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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基本原则及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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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基本原则及安全知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指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国家和企业的职责,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证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这是一,其次,企业的最优化目标是高产、低耗、优质、安全的统一,这是体现安全与生产的统一。

3、三同时原则

指凡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五同时原则

指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

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6、“四懂三会”

“四懂”是懂设备性能、懂设备构造、懂设备原理、懂工艺流程;“三会” 是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7、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落实不放过。

8、岗位安全操作要遵循“一想、二查、三严”的原则

一想是想当天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及注意事项。二查是查是否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查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三严是“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9、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安全色:红、蓝、黄、绿

l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

l 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l 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

l 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10、安全管理

企业负责 行政管理 国家监察 群众监督 劳动者遵章守纪

11、职工安全教育

职工安全教育包括:三级教育 特种作业教育 经常性教育

l 三级教育

1、入厂教育:新入厂的职工(干部和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以及新到厂的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到车间和工作地点以前,要由厂劳资部门组织,安全部门进行初步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本厂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企业内部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一般的机械电气安全知识,入厂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经考试合格后,再分配到车间。

2、车间教育:是指在新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的安全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的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教育内容有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本车间的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邻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岗位教育:是指由工段、班组长对新到岗位工作的工人进行的上岗前安全教育。教

育内容有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灾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线。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工人经专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l 特种作业教育

指对接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接、司机、锅护、压力容器等工种的工人所进行的专门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脱产或半脱产培训,并经过严格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操作。这种培训至少每年一次 。

l 经常性教育

要在生产过程的自始至终坚持不断。一般的教育方法是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使

安全教育制度化。

12、危化品分类

依据GB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和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个国家标准将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类.

第1类 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如炸药等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1项 易燃气体第2项 不燃气体第3项 有毒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第1项 低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低于-18℃的液体 ;第2项 中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在-18℃至23℃的液体;第3项 高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在23℃至61℃的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第8类 腐蚀品

l 闪 点

易燃、可燃液体(包括具有升华性的可燃固体)表面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当火源接近时会产生瞬间燃烧。这种现象称为闪燃。引起闪燃的最低温度称闪点。当可燃液体温度高于其闪点时则随时都有被火焰点燃的危险。闪点是评定可燃液体火灾爆炸危险性的主要标志。就火灾和爆炸来说,化学物质的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

13、做好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工作,必须把好四道关

1、采购关,要保证采购质量,防止选择没有产品合格证和规格不符合要求的用品。2、保管关,要按照防护用品的保存要求来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剔除过期失效的不合格用品。3、发放关。4、监督使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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