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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律文化差异对法律英语翻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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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研究 中西法律文化差异对法律英语翻译的影响 刘建军湖北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 摘要:法律文化孕育和造就了法律语言,法律语言是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法律英语翻译不 可避免地受到法律文化差异的影响,本文试对中西法律文化差异对法律英语翻译的影响作简要分析。 关键词:法律文化;差异;法律英语;翻译;影响 一、问题的提出 学流派及法学理论的支撑。西方法律文化所遵从的自然 法律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形态,一般认为,其是指一 法观念认为,人应当征服自然,并在不断改造自然中获 个民族、一个群体在长期的共同生活过程中所认同的、 得生存和发展,人在根源上已经超脱自然并完全于 相对稳定的法律价值观念,并相应地表现为一种普遍、 自然之外;其二,法是上帝或自然的某种更高级命令在 持续和较为稳定的支撑法律实际运行的法律思维与法律 人间的体现,是由上帝或理性创造的,人只是发现法律 行为的方式。l】J法律文化深深根植于人们的内心,具有历 而不是创制法律,理性才是自然,理性的法律即为自然 史的连续性、稳定性,具有一定的社会包容性。任何一 法。因此,法不只是一种外在的工具,遵守法律从某种 种法律文化,都有其产生、形成、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 意义上就代表着对上帝的信仰。宗教信仰在西方法律价 和民族、地域的土壤,由于中西方在历史、地域、社会、 值系统中的神圣性和崇高性地位的确立,巩固了法的神 道德价值上存在着复杂性,法律文化的差异便不可避免 圣与权威,法治思想已经成为西方法律文化的核心思想, 地随之而产生。 并与西方社会发展休戚相关。 中西方法律文化差异历来是法律英语翻译中存在的 从中西方法律文化的法理观念和法律精神来看,两 一大难题,由于其涉及历史、地域、社会制度、意识形 者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有时会导致在一些涉及中 态、价值观念等诸多因素,常使人们对一些法律现象难 西方法律文化的法律翻译中找不到相互间的功能对应 以达到实质的一致的认识,并在语言和文化交流过程中, 物,也即所谓“零对应”情况的出现,从而常常引起理 对翻译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解和翻译的困难。例如,西方国家法律文化中的parity of 二、中西方法律文化差异及影响 power and responsibiliyt(权责平衡1、system of separaiton 具体而言,中西方法律文化差异及对法律英语翻译 of powers into legislative,executive and judicial division 的影响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窥见一斑。 (三权分立)以及judicial independence(司法)等即 (一)法理观念及法律精神的差异及影响 是如此。另外,在对中国司法界一个著名的原则式口 中国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长河中,传统法律文 号“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理解和翻译上,亦能体现 化的法理观念主要是以自然当中固有的一些规律作为人 中西方法律文化法理观念及法律精神的差异。在这个 类社会生活的基本法则,形成了以“天人合一”和伦理 口号中,“宽”与“严”指的主要是体现在案件判决时 中心主义为本质特征的经验主义和自然主义文化。这一 所处刑罚尺度的把握上。对于“严厉的判决”的翻译, 法理观念一方面主张天人合一,人与自然浑然一体,不 立足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可以翻译为“stifr/harsh 可分割,人们生活在自然秩序当中,应当遵守自然法 sentence”。然而,英美等西方国家司法实践中却一般将 则,没有理由和必要自行建立法律;另一方面,中国传 其表述为“tough sentence”。