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教学学分管理办法
北航教字〔2010〕12号
为了保证我校本科各专业培养计划的实施和学分管理的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 指导性培养计划的总体结构与学分管理
一、学制与学分
我校本科各专业的基本学制为4年。
每学年划分为两个标准学期,各有18个有效周,采用16+2的形式,每16个课内学时计1学分,各实践类教学环节的学分规定见表4,学分计算一般精确到0.5学分。另在暑假安排一个不少于3-7周的小学期用于实践教学、科研训练或个性化的选修课学习(如:4周的公共选修课+3周军训/实习)。每学年的具体安排是:
表1 每学年的时间分配表
秋季学期
16周上课
1周机动
2周考试
春季学期 16周上课
2周考试
小学期
(含暑假)
3-7周
寒假
二、指导性培养计划的课程体系和基本结构
指导性培养计划课程体系和基本结构如下表:
表2 指导性培养计划课程体系及基本结构表
公共基础类课程
自然科学
类 化学、生物数学、物理等
人文社会科
学类 史哲、体育、军事理论、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语、语文等 工程技术
类 工程类基础训练课工程类概论课计算机类基础课
学科与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学科基础课
专业课程 专业选修课专业方向课
实践类课程 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军训、社会实践、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公共选修类课程 学院路共同体课校级公共选修课
不同类型本科专业的毕业总学分要求不尽相同,请查阅各专业培养计划。
三、绩点学分的计算
绩点学分表示学生学习的“质”,是各类评奖、选优的主要依据。
绩点学分计算只适用考试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计算办法为:绩点学分=计划学分×成绩系数。成绩系数规定如下:
表3 成绩系数换算表
对用百分制考试的课程(环节)对用五分制考试的课程(环节)成绩系数
经补考或重修的成绩在及格(60分)以上的课程,其绩点学分一律按成绩系数1进行计算。
≥90 优 1.5
≥80- 良 1.3
≥70-79 中 1.1
≥60-69 及格 1
< 60 不及格 0
四、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
实践教学是学生培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包含校内外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军训、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及其它实践环节等。具体安排如下:
表4 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学时规定及时间安排表
教学环节 军 训
军 训 认识性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
工作性社会实践 机械工程技术训练A 机械工程技术训练B
综合创新训练 (每周以4.5天计,周三下午统一不排
课)
电子工程技术训练 电子电路设计训练 控制工程技术训练
课程设计 生产实习 毕业设计 (论文) 个性课程
依各类专业和课程需求自定 生产实习 毕业设计(论文)
工程训练
材料工艺与加工实习
1/4周 3.5/3.5周 2/2周 4/4周 3/3周 2/2周 2/2周
原电子实习A(1)、电子实习B、电子实习C的整合 原电子实习A(2) 各类专业依需要选用
名称
学分/周2/3周 1/2周
备注
一年级暑假,利用小学期安排
一年级假期安排,学生自主,进行社会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二年级假期安排,学生自主,以体验社会为主,学生自找单位顶岗工作
1.5/1.5周 沙河校区在建,09级学生暂不开 3/3周 8/16周
随课安排在适当学期 三年级暑假利用小学期安排
四年级下学期集中进行,1-16周,第17周毕业答辩
各类课外的学习、实践、竞赛、设计和科研训练等,计入选修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