期限:
10个工作日(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批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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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单位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时间不在办结期限内)。
二、施工阶段: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报建审批
(一)工作性质:行政审批事项
(二)业务受理材料:
1.《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报建申请书》(附件7);
2.人防工程图纸审查机构出具的《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 ;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意见书》
(附件8)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5.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防护设备安装施工合同》(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海南省工商管理局监制的示范文 ;
本) 6.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套(加盖人防工程图纸审查机构的图纸审查专用章);
7.监理单位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或《省外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进琼从业备案证》(复印件,加盖监理单 、监理合同(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或监理位公章)招标备案书(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的《人防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三)回执材料: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报建审批意见书》(附件9)(四)办结期限: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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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竣工验收阶段:人民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建
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竣工验收复核
(一)人民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
1.工作性质:管理服务事项。
2.办理环节:
(1)环节一:业务受理。业务受理材料:
1)《人民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附件11);
2)《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人民防空工程竣工报告》;
4)《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人民防空工程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包括单位工程质
量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含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的防
护设备生产和安装质量内控资料)、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
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
录资料、人民防空地下室竣工图等。
7)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提出的质量检查或评估报告,
包括:
①《勘察单位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②《设计单位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③《监理单位人民防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竣工测绘报告书》;
9)《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实施预案》;
10)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质量检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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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防护设备质量保证书》;
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2)环节二:差额核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房屋建筑面积竣工测绘报告书》进行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差额核定,出具《建设项目竣工测绘人防应建面积差额核定报告 (附件10)。书》
(3)环节三:签发回执。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竣工测绘人防应建面积差额核定报告书》核定的结果到指定银行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差额,并将缴款凭证(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交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认和存档,领取回执材料。
3.回执材料:
《人民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附件12) 4.办结期限:
10个工作日(注:建设单位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差额的时间不在办结期限内)
(二)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竣工验收复核
1.工作性质:管理服务事项。
2.办理环节:
(1)环节一:业务受理。业务受理材料:
1)《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竣工验收复核申请书》(附件13);
2)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竣工测绘报告书》。 (2)环节二:差额核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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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建筑面积竣工测绘报告书》进行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差额核定,出具《建设项目竣工测绘人防应建面积差额核定报告书》。
(3)环节三:签发回执。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竣工测绘人防应建面积差额核定报告书》核定的结果到指定银行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差额,并将缴款凭证(海南省 》交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认和存档,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领取回执材料。
3.回执材料:
《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竣工验收复核意见书》
(附件14)
4.办结期限:
10个工作日(注:建设单位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差额的时间不在办结期限内)
附件:
1.《人民防空地下室规划核准申请书》
2.《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核定明细表》
3.《人民防空地下室规划审批意见书》
4.《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
5.《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可行性意见书》6.《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意见书》
7.《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报建申请书》
8.《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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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报建审批意见书》
10.《建设项目竣工测绘人防应建面积差额核定报告书》 11.《人民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
12.《人民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
13.《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竣工验收复核申请书》
14.《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竣工验收复核意见书》
15.《防空地下室建设与易地建设审批流程图》
注:其它未附表格参见《海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暂行规定》
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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