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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要闻导读 从2007年1月1日起,世界海关组织(WCO)将实行新的《协调制度》,中国作为WCO成员国,届 时也将使用基于《2007版协调制度》的进出口新税则,海关将按全新的2007版税则要求审核商品归类。 2007年版《协调制度目录》的修改内容达354组。IT和Ic企业、钢铁制品制造企业、汽车零部件生 产企业以及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涉及修改部分的可能性较大,应该特别注意。如果企业不及时了解掌握税 则变化,在2007年报关时会发生无法申报原归类税号或找不到应归税号等情况,对通关速度将产生直接 影响。 2006年12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7 年3月1日起,对汽车整车产品(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底盘及成套散件)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要求出 口企业在当地建立销售服务体系和产品质量担保,进一步提高了出口门槛。 《通知》说,申领汽车整车产品出口许可证的车企必须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通 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且持续有效,具备与出口汽车保有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在主要 出口市场建立较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申领整车出口许可证企业应获得符合出口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的出 口授权。《通知》规定,如果汽车出口企业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产品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 伪造生产企业授权证明、出口非白产或非授权企业产品、出口汽车在国外有重大质量事件并对我国出口汽 车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被取消下一年度从事汽车整车产品出口资格。 《车船税暂行条例(草案)》已正式经审议并通过 来自国税总局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草案)》已正式得到审议并通过,新的 草案将被进一步修改后公布施行。 为统一税政、简化税制,有必要对现行《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 暂行条例》进行修改合并。 据了解,我国车船使用税按照纳税人的国籍分为两种,车船使用牌照税是为约束国外的纳税者制定的 ,而车船税是为约束国内纳税者的。新的车船税将把这两个标准统一,将有利于内、外车船使用 者的税赋公平、并增加税收的透明度。 第4页 擎一掘Automotiv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