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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学校创建工作职责分工

来源:华佗小知识


柯坪湖州双语小学

法治学校创建活动职责分工

为确保柯坪湖州双语小学法治学校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柯坪县“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工作标准和我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柯坪湖州双语小学创建法治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组 长

阿不都那斯尔·热合曼():全面负责法治学校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织职责权限明确,学校重大决策由法制副校长和教职工代表参与监督。有明确的党组织监督工作机制和具体的监督保障措施。

二、副组长

孔鑫火(校长):落实活动经费,带头学法、用法,重大事情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校长职责权限明确,内部结构设置合理、分工科学。全面实行校务、财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党组织和教代会监督。

林松强(副校长):具体负责法治学校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资料保存建档,与相关部门协调,形成法制教育的合力。

韩丽琴 (副校长、工会):建立落实工会和教代会相关制度,负责社团和校园文化建设,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伏海燕(柯坪县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学校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做好法律咨询和论证工作,定期来校讲授法制课和法制培训,联系相关部门加强指导与监督。

三、成 员:

1.李香香 艾买尔·阿巴拜克尔: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2. 艾则孜·沙迪克 阿里木·卡斯木:建立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

3. 黑力力·库尔班 阿不力孜·阿布都热西提: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开展校园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4. 许开诚: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装订成册。

5. 孜乃提古丽·玉素甫:组织协调法律知识培训、法制讲座,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6. 吾甫力·热孜克:建立校内教师投诉制度并依法及时处理。

7. 吐尔逊古丽·艾买提:建立校内学生投诉制度并依法及时处理。

各位领导应恪尽职守,认真及时做好本职工作,未尽事宜参照附件5:柯坪县“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工作标准上标注的分工。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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