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来源:华佗小知识
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 (立邦) 承揽方:

委托方委托承揽方加工下列产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概述

1、产品:使用委托方注册商标标注的 、 、 等产品,明细及价格见附件一,委托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需要委托加工的产品向承揽方发送订单。

2、标准:承揽方按双方确定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进行生产。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由双方协商后另以质量保证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

二、 交货条款

1、按如下方式交货(可选):

□ 按订单中委托方指定地点、指定客户,由承揽方负责运输并承

担运费。

□ 由承揽方送货至委托方所在地,承揽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 按订单中委托方指定地点、指定客户,由承揽方负责运输,装

卸,运费由委托方指定收货人承担。

□ 由承揽方送货至委托方所在地,委托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客户对产品进行数量验收并签收送货单。

第 1 页

三、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1、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或电汇 2、付款条件

委托方收货验收合格后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短期( )天 □月结30天 □月结60天 □月结90天 (款 。

3、 在委托加工订单上须体现商谈的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2)分期付

4、若为人民币结算,为了保证甲方验收记帐和按时付款,乙方在送货同时或送货后7天内,须向甲方提供,否则甲方可将付款日期顺延一个月,并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四、 承揽方职责

1、 承揽方按照委托方订单生产,按照订单指定的地点、客户及方

式交货。

2、 承揽方应在其注册所在地工厂内加工本合同项下产品,不得随

意变更加工地址或委托其它单位代为加工。如承揽方需变更加工地址,须事先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得到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才可变更加工地址。

3、 承揽方保证严格按照委托方订单的数量加工产品,没有委托方

的事先书面确认,承揽方不得将包含委托方注册商标标注的产

第 2 页

品或包装物销售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4、 承揽方应根据委托方的委托加工产品上市进展免费定期向委托

方提供产品基础知识培训或提供产品资料(产品说明书、施工说明书、生产标准等),使委托方人员具备推广委托加工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委托方应提前十五天提供产品培训计划,承揽方应在三天内予以回复,一周内完成培训前准备。

5、 承揽方生产的及委托加工产品同类的产品,未经委托方书面许

可,承揽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委托方特定的销售渠道内销售。

6、 承揽方不应将双方的委托加工关系及因委托加工而获取的对方

的技术、商业资料、信息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并应确保其员工不得泄密。

7、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

登记证”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检验报告”及其它国家获准乙方产品进入市场的相关证件和条件。

五、 质量保证和投诉处理

1、 承揽方应向委托方提供每批产品的合格质检证明如出厂检验报

告、留样等供委托方确认使用,并保证所有这些都是真实有效的。

2、 承揽方因更改原料或生产工艺等原因更改技术规格,应及时通

知委托方,并需委托方确认,同样委托方要求承揽方更改技术规格时也应及时通知承揽方,并得到承揽方的确认。

第 3 页

3、 对直接送达委托方指定客户的产品,委托方品管部门每月对产

品质量状况进行考核;对直接送达委托方的产品,委托方将对每批次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考核。若产品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承揽方进行改善,并暂停向承揽方下达订单。同时,针对市场上的不合格产品,承揽方需无偿予以退货、更换。如在规定时间内承揽方无法改善达到委托方要求时,委托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 发生产品质量客户投诉,取样以现场取样为准,如无法现场取

样的可以当地经销商库存产品为样,经委托方品管部门对取样检验确系产品质量原因的,单次处理金额 元以内的,委托方赔付后,提供相应资料给承揽方并直接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该款项;若单次处理金额 元以上的,委托方将通知承揽方赴投诉地会同处理投诉,承揽方接通知后未及时赶赴投诉地的,委托方可径行处理赔付,赔付后提供相应资料给承揽方并直接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该款项。

5、 承揽方对以上限额内赔付及虽在限额以上但因自身未及时赴现

场而由委托方作出的赔付,无权提出异议。

6、 承揽方接通知后及委托方会同处理产品质量客户投诉的,经委

托方品管部门对取样检验确系产品质量原因的,由承揽方直接承付赔付款,若委托方及承揽方对赔付金额不一致的,以委托方认可的金额为准;若承揽方对委托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双

第 4 页

方可交委托指定的国家级的检验检测机构复检,复检取样仍以现场取样为准,无法现场取样的则以当地经销商库存产品为样。

7、 承揽方同一产品(含不同规格)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发生客诉赔

付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六、 违约及赔偿

1、 承揽方没有委托方事先书面认可,变更加工地址或委托其它单

位代为加工。委托方有权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涉及货物货款的 倍以内的违约金。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委托方有权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涉及货物货款的 倍以内的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2、 承揽方在没有委托方事先书面认可,将包含委托方注册商标标

