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教育局文件
晋教德〔2010〕32号
晋江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
测评方案(试行)》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方案(试行)》通知》(闽委教〔2010〕55号)已经出台。该方案的出台及实施,将有力地推进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道路。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按照测评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近阶段要抓好二项工作:
一、抓宣传学习。中学(职业学校)、市直小学(幼儿园)校长及园长要亲自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小学由教(育)办牵头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学习宣传方案的情况要及时报送以便教育信息网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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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组织申报。福建省将于11月初启动首批德育先进校验收,各校要认真对照不同类型的测评标准作好准备。我市学校德育工作达标及先进校的申报及评估按照逐校过关、逐级申报验收的原则,着手组织德育先进校评估。分两步实施,中学、职业学校、市直小学、幼儿园部分由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进行评估验收,分布推进,文明校、示范校、重点中职、达标校先逐校过关,达到德育先进校标准,其他学校对照标准,在三年内必须通过验收。小学(幼儿园)部分由教委(育)办负责,验收合格后报市级进行认定验收。市教育局同时对小学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评估。凡是达到德育先进校标准并通过验收的,由市教育局进行挂牌认定。
附件: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方案(试行)
晋江市教育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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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 测评方案 德育 通知 抄送:
晋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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