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管理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为了进一步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切实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必须不断加强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水平,形成学校的良好声誉。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将竞争机制引入到班级的管理,激励各个班级之间形成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竞赛热潮,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校风、班风,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合格人才打下基础,特制定细则。
一、扣分办法
(一)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1、迟到一人次扣0.1分,早退一人次扣0.5分,旷课一人次扣1分,上课不守纪律一人次扣0.1分,破坏公物扣1分。
2、不向老师请假,随意出入学校,每出现一人次扣0.5分;外跑1人次扣1分。 3、放学后不及时回家或五点以后还无故不离开学校,每出现一人次扣0.1分。
(二)集会时的出勤及纪律等情况
1、全班不按时集合扣5分;
2、虽按时集合但吵吵嚷嚷迟迟静不下来扣3分;
3、集合后仍有讲话声,每发现一人次扣0.1分;队伍不整齐,进楼、上楼有拥挤现象扣0.5分;
4、不专心听报告,随便看书的一人次扣0.1分;
5、周一升旗时,每出现一人次讲话、不穿校服、不佩带红领巾,一人次扣0.1分、班主任不进行队伍管理等现象者扣0.5分。
(三)服饰与公物保护等情况
1、有染发现象者,一人次扣0.2分;
2、有未按学校要求着装者,一人次扣0.2分。
3、在黑板、布告栏、课桌及室内外墙壁上等处涂抹乱画一人次扣0.5分; 4、踢门、砸门或踢墙一人次扣1分; 5、用劳动工具打闹一人次扣0.2分; 6、损坏学校花草树木一人次扣0.2分; 7、损坏教室实验仪器一人次扣0.5分; 8、电灯、水龙头常开不关扣0.2分; 9、教室门窗不按时关锁一人次扣0.2分; 10、浪费粮食一人次扣0.2分; 11、打坏一块玻璃一人次扣0.2分;
12、随便乱拧饮用水龙头,攀爬栏杆及楼梯扶手一人次扣0.2分;
(四)课间操情况
1、课间操时集合不能快速、整齐的扣0.5分,人数不够者每少1人扣0.2分; 2、课间操班主任不到位组织学生者,扣0.5分; 3、课间操集体迟到者扣1分;
4、站位不准确、注意力不集中,每出现一人次扣0.1分; 5、做操不认真、动作无力、懒散者,每出现一人次扣0.1分; 6、班主任仅站在队伍后,不进队监督管理者扣0.5分; 7、队伍中出现讲话,戏闹现象,每发现一人次扣0.2分; 8、全班5人以上被留下受批评者扣0.5分。
(五)课堂纪律情况
1、早读及课前准备时,纪律混乱,无老师又无人管理,扣1分。
2、不认真早读,左顾左盼或趴在桌上睡觉一人次扣0.1分;每出现一人次被撵出教室现象扣0.2分。
3、上课不带书或其它应带的学习用品一人次扣0.1分; 4、预备铃后不上座位一人次扣0.1分;
5、上课说话或做小动作一人次的扣0.1分;上课有意起哄、喧闹一人次的扣1分; 7、上课不认真听讲、乱讲话、睡觉、桌凳上乱刻划等现象一人次扣0.2分。
(六)自习课纪律情况
1、自习课无老师,每检查发现一次扣0.1 分,若整节课无老师,又无人管理,出现纪律较乱扣1分。
2、随便说话或做小动作一人次扣0.2分;乱离座位或乱窜座位一人次扣0.3分;有意起哄、喧闹一人次扣0.5分。
(七)班会情况
1、周班会无准备,临时三言两语了事,或未经允许搞其他事,班会达不到20分钟以上者扣0.5分。
2、班会一次不开扣1分;
3、班会不按学校规定内容开一次扣0.2分; 4、班会记录及班级日志一次不交扣0.1分; 5、班会不认真,效果、纪律差扣0.3分;
(八)黑板报情况
1、黑板报不能及时更换,每推一天扣0.2分。 2、黑板报不认真办好,敷衍了事扣0.5分;
3、黑板报虽办好,但出现有故意涂抹或乱写乱划的现象,扣0.2分;
(九)卫生保持与检查
1、每发现一次该班教室、走廊、卫生区,有包装袋、果皮、纸屑、食物残渣等扣0.1分; 2、桌斗或讲台内乱扔果皮、纸屑或包装袋等一人次扣0.1分;
3、地面或墙角内有一张纸屑、一块果皮或一个包装袋、一处污迹各扣0.1分; 4、墙壁、桌凳、门窗、灯具、标语等处发现一处污迹扣0.2分; 5、标语脱落或没有挂端正每张扣0.2分; 6、垃圾不倒一次扣0.5分;
7、值日不认真,打扫不干净一次酌情扣0.2分;不打扫一次扣1分。 8、向窗外乱扔垃圾物品者一人次扣0.2分
(十)其他违纪情况
1、在教室或走廊中追赶打闹、高声吵闹或大声喧哗一人次扣0.2分; 2、携带火种、刀具等违禁物品到校者一人次扣0.5分;
3、窜班、窜年级或到其他同学座位乱翻他人东西一人次扣0.1分; 4、随地吐痰一人次扣0.2分;乱倒垃圾一人次扣0.5分;
5、与老师顶撞吵闹一人次扣0.2分;对来宾无礼一人次扣0.2分; 6、违章骑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一人次扣0.5分; 7、校内外打架斗殴一人次扣1分;
8、乱说脏话、语言不文明一人次扣0.2分;
9、欺负侮辱小同学一人次扣0.5分;盗窃、欺诈同学钱财,每出现一人次扣0.5分, 10、运动会、文艺汇演等各种比赛以及其他学校安排的活动,不积极按规定参加等等,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 二、奖励加分 1、好人好事按程度不同等情况加0.1-2分; 2、各项活动(包括学科竞赛)如文艺、体育、科技、期末(抽考)考试、宣传等按班数名次,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加分:3、2、1分。 3、黑板报评比,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加分:3、2、1分。 4、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同等条件下加1—10分; 5、以班为单位,在学校公开组织一次有意义、影响较大的活动(如举办有特色的主题班会等),每次加2分; 6、抓到乱倒、乱扔垃圾或践踏草坪或其它违纪现象者,每次加1分; 7、接受学校临时性安排的工作(政教处同意),并完成好的班级,每次加1—3分; 8、学生参加省、州、县、校级各种竞赛(艺体活动)获奖加分标准为: 级别 一等(第一名) 二等(第二名) 三等(第三名) 等级 省、市级 12分 10分 9分 县级 镇级 校级 8分 5分 2分 7分 4分 1分 6分 3分 0.5分 说明:获国家级奖参照省、市级标准加2分。 三、要求和说明: 1、各班应教育学生认真贯彻《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细则中的所有规定,培养和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掀起贯彻日常行为规范的竞赛热潮。 2、执行考核的人员分为小学部、级部两级,应严格检查,认真登记,实事求是,公正评分,不徇私情,所评结果应基本反映各班的实际情况。 3、其他未尽事宜,由级部校部讨论决定,及时增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