例如:Rapists,armed robbers 统法理观念坚持自然秩序的本质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 and violent criminals are being given much tougher sentences 形成的宗理,伦理本身就是人的理性或是人的本 (强奸犯、武装劫犯及暴力犯罪者从严判决)。与此相类 质。受儒家文化和宗理思想的深刻影响,中国古代 似,“tough”的反面“宽”则表述为“soR”。所以一项 法律语言体现了王权、官尊民卑、公权私化意识 “宽大的判决”在英美等西方国家法律实践中的表述就是 和官本位的等级观念,体现了中国法的人治精神。 “soft sentence”,例如:soft sentences only encourage sex 许多稳定性强的传统法律术语,如“律、法、刑、罚、 offences(宽大的判决只会纵容性犯罪)。当然,在表示 诉、讼、审、判、徒刑、罚金、口供、徇私枉法”等一 “严”、“宽”时,此处只是根据例句原文使用了“tough 直沿用至今。 /soft sentence”。其实,英语翻译实践中还可以分别用 自古代希腊、罗马以降,西方法律文化一直深受自 “severe”、“leninet”等来表示。但细细比较,在法律语 然法观念的影响,体现了教文化综合作用、融合的 言表达中,汉语作“宽”与“严”时,英语与之相应的 过程,它既有成文法、也有判例法,同时还受到大批法 却是“软”(soft)与“硬”(stif/tough),其中隐藏在中 基金项目:本文系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中国外语教材与教法研究中心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法律文化视 角下的法律英语翻译研究 (项目代码:131114)的阶段性成果。 北方文学杂志欢迎投稿:http://www.bfwx.0 ・101・ 才 西方法律文化背后的法理观念和法律精神的分野确是耐 人寻味的。 可译作“共有”,后者可译作“合有”。131《牛津法律大辞 典》即采用此种意见。以前,我国内地多将mortgage译 为“抵押”。但mortgage一词的实际内涵是指房地产按揭 人将其房地产产权移转给债权人,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 但实际占有权却仍然为债务人所有,这与我国《物权法》 第179条有关抵押权的规定不一致,二者含义并不对等, 则应采用地区的译法,将该词翻译为“按揭”为宜。 又如,已于2013年12月28日废止的我国的“劳动教 养”(indoctrination through laboO制度,是指对有轻微违 法犯罪的行为而又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行的一种 强制性教育的行政处罚措旌。该制度是我国法律的专门 法律术语,在英美法律制度中根本不存在类似的法律制 度。再如,”anti trust law”是英美法系中的一个概念,我 国法律制度中也不存在类似的法律制度,没有确切的对 等词,可以通过译借的方法将其译为“反托拉斯法”。 另外,两大法系虽都存在一些共同的法律基本概 当然,值得指出的是,中西方法律文化中的法理观 念及法律精神的差异,并不当然意味着中国法律文化和 西方法律文化总是相互排斥的,二者中有些部分是重合 的,这种情况可以称之为近似对应。例如,西方法律文 化中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斯 多葛学派,历史甚为久远。而就中国法律文化中的 概念而言,尽管有人认为,在19世纪末西方法律思想 进入之前,中国法律文化中不存在人的权利的概念。但 是,也有许多东西方的学者相信,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 中国法律文化和之间有着某些彼此协调的意念,其 核心价值,包括个人作为社会关系的中心而非简单、孤 立的个体,社会作为互信而非单纯对立关系的社区,以 及人类不仅有权利,而且有义务去尊重家庭、社会和民 族。不仅与的实施并不违背,而且还可大大强化其 普遍诉求。因此,西方法律文化的“”概念和中国 念,但在不同的法系中,在具体认知上也存在或多或少 法律文化的“”概念是近似的,是可以融合的。明 的差异,同样会给翻译增加不少困难。例如,英美法系 白了这一点,就可以更准确、更恰当地处理好与“” 中的“陪审员”是“jury”,而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则 有关的一系列概念的翻译,如:personal right(人格权)、 译为“judicial assessor”。这是因为无论事在组织形式上, dignity ofhuman personaliy(人格尊严)等。t 还是在权限上二者都有着实质性的区别,简单地把二者 (二)法系及法律制度的差异和影响 直接对应起来显然有失妥当。又如,法系的国家常 法系是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 用“securiy”来表示“担保”,而英美法系的国家则更倾 t律实践和法律意识等方面所具有的共性而进行的法律的 一向用“guarantee”。