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内涵理解及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内涵理解及

来源:华佗小知识
 . . . . .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内涵理解及

培养模式与机制探究

李卫清1, 刘昌明2

(1.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文旅游系 湖北咸宁437000,

2.咸宁生物机电工程学校 湖北咸宁 437000, )

[摘要] “双师型”教师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出职业教育特色的关健,如何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已成为各职业院校发展的重要战略。本文从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提出的背景出发,论述了如何准确把握“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并着重就我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模式和机制进行探究,旨在为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 “双师型”教师 内涵理解 培养模式与机制 探究

一、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提出的背景

“双师型”教师是根据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对专业课教师的素质要求而提出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和社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企业对技能型实用人才的需求愈来愈旺盛。而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当时我国职教界对职业教育特殊性的认识还不够充分,普遍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忽视能力培养的问题,职业学校“黑板上种田”,“纸上开机器”也是一种普遍现象。许多教师的教学内容与

. word . .

. . . . .

生产实际相脱离,教学方式主要以理论讲授为主,培养的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差,难以适应用人单位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针对这种现象,职教界的许多学者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都对职业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进行研究,提出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的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首次提到的是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原则意见》(职教[1995]15号),明确提出“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双师型”教师。1997年首次召开的全国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职教师资工作以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为重点,今后中等职业学校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中的“双师型”教师所占比重,至2010年,“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少于60%。2004年4月12日,教育部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中的附件——《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和标准再次作了明确的阐述,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及成长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双师型”教师概念的提出,体现了时代发展的特色和人的全面发展观念,是一种促进职业教育教师终身学习的全新理念。“双师型”教师概念的提出,适应了以能力为主线的职教理念的发展,在实践中也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双师型”是对所有职教教师提出的一种专业发展理念,更是单一型的理论教学教师和实践教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成长的目标导向。“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特色和重点,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已经成为全社会和职教界的共同呼声。

二、准确把握“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 word . .

. . . . .

关于“双师型”教师定义,许多学者众说纷纭,但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三种观点:一是“双职称型”,即教师在获得教师系列职称外还需要取得另一工程或技术职称;二是“双证书论”,认为具有工程师、技师等技术职务的人员,取得教师资格并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即为“双师型”教师;三是“双素质型”或 “双能力论”,即教师既要具备理论教学的素质,也应具备实践教学的素质。或只要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教师,就可认为是“双师型”教师。以上三种“双师型”教师观点,各有一定的道理,也各有一定的利弊。

第一和第二种观点,对“双师型”教师的定义比较直观、简洁,一目了然,容易评价、判定、操作。但这种理解,只是停留在字面解释上,简单地认为“双师型”教师就是“双证”教师或“双职称”教师,即“教师+中级以上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如“教师 +技师(会计师、律师、工程师等)”。 若依此指导实践,将会给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一是一些职业院校将“双证”持有者首肯为“双师”。其实,有些教师持有的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与其所讲授的专业根本不对口,如持有会计师证书的教师,讲的是市场营销课。二是有些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完全是通过书本学习,再通过理论考试获取的,缺乏实践性。如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证书就不一定代表持有者的实践经验和能力,甚至有些技师、工程师也只是通过理论考试来获得。三是由于职业院校重视教师的“双证”,导致一些老师不择手段地获取另一不中用的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手”等弄虚作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第三种观点从“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着手,对“双师型”教师概念进行理性的准确解释,它概括了“双师型”教师的本质内涵,适用于所有课程和全体教师。缺点是内涵的实践性不明确,实践性的外延过于宽泛,可操作性不强,若是没有建立一套全面、客观,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必然导致“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头或“口号”上。

. word . .

. . . . .

