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您的学生已在初中校园里生活了一年、两年或即将毕业。作为家长,您有责任保证您的孩子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您应该为子女尽到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九年义务教育”;第十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如果通过扶贫救助或进行复学动员后,您的孩子仍拒不复学,我们将通过法律手段,依法强制您的孩子入学。
近几年,读书无用的思想、经济利益的驱动,急功近利的影响,使不少初中未毕业的学生主动或被动辍学在家甚至出去打工。几年下来,或许能多少赚点钱,但这些孩子哪一个不是拼着尚未长成的稚嫩身体、凭着有限的力气挣来的血汗钱?作为家长的您难道不为孩子的身体担忧?不为孩子的未来担忧吗?
您看,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才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凭力气挣钱的机会将越来越少。一台挖掘机省了不少人力、一台收割机让多少农民不再流汗。没有真才实学,缺乏过硬的技能,将来还有地方打工吗?尽管我们不赞成“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说法,但是今后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靠的绝不单是
力气,而是知识、是能力和智慧,能力、智慧从哪里来?不读书能成吗?
今天的辍学生,就是明天的贫困户。家长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放弃了孩子求学的机会。当今社会,日新月异,社会文明、经济发达,是知识型、科技型社会,应鼓励孩子求学读书,杜绝孩子弃学、辍学。为了您的孩子有一美好的未来,希望您的大力支持与协助。您的孩子上学,不再需要费用,这么好的机会,您怎忍心让孩子中途辍学,自毁前程呢?尊敬的家长,不要让您年幼的孩子过早的品尝“打工”的苦楚,因为他的羽翼还未丰满。回到学校吧!等他身强体壮时,他会振翅高飞,飞得更远、更高。我们相信,您是一位明智的家长,一定不愿看到您的孩子将来无立足之地,一定不愿让街坊邻里议论您对子女不负责任!那么就请您赶快行动吧,为了国家、为了孩子、为了您的
家庭兴旺发达,让您的孩子安静、舒心的在学校学习吧! 不要辍学! 家长朋友们:汗水铺就金光大道,风雨不歇绘彩虹。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天下所有父母的期盼。孩子是家长的希望,学生是学校的骄傲,为了我们共同的目标,为了我们共同的梦想,真诚地希望您始终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支持我们,配合我们。让我们心连心,手牵手,共同缔造孩子美好的明天!也真诚地希望您来信、来电、来访,对我校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共谋发展。请你相信:知识改变命运,学习创造未来!
张庄镇初级中学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