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可以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参考。 (1)一个门槛(基本办学标准评估)。要求在对一个县进行评估认定前,要对其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达到本省基本办学标准进行评估。达到这一条件的县,才有资格接受均衡督导评估认定。
(2)两项内容(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核心内容)。
①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评估。是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仪器设备、计算机、图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指标来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达到基本均衡评估的标准为: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55。 ②对县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的17项指标来进行,每个指标赋一定分值,总分为100分,达到85分以上的县方可视为达到此项评估的要求。
(3)一个参考。指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一个县是否实现基本均衡的重要参考依据。
康宁乡九年制学校
校训:尚德 笃学 崇志 健体 校风:严谨治学 尊师爱生 教风:严谨 求实 探索 创新 学风:文明 守纪 勤学 多思 办学理念:以人为本 全面发展 办学宗旨: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基,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构建平台,为学生、家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