如何准确理解“双师型”教师的内涵,有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我认为应把握以下几点:

1.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首先必须是一个合格的教师。应取得教育法规定的各类学校的教师资格证书。从一名合格的教师的角度来说,他(她)必须熟悉教育教学理念与理论,包括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等;熟悉与教育相关的知识,如心理学、教育学、现代化教育技术以及与教学过程有关的教学文件和规章制度,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命题方案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过程的组织能力、教材的处理能力、教学方法与技巧、教学测量与评价、教学经验和教学研究等。

2.“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和课程的实践经验或应用技能。(1) 必须具有指导学生实验操作和技能训练的基本能力,还应具有指导学生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活动的能力;(2) 从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的条件看,必须具备中级(特殊情况可放宽到初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职业资格);(3) 对已获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的教师来说,不能见到“双证”就定为“双师”,学院(校)应进行以下方面的把关:一是看其拥有的技术职务 (职业资格)是否与其所施教的专业一致;二是看其考取的证书是否从理论到理论,即是否通过纯考试手段获得的。

3. “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对象应是职业院校的全体教师。虽说“双师型”教师应以专业课教师为主要的认定对象,但笔者认为无论是专业课老师,还是基础课教师,也无论是专任老师,还是聘请的兼职教师,只要具备“双师素质或能力”都应看作为“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对象。如数学老师,可以是讲师,也可以是精算师,在会计专业或金融专业就可以发挥“双师型”教师作用;又如语文老师也可以是省级或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能够指导学生普通话达标训练。因此,“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对象必须面向全体教师和所有课程。

. word . .

. . . . .

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所有老师向“双师型”教师努力的积极性,使“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以顺利实施。

4.“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条件必须符合职业院校的客观实际。既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认定标准,也要考虑各地职业院校的当前实际情况,不能全国统一按一个标准去认定,实行一刀切,那将违背科学发展的精神,注定行不通。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标准可能只有经济发达地区的少数几所职业院校才能达到,如深圳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其他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的大多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只能望其项背。因此建立“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各职业院校必须与自己的实际相结合,不可盲目照抄照搬。

三、“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

为加快“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促进我国职教事业的发展,许多职业院校探索并实施了 “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多种培养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校本培养模式

培养“双师型”教师,应当充分发挥“校本”培养的主导作用。一是采用“导师制”,进行传帮带。可采取双向选择或学校指派的方式为青年教师安排具有高级职称(个别情况也可为中级)的教师和行业专家为导师。导师要制订详细的培养方案,管理部门要制定导师制规定并定期考核。“双师”导师制可减少青年教师的盲目性,是一条培养青年教师“双师”素质的快速有效的途径。二是建立校内培训基地,组织教师定期到学校实训基地参加技术培训和实践锻炼;三是产教研结合,以干代培。鼓励教师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校内实训基地专业设备,组建公司,根据市场需要,进行产品研发和生产。发挥“校本”优势是一种自力更生的做法,其目的在于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建立“双师型”师资队

. word . .

. . . . .

伍,但应当注意与外界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行业发展的新动向、新要求并及时反映到教学中去。

2.自主学习模式

即建立教师自我培训机制,通过自学自培不断提高完善。这一培养模式要求重视教师内在动力的激发,突出教师的内在价值和需要,发挥教师个体在“双师”培养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教师自主培养模式必须是教师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学校的“双师”目标规划有针对性的进行。有效激励机制的建立是这一培养模式的关键。

3.专业培训机构或院校培养模式

专业培训机构是指较高层次、具有相应资质的行业培训中心和高等院校。学校根据“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选送相关专业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到相应的专业培训机构有针对性的培养,以加强“双师型”教师后备力量的储备。

4.校企合作模式

校企合作,即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紧密合作关系。首先,职校教师可以去合作企业实习或兼职,了解企业工艺流程、操作规程、企业管理文化等,进行继续教育,这样有助于“双师”素质的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二是聘请合作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到校兼职。三是有能力的教师可以参与企业合作项目的开发及员工培训。可以说这是一条简捷高效又经济的途径,但如何建立校企合作需要校企双方共同努力,探索出有效的合作模式。但实际上,校企合作只是学校积极主动,而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剃头挑子一头热”,应当通过立法或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等手段来提高企业积极性。

. word . .

. . . . .

