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监控管理程序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原辅包装材料、中间体、成品及不合品和退回产品。 2. 职责
QA现场监控员:严格按该管理程序进行监控,并填写《库房物料监控记
录》及《车间物料监控记》。
3. 内容
3.1.物料进厂的监控 3.1.1. 检查频次
凡物料进厂均应检查。 3.1.2. 检查内容
3.1.2.1. 该物料(原辅、包装材料)应为本公司定点采购单位的定点品种。不准
在已批准的“供应商”及供应品种目录以外的供方采购,否则,物料拒收。
3.1.2.2. 供应商产品的质量波动较大,一年内出现三批次物料不合格或对生产使
用产生较大损失及显着影响,质量部QA须立即向物控部门反映或提出撤销该供应商对该产品的供货资格,报质量总监审批。
3.1.2.3. 质量总监审批以后,质量部QA以书面形式通知物控部门,由批准之日
起执行。从此,该供货方不再是定点供货单位,采购员不得采购其产品。
3.1.2.4. 《寄库单》中成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包装与实物相符,无混
品种、混批情况。
3.1.2.5. 物料的外包装是否注明品名、批号、规格、重量、来源、供货单位名称
等,同时应无破损、受潮、污染、鼠咬、霉变等。
3.1.2.6. 物料寄库前外包装的清洁工作执行情况,外包装未经清洁不得寄库。 3.1.2.7. 库管员及时填写《请验单》和《收料单》;成品由车间物料员填写《请
验单》和《寄库单》。
3.1.2.8. 取样应执行《物料取样SOP》,取样件数符合规定,已取样包件封口
严密,有封口标志,并贴取样证。
3.1.2.9. 原辅、包装材料经QC检验,出具合格报告书,且以上检查符合规定,
办理入库手续,准许物料放行;成品具有合格报告书,且每件的指定位置贴有经质量部QA发放的《产品合格证》,办理入库手续,准许物料放行;不合格品入库凭QC出具的不合格报告书入库;退库产品凭《退库单》入库。
3.2.在库物料的监控 3.2.1. 检查频次
每天1次;
3.2.2. 检查内容
3.2.2.1. 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成品、不合格品和退回产品分区存放。 3.2.2.2. 库区温、湿度符合要求,有原始记录;对温、湿度有特殊要求的原辅
料,必须按规定条件贮存。
3.2.2.3. 物料堆放符合要求:应置于垫板上,堆码整齐,间距符合规定。 3.2.2.4. 物料外包装清洁、无破损及污染现象。
3.2.2.5. 有效期物料制定并执行定期复检制度,距贮存期满前一个星期应由库管
员填写《请验单》,请求复验,到期未复检的不得发放。
3.2.2.6. 复检合格的物料应遵循复检后的贮存期规定,复检不合格的物料严禁发
放使用,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并做好记录。
3.2.2.7. 标签、说明书应专柜存放,特殊物料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3.2.2.8. 不合格物料单独存放,挂红色不合格标记,并在限期内处理完毕。 3.2.2.9. 库管员按《盘存SOP》进行定期质量循环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向质量
部门报告。
3.2.2.10. QA监控人员在监控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物料和事宜及时要求
库管员或车间物料员立即整改。问题较严重时,由QA现场监控员填写《限期整改通知单》。
3.2.2.11. 由库管员写出书面整改实施报告,交QA现场监控员验收并签名,经批
准以后,物料方可发放,将“整改实施报告”贴于监控记录背面备查。
3.3.物料出库监控 3.3.1. 检查频次
每天1次;
3.3.2. 检查内容
3.3.2.1. QA监控员每天对仓贮物料进行检查,符合规定要求方准予物料发放。 3.3.2.2. 出库物料具有合格报告书(成品每件的指定位置贴有经质量部QA发放
的《产品合格证》)。
3.3.2.3. 物料发放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3.3.2.4. 物料外包装完好,标记完整,无污染,无受潮等。 3.3.2.5. 按《领料单》(提货单)发放,发放记录填写正确。 3.3.2.6. 不合格品凭《不合格品处理单》出库。
3.4.物料接收、贮存和发放过程中若发生异常情况,按《偏差处理程序》执行。 4. 相关文件
《供应商批准程序》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物料有效期与复检管理程序》 《库房物料监控记录》 《车间物料监控记》 《偏差处理程序》 《盘存SOP》 《限期整改通知单》 《产品合格证》 《物料取样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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