注的产品或包装物销售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委托方有权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涉及货物货款的 倍以内的违约金。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委托方有权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涉及货物货款的 倍以内的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3、 承揽方未取得委托方事先书面确认,将及委托加工产品同类的

产品在委托方特定的销售渠道内销售。委托方有权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五万元违约金。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委托方有权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十万元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4、 承揽方违反双方保密约定的,委托方有权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

中扣除五万元违约金。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委托方有权从保证金

第 5 页

或未结货款中扣除十万元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5、 若发生委托加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投诉,系因承揽方原

因所致,委托方有权取消、变更订单,暂停支付货款,并可要求承揽方无偿予以退货、更换。委托方同时有权按所涉货物货款的 5% 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违约款,以作为补偿。

6、 延迟交货:承揽方应按双方约定的交货周期交货,逾期交货,

委托方有权按所涉货物货款 0.3%/天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收取逾期交货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延期履行,不属于违约行为。

7、 为了约束双方的行为,承揽方向委托方支付 保证金(保

证金自应付承揽方货款中扣除,保证金抵冲违约金后应从承揽方货款中补足,协议期内双方可根据业务情况协商调整保证金金额,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一月内无息返还)。

七、 包装及标签要求

1、 包装物由承揽方向委托方指定供应商采购。委托方应向承揽方

书面提供指定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并签订包装物指定采购的相关协议。承揽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2、 承揽方有义务将包装物信息及时反馈给委托方。承揽方应以委

托方签发采购订单为依据对包装物进行订货、储备。承揽方的包装物库存设置,须得到委托方的书面确认。由于合同撤销、终止或更换包装,因委托方引起的包装物库存由委托方负责回购。承

第 6 页

揽方对包装物的使用及损耗应登记备案。委托方有权了解承揽方采购上述产品的实际成交数量,价格,交货周期等相关信息。承揽方须在每月的 号之前将上月实际采购数量,库存数量消耗数量及损耗数量以书面形式如实提供给委托方。

3、 委托方根据订单向承揽方提供标签,由承揽方负责加贴到检验

合格的产品包装上,承揽方应对产品标签的使用登记备案。

八、 价格调整

1、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保持价格不变。如产品标准发生变化而影响生产成本,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双方已签订的订单价格保持不变。如未按上述程序而单方面调整价格,另一方有权暂停结清货款余款或拒绝发货。

2、

合同续签,承揽方应保证其供货价格在上年度的基础最低限度

以每年 逐年递减。

九、知识产权的保护

1、 承揽方应在委托方的授权范围内对其委托加工产品和包装上使

用“ ”注册商标标识,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商标。

2、 未经委托方特别许可,承揽方不得将委托方的委托加工产品以

任何形式流向第三方或市场。

3、 承揽方保证其向委托方供应的任何货物或该货物及其他货物一

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由承揽方负责解决,并承

第 7 页

担全部责任,如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全部赔偿。

4、 双方应对委托加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专有技术、

商业秘密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

1、承揽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全部责任。

2、承揽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标准、规范及合同中有关要求。

3、承揽方用于包装货物的包装材料应是符合环境要求的包装材料。 4、承揽方人员在产品加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各项规定,包括自行准备符合安全、健康和环保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若违反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揽方自行承担。

5、承揽方负责货物运输时应采取实际措施,确保不对沿途环境和承揽方收货现场造成不良影响。由于承揽方的疏忽对沿途环境和委托方收货现场造成不良影响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承揽方承担。 十一、返利:参照附件二,在承揽方已开具到货订单的,委托方无账期外应付款,以本合同价格计算返利,直接抵扣货款或以免费订单抵冲返利货款。

十二、纠纷的处理: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 8 页

十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及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承揽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成交价序品名 号 格 位 元,含税) 包装规单(RMB交货周期 起订量 备注 第 9 页

附件二

1、在本合同期内采购金额大于 元(不含税),给予采购金额(不含税)的 %作为返利。

2、在本合同期内采购金额大于 元(不含税),给予大于 元部分采购金额(不含税)的 %作为返利。

3、在本合同期内采购金额大于 元(不含税),给予大于 元部分采购金额(不含税)的 %作为返利。

第 10 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