“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应多样化,不能固化为哪一种模式。各学校必须结合学校实际,针对不同的对象而采取不同的培养模式,或多种模式并用。如刚进校不久的青年教师,应以校本培训模式和自主学习模式为主;而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则应以校企合作模式培养为主。

四、“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

机制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现在引申为机制是协调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的一种具体的运行方式。“双师型”教师培养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它涉及到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办学模式的改革等方方面面,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作保障,“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必将是一句空话。因此,“双师型”教师培养必须建立一套运行正常的长效机制。

1.建立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

职业院校加大对高学历、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是改善师资结构,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举措。职业院校要建立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积极拓宽师资队伍引进渠道,在人才引进方面应该打破重学历轻实践的思维定势,不仅要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更要注重从行业和企业生产一线引进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创业者、技术专家、能工巧匠的应用型人才。这些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授课中,他们除了能将生产中的实用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学生外,还能将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企业精神等相关知识传授给学生,从而有效缩短教育与社会、学校与企业、理论与实践的距离。

在人才引进方式上,既可以采取全职形式,也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采取顾问、客座教授、兼职教师等形式,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形成。职业院校可以从企业中聘请高层管理

. word . .

. . . . .

人员作为顾问或客座教授,让他们参与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定,以使人才培养更切合企业实际需要;也可以从企业一线聘请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教授实务性课程。如企业家教管理、律师教法律、会计师教财会、技师教维修、软件人员教程序设计等。

2.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激励机制

职业院校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必须结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明确的培养“双师型””师资队伍的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和措施,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 一是在职称评定和工资晋级方面,“双师型”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二是年度考核、评优奖励向“双师型”教师重点倾斜;三是提高经济待遇,“双师型”教师可享受高一级职称教师的工资或津贴待遇,或设立“双师型”教师专项津贴,或提高“双师型”教师的课时费标准;四是在选拔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时,把在企业的实践经历和具备“双师型”教师特征的对象作为入选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职业院校应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政治和经济待遇,给予他们更多的发展机会,通过导向以提高教师向“双师型”努力的积极性。

3.建立“双师型”教师的约束机制

为何要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约束机制?就是指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过程的一种规范。是因为学校鼓励教师向“双师型”教师方向努力,但并不是任由教师完全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教师必须围绕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总体目标,在学校统一的安排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不能“一哄而上”。如学校规定“双师型”教师必须有企业的工作经历,不能不顾学校的课程任务是否安排得下去,都一窝蜂地到企业去工作。又如学校规定必须有“双证”才能认定为“双师型”教师,不能都去考容易获得的资格证书,不管专业是否对口,是否符合学校教学需要。因此,为避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无序进行,

. word . .

. . . . .

必须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约束机制

4.建立“双师型”教师的评价机制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如何实施,执行得怎么样,效果如何?均有赖于“双师型”教师培养的评价机制的建立。

首先,各职业院校必须建立一套“双师型”教师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制定必须遵循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标准既不能设置过高,也不能设置过低;既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评估标准,也要符合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的实际。

其次,确定具体的“双师型”教师评价办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能量化的条款尽量用分值来表示,如指导学生实践或实训,可用课时来量化打分。教师的企业工作经历、研究成果、技术职称证书都可根据长短、效益、等级来量化评分。

再次,明确“双师型”教师评价机构和责任人。评价机构可以是教学管理机构如教务处或教务科,也可以是教学督导机构如督导室。负责评价的人员必须是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具有一定资历的教学专家如督学等。

总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既是由社会和经济高速发展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需求所决定的,也是推进职业院校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需要,也是职业院校自身性质和办学特色的体现。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实现职业教育大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各职业院校应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力度,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实际的“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特色之路,为我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借鉴参考。

. word . .

. . . . .

[参考文献]

[1] 黄斌.深度解读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内涵.《教育与职业》,2006, 4.

[2]叶小明,朱雪梅.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影响因素与模式探讨[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6,4.

[3]唐林伟,周明星.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研究综述.《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职业教育版)》,2005,4.

[4]刘会庭.探讨高职院校青年教师培养的模式[J].职业技术,2006,14.

[5]贺文瑾. “双师型”职教教师的概念解读[J].《职业技术教育》,2008,9

[6]赵海华.高职教育“双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科技创业月刊》2010,1

. word .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