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文件交底记录表
第 次交底 作业文件编号及名称 施工项目 主 持 人 35kV集电线路杆塔组立 施工单位 交 底 人 记 录 人 交底时间 主要交底内容 按《35kV集电线路杆塔组立作业指导书》交底 安全管理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颌带。 2. 设备材料运输时,应封车牢固,严禁人货同车。 3. 使用临时电源时,应先检查临时电源开关是否良好,电源应经漏电保护开关,严禁一闸多用,严禁带电作业。 4. 绞磨等的电动工具接线都必须经过漏电保护器,并且电动工具都经检验合格。 5. 使用榔头时,榔头前方及甩动方向不得有人,严禁戴手套使用榔头。 6. 高空作业要使用好安全绳、防坠器、速差自控器等安全用品。安全带不可挂于移动设备及物体上或有可能移动的设备上。安全用品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 铁塔组装前应对材料进行仔细分类,有序、整齐放置。 8. 连接螺栓紧固后,必须根据要求加设防盗螺母,并安装牢固。 9. 使用机动绞磨时应选择牢靠的固定点,钢丝绳、滑车的配合利用应当科学合理,安全有效。 10. 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严禁抛掷,必须使用传递绳传递。 11. 使用爬梯和脚手架前要仔细检查是否合格,禁止攀登未经检查合格的软爬梯、脚手架。 12. 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要放置牢靠,并使用工具包,防止高空落物。 13. 钢丝绳、吊带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起吊前应检查钢丝绳不得有断丝、锈蚀、磨损。起吊时要防止钢丝绳打结或扭曲。吊带要检查是否完好,外套有无裂缝。 14. 起吊吊点务须牢靠,架空线捆绑牢固。吊件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全面检查吊点及起吊物的平衡,确认正常后方可起吊。 15. 登高作业人员要穿软底鞋,清理掉鞋底的泥巴、雪霜等易滑物,如果构架或者铁塔上有雪霜,要采取措施清理掉,晴天早晨宜等到太阳出来将霜花晒化后再进行高空作业,上下爬梯时应面部朝内,严禁手拿工具上下。高空作业时要挂好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 16. 施工中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止施工中划伤手。 17. 施工完毕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8. 施工中做好安全“一对一”监护,相互提醒危险因素。 质量管理 1. 根据厂家资料和图纸领用材料,并进行制作安装。 2. 有关强制性条文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DL 5009.2-2004 3.0.1 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部分,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本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3.0.2 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爆破(压)、企业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的学习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0.3 对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0.5 施工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和做好现场监护工作。已交镀的措施,未经审批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3.0.6 主要受力工器具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许用荷载标志;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严禁以小代大,严禁超载使用。 3.0.8 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3.0.9 对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3.0.10 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3.0.11 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3.0.13 遇有雷雨、暴雨、浓雾、沙尘暴、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水上运输、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放紧线等作业。 8.0.11 在带电体附件进行高处作业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表8.0.11的规定,遇特殊情况达不到该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表8.0.11 高处作业与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 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主要交底内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m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 整体组立杆塔与带电体的距离,m ≤10 2.0 1.7 35 63~110 220 5.0 4.0 330 6.0 5.0 500 7.0 6.0 3.5 4.0 2.0 2.5 应大于倒杆距离(自杆塔边缘到带电体的最近侧为最小安全距离) 11.1.7 杆塔组立的加固绳和临时拉线必须使用钢丝绳。 容 11.1.13 临时拉线必须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后方可拆除,拆除时应由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严禁采用安装一根永久拉线、拆除一根临时拉线的做法。 11.1.20 组立(拆)高塔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及安全自锁器。 12.2.2 特殊跨越必须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报经相关方审核批准。 12.2.4 凡参加特殊跨越的施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跨越施工方法并熟悉安全施工措施,经本单位组织培训和技术交底后方可参加跨越施工。 12.4.2 导引绳、牵引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12.4.9 张力放线必须具有可靠的通信系统。牵引场、张力场必须设专人指挥。 12.4.11 牵引时接到任何岗位的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止牵引;张力机必须按现场指挥的指令操作。 12.10.1 为预防雷电以及临近高压电力线作业时的感应电,必须按安全技术规定装设可靠的接地装置。 6.2.1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始可组立铁塔: 1 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 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3 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操作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
环境管理 1.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材料垃圾、破手套及油漆桶严禁随意乱扔,执行《废弃物控制程序》、《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程序》,做到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 参加交底人员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必须本人亲笔签字或按手印) 安全监护人 施工负责人 参加交底人员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