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软式内镜清洗和消毒的标准操作规程

软式内镜清洗和消毒的标准操作规程

来源:华佗小知识


软式内镜清洗和消毒的标准操作规程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 感染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对象:软式内镜清洗和消毒的医务人员 文件编号:RJ-IC-SOP-RSWJ 编写者:徐桂婷 审核者:钱培芬 版次:01 编写日期:2007—6-20 审核日期:2007-6-30 执行日期: 2007—8-1 注:本文件程序仅供本院医务人员使用,未经同意,不得翻印

目的:建立软式内镜清洗和消毒标准操作规程,确保软式内镜清洗和消毒的正确性和

规范性

内容:

一.软式内镜使用后应当立即用湿纱布擦去外表面污物,并反复送气与送水至少

10秒钟,取下内镜并装好防水盖,置合适的容器中送清洗消毒室。

二.清洗步骤、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水洗

1。 将内镜放入清洗槽内:

(1) 在流动水下彻底冲洗,用纱布反复擦洗镜身,同时将操作部清洗干净;

(2) 取下活检入口阀门、吸引器按钮和送气送水按钮,用清洁毛刷彻底刷洗活检

孔道和导光软管的吸引器管道,刷洗时必须两头见刷头,并洗净刷头上的污物;

(3) 安装全管道灌流器、管道插塞、防水帽和吸引器,用吸引器反复抽吸活检孔

道;

(4) 全管道灌流器接50毫升注射器,吸清水注入送气送水管道;

(5) 用吸引器吸干活检孔道的水分并擦干镜身.

2. 将取下的吸引器按钮、送水送气按钮和活检入口阀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擦干。

3。 内镜附件如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

钳等使用后,先放入清水中,用小刷刷洗钳瓣内面和关节处,清洗后并擦干。

4。 清洗纱布应当采用一次性使用的方式,清洗刷应当一用一消毒。

(二)酶洗

1. 多酶洗液的配置和浸泡时间按照产品说明书。

2。 将擦干后的内镜置于酶洗槽中,用注射器抽吸多酶洗液100毫升,冲洗送气送水管道,用吸引器将含酶洗液吸入活检孔道,操作部用多酶洗液擦拭。 医院感染管理科地址:新门诊B区606室 联系电话:600631,6000

第1页—共3页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 感染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3. 擦干后的附件、各类按钮和阀门用多酶洗液浸泡,附件还需在超声清洗器内清

洗5~10分钟。

4. 多酶洗液应当每清洗1条内镜后更换。

(三)清洗

1。 多酶洗液浸泡后的内镜,用水或者注射器彻底冲洗各管道,以去除管道内的

多酶洗液及松脱的污物,同时冲洗内镜的外表面。

2. 用50毫升的注射器向各管道冲气,排出管道内的水分,以免稀释消毒剂。

三.软式内镜采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或者灭菌时,应当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并

进行化学监测和生物学监测。

采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消毒、酸性水或者灭菌时,应当将清洗擦干后的内镜置于

消毒槽并全部浸没消毒液中,各孔道用注射器灌满消毒液.

非全浸式内镜的操作部,必须用清水擦拭后再用75%乙醇擦拭消毒。

需要消毒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灭菌时,浸泡时间为:

1. 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浸泡不少于10分钟;

2. 支气管镜浸泡不少于20分钟;

3. 结核杆菌、其他分枝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内镜浸泡不少于45分钟。

需要灭菌的内镜采用2%碱性戊二醛灭菌时,必须浸泡10小时。

当日不再继续使用的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支气管镜等需要消毒的内镜采用

2%碱性戊二醛消毒(或酸性水)时,应当延长消毒时间至30分钟。

采用其它消毒剂、自动清洗消毒器械或者其他消毒器械时,必须符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内的规定,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在使用器械进行清洗消毒之前,必须先清洗.

四、软式内镜消毒后,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冲洗和干燥: (一)内镜从消毒槽取出前,清洗消毒人员应当更换手套,用注射器向各管腔注入

空气,以去除消毒液。

(二)将内镜置入冲洗槽,流动水下用纱布清洗内镜的外表面,反复抽吸清水冲洗

各孔道。

(三)用纱布擦干内镜外表面,将各孔道的水分抽吸干净.取下清洗时的各种专用

管道和按钮,换上诊疗用的各种附件,方可用于下一病人的诊疗。 医院感染管理科地址:新门诊B区606室 联系电话:600631,6000

第2页—共3页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 感染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四)支气管镜经上述操作后,还需用75%的乙醇或者洁净压缩空气等方法进行干

燥。

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的内镜,使用前必须用无菌水彻底冲洗,去除残留消毒

剂。

五.内镜附件的消毒与灭菌方法及要点包括:

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内镜附件

必须一用一灭菌.首选方法是压力蒸汽灭菌,也可用环氧乙烷、2%碱性戊二醛浸泡10小时灭菌,或者选用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适用于内镜消毒的消毒剂、消

毒器械进行灭菌,具体操作方法遵照使用说明。

灭菌后的附件应当按无菌物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

每日诊疗工作结束,用75%的乙醇对消毒后的内镜各管道进行冲洗、干燥,储存

于专用洁净柜或镜房内。镜体应悬挂,弯角固定钮应置于自由位.

储柜内表面或者镜房墙壁内表面应光滑、无缝隙、便于清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每日诊疗工作结束,必须对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进行清洗

消毒,具体方法及要点包括:

(一) 吸引瓶、吸引管经清洗后,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者2000 mg/L的过氧乙酸浸泡消毒30分钟,刷洗干净,干燥备用。

(二) 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经充分刷洗后,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者2000 mg/L过氧乙酸擦拭。

消毒槽在更换消毒剂时必须彻底刷洗。

每日诊疗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当日拟使用的消毒类内镜进行再次消毒。如采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冲洗、干燥后,方可用于病人诊疗。

参考文献: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

医院感染管理科地址:新门诊B区606室 联系电话:600631,6000

第3页—共3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