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质量标准化专项投入制度,主要用于矿井质量标准化项目,为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基金的提取及使用范围 1、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基金的使用,矿按上月实际产量 5 元/ 吨计算。专项基金必须专款专用,5 元/吨煤由矿掌握统一使用。 2、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 求,需要增加的工程、设备、设施所需投入的资金。 3、现有的工程、设备、设施达不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要求,而进行更新、改造所需投入的资金。 4、 急需用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测仪器、 仪表所需投入的资金。5、用于质量标准化的学习、培训、宣传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6、改善井下生产场所的工作环境所需投入的费用。 7、完善质量标准化管理所需的装备、材料所发生的费用。 8、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急需的其它费用。 申报程序 1、各单位分专业认真筛选符合资金投入的工程、设备、设施, 列出计划,报安监科、经营管理科,安监科建立标准化工程项目计划,经营管理科建使用资金帐目,报矿领导批准。 2、 由安监科和经营管理科下达项目标准化项目及计划。 项目实施 1、各职能科室按照矿审批的质量标准化工程项目计划,对本系 统业务范围内的项目负责实施过程监督,保证质量,按期完成。安全质 量科负责落实项目的完成情况。 2、各单位要将质量标准化项目,按四定原则组织实施。 项目验收 1、每个项目验收结束后,由矿安监科组织有关业务部 门进行
峻工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矿领导和有关科室。 2、经营管理科根据各单位计划,及材料使用建立专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