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灭火器应了解的知识
一、各种类型灭火器的使用报废年限是多少?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1、水基型灭火器——6 年;
2、干粉灭火器——10 年;
3、洁净气体灭火器——10 年;
4、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 年;
二、各类灭火器的维修期限是多少?
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后每满1年;
2、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
三、灭火器在使用年限内,什么情况下报废?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1、筒体、器头按标准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2、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标准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3、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4、筒体严重变形的;
5、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6、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7、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8、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9、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
10、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11、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12、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13、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14、按GA 402 的规定应予报废的1211 灭火器;
15、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16、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