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励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系甲方的员工,甲方出于激励的目的,愿意按照企业效益,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奖励,乙方愿意为所得的奖励承担约定的义务。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奖励条件
1、乙方担任甲方铝材包覆车间生产厂长职务.
2、乙方已经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甲方制定的制度及奖惩措施。 3、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出资伍拾万元供甲方流动资金周转。 4、乙方能够按照甲方规划进度完成规定的技术开发、员工培训、员工管理、工程安装等甲方安排的项目。 第二条 奖励比例
甲方同意乙方享受奖励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铝材包覆车间出货总量按照 元/根(合格产品)给于奖励。 第三条 奖励发放 1、从每年的 月 日到 月 日为企业利润计算周期,以年终财务报表为准.
2、甲方在每年年终后根据企业本年度铝材包覆统计出货总量发放奖励。
3、乙方奖励所得由乙方个人承担应缴税费。 第四条 奖励年限
乙方受奖励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奖励之取消
1、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期满,若双方不续签,则乙方奖励权自动被取消.
2、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因故中途被解除,乙方奖励权自动被取消。 3、在任职期间,乙方侵占或挪用公司财物或有徇私舞弊、损公为私、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甲方取消乙方的受奖励权利,并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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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若在任职期间在第三方单位或者个人处兼职 ,其受奖励权利自动被取消.
5、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撤回伍拾万元出资款,若提前撤出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上述奖励自撤出资金后奖励权利自动终止。 第六条 竞业和保密条款
1、乙方在合同期内至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关系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
2、乙方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第三方包括甲方竞争对手透露。 3、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指关系到甲方权利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和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的经营信息,包括经营决策信息、技术信息、营销信息、财务信息等。
4、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中所规定的竞业和保密条款,视为其自动放弃受奖励权利。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乙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随时撤回出资.
第 乙方不承担企业经营的亏损风险。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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