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材料、防护用具、施工机具进场验收制度
1、进场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 1.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1.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1.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1.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1.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1.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1.7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合格证,准用证,检测报告是否齐全。 2、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安装、保养、维修是杜绝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理。
2.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2.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2.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2.4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2.5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不得随意挪动及拆除,如确实需要必须经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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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
2.6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技术资料管理标准》资料十有关内容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具)至少具备“二证”,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必须“三证)齐全。
2.7电气产品需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检测报告。 2.8施工起重机械需有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