再次,还应特别注意一点,即使对于 种分类, 它是具有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的总称, 当代社会存在着两大主要法系,即法系与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判例法系,是以英国中世 纪的法律传统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包括衡 平法和制定法。英美法系国家除英国(不包括苏格兰)、 美国外,主要包括曾经为英国的殖民地、附属国的国家 和地区,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新加 坡以及中国的等。 法系又称民法法系,深受罗马法的影响,它起 源于欧洲,主要代表有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 影响远及非洲和亚洲的部分地区,甚至中美洲和南美洲 的一些国家。从历史传统看,法系可分为两个分支: 以1804年《拿破仑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国法系和1896 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德国法系。我国近现代法律 长期受日本、德国和前苏联为蓝本的法系的影响, 更多地表现出法系的特征。 同一事物,相同法系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所用的法律语言 经常也有差异。例如在表述“保证金”时,英国人喜欢 用“margin”,美国人则习惯用“cover”。表述“分期付 款”时,英国人习惯用“hire purchase”。美国人却多用 “installment 三、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中西方法律文化在法理观念及法律 精神、法系及法律制度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给法律 英语翻译实践增加了很多困难,法律文本被错译、误译 的现象十分常见。法律英语翻译作为一种语言功能变 体,它是法律文化的产物和载体,在法律语言的语际转 换中,往往会有文化内涵的损失。因此,法律英语翻译 必须重视中西方法律文化存在的差异,敏锐地进行捕捉 和察觉。只有这样,才能打开理解东西方法律文化的全 新视角,加深理解法律文化深度,弄清法律文本背后隐 含的文化内涵,准确传达文本含义,确保法律文本文化 翻译的效果。 两大法系在法律渊源、法律制度、立法技术、司法 组织与诉讼程序等存在明显的差异,如果对两大法系及 法律制度的差异理解不透彻,在法律英语翻译中出现困 难及误译则在所难免。例如:tenancy in common和ioint tenancy两词常会出现在英国财产法律制度中,国内《英 汉法律词典》将其分别译为“共有租赁”和“共同租借 权”。但若仔细考察英国信托法和其信托制度,我们就可 对上述两词进行准确翻译。其实,两者区别在于tenancy 注释: 【1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嗍,北京:生活・读书・新 1]知三联书店,1990. [2】李慧.法系间差异对法律英语翻译的影响n】.大学 时代,2006. ’in common是指“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可加确定的 份额,共有人死亡,其份额可转至健康人手中”,“joint tenancy”是指“合有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 合有人死亡时,其权利转移给生存的合有人而不是继 一【3]【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M】,北京: 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 参考文献: 【1】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M】,北京:生活・读书・新 知三联书店,1990. [2]陈晶辉.文化心理学视角下的法律英语翻译研究 【1].科教文化 承人,直至该权利为最后生存者所有为止”。因此,前者 ・102・ 北方文学杂志欢迎投稿:bfwxbib@1 63.corn 语言研究 文字起源于图像说 ——关于图像作为主要叙事工具的探讨 林柳生南昌教育学院 在文字产生之前,图像(图画)是人们最主要的交 流工具,不管是日常的人际沟通活动,还是原始的艺术 绘画活动,图像在人们的交际活动中处于中心位置。图 像是最早的语言文字雏形,文字的真正起源在于图像。 种,《说文解字》:“姓,人所生也。古之圣人,母感天而 生子,故称天子,因生以为姓。”