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砖安全交底
为了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完成,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现对员工做如下安全交底
1、 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十项规定要求操作施工,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下颚带。 3、 施工现场内不准酒后作业,不得赤足、穿带钉、易滑鞋等。
4、 现场内所用机械设备均由专业人员操作,其余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5、 用小车运送砖、砂浆时应注意稳定,进入吊笼应停放平稳,禁止整车材料挺斜。
6、 严格检查作业面附近的预留洞口,临边的封闭、砍砖时应面向墙内斩断,严禁随意向下扔砖头杂物等。 7、 脚手架上堆砖,只允许单行侧摆三层,工作完毕后应清理干净。
8、 施工照明必须用工作行灯,由专业电工负责接设。 9、 班组负责人必须在每天上班前对员工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0、 所有作业人员因未按上述各条规定操作施工,所发生的事故及后果均由班组级成员自理和负全责。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