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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职责

来源:华佗小知识


安全负责人职责:

1.协助项目负责人抓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

2.负责项目日常检查

3. 监督双重预防体系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参与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4. 参与开展对项目的风险辨识并汇总,开展评估和分级管控;掌握本项目的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风险级别和控制措施等;

5. 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及时记录,落实信息上报工作;

6. 定期对项目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或更新,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7、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报处理。

8、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9、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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