所谓“母感天而生”,其 实就是原始人的民族起源神话。原始人起初并不了解人 类诞生与男女性交的内在联系,以为女祖先是由于感受某 种动物、植物或其它非生物的精灵而怀孕,于是把该种动 物、植物或其它非生物作祖先感生加以崇拜,并把它的形 象刻画在氏族旗帜或祭器上.作为本族的徽号和名称(即 姓氏)。这种感生物,即所谓图腾。……郭沫若先生认 为,这些简单的符号就是中国的早期文字,它们代表花押 和族徽。这里的花押和族徽即是部落氏族的图腾。…… 以上种种材料表明:文字可能起源于原始图腾。…什么是 图腾,清末的严复,他在翻译英人《社会通论》时加按 语说:“图腾者,蛮夷之徽帜,用以自别其余众者也,北美 之赤狄,澳洲之土人,常画刻鸟兽虫鱼,或草木之形,揭 之为桓表,而生番,亦有牡丹槟榔诸新名,皆图腾也。 由此推之,古书称闽为蛇种,盘瓠大积,诸此类说,皆以 宗法之意推言图腾,而蛮夷之俗,实亦有笃信图腾为其先 因此,图像是原始先民们最主要的叙事工具。 一、中国文字起源于图像 就汉字而言,关于文字的起源问题,自古以来就 异说纷纭,目前在文字学界有很多观点,有“仓颉造字 说”、“图腾一生殖崇拜说”说和“甲骨文说”,等等。当 代的史学家一般定论是文字起源于甲骨文。 最普遍的说法是黄帝时仓颉创造文字,关于“仓颉造 字说”,我们先看看《周易・系辞》、《苟子》、《说文解字》 及《说文解字叙》等典籍中的论述: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周易・系 辞》) “好书者众矣,而仓领独传者,壹也。”(《荀子》) “皇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远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 异也,初造书。”(《说文解字》) “黄帝之史仓领,见鸟兽蹄远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 异也,初造书契。”(《说文解字叙》) 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仓颉是从野兽经过后 (祖先)者,十口相传,不自知其怪诞也。”按照严复的解 释,即是原始先民所画的“鸟兽虫鱼,或草木之形”,从 形体上看,图腾也是一种简单的图形,即图像。 关于“生殖崇拜说”王显春在其《文字的起源》著 作中论述到:“文字起源于生殖崇拜文化,发明于太极文 化,创造于绘画、刻契、结绳、编贝等’,l 他从发明学 的角度论证其观点的合理性。从他的表述中,我们可以 留下的痕迹受到启发,根据不同野兽留下的不同痕迹创 造“文字”。仓颉创造的这种“文字”,严格地说,其实 还不是文字,而是图形,我们也可以大胆地推断,以当 时的生产力水平和智力水平,仓颉不可能直接创造抽象 的文字,他是以动物之形(留下来的痕迹形状)依葫芦 画瓢划出一个与实物相似的形状。这种形状,在今天我 看到早期诞生之时的文字与图像有着密切的关系,也就 是说早期文字从形状上来看,还是图形。 关于“甲骨文说”当代的史学家一般定论是文字起 源于甲骨文。从我们今天见到的甲骨文来看,甲骨文属 于比较成熟的文字了,那么甲骨文又起源于哪里呢?有 人说起源于古埃及的象形文字,有人说起源于中东,有 人说起源于南部阿拉伯,还有人说起源于英国,等等。 们可以称之为图形、图像(简单的图像)或者是今天我 们说的简笔画。 关于“图腾说 ,有研究者指出,如果用中国传统的 说法,“图腾”大致当于姓,即氏族或民族所由起源的物 [3】【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 J】北京: 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 [4】丁志.中西法律文化探析Ⅱ].探索与争鸣,2011,(3). [5]杜艳.中英法律文化差异对法律术语的影响及翻 译策略UJ.商品与质量,2011,(9). 【6】李慧.法系问差异对法律英语翻译的影响Ⅱ】.大学 时代,2006,(6). 李慧.文化差异对法律英语翻译的影响叽经济与 社会发展,2OO6,(11). 嗍刘杰.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较分析Ⅱ】.法制与社会: 2012,(8). f9]陆丽英.基于法律文化语境的法律英语翻译原则 与策略Ⅱ】.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2,(1). f】oJ马丽华.解析法律文化比较与法律翻译硼.现代 商业. 作者简介:刘建军(1983一),男,湖南衡阳人,硕 士,湖北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 法律英语及语言应用。 北方文学杂志欢迎投稿:htto://www.bfwx.O ・l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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