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平安常识二十条
一、自觉保护公共消防平安,发觉火灾迅速拨打119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觉火灾隐患和消防平安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向本地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开场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抽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平安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平安。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把握正确的利用方式。
八、每一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平安打算,绘制逃生疏散线路图,及时检查、排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纳易燃材料。
十、正确利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改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正确利用、常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觉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利用明火。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址。
十三、不占用、堵塞或封锁平安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抽烟,不乱扔烟头。
十五、学校和单位按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十六、进入公开场合注意观看平安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十七、碰到火灾时沉着、平复,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十八、必需穿过浓烟逃生时,尽可能用浸湿的衣物爱惜头部和躯体,捂住口鼻,哈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着火,可当场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二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用湿毛巾衣物堵门缝,发求救信号等救援。
消防平安制度
一、消防平安教育、培训制度
1每一年以开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部员工的消防平安意识。
2按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职位特点进行消防平安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保护保养和利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需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职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和职位消防平安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治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一个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觉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依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形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平安检查情形通知,假设发觉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觉的火灾隐患未按规按时刻及时整改的,依照奖惩制度给予惩罚。
消防平安制度
三、平安疏散设施治理制度
1单位应维持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平安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阻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标准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维持防火门、消防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按期组织检查、测试、保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平安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操纵中心治理制度
一、熟悉并把握各类消防设施的利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进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记录,处置消防报警。
3、按时交,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形、事故处置等情形的交接手续。无交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觉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利用消控中心内线,非消防操纵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六、上班时刻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手续。
7、发觉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置,并拨打119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消防平安制度
五、消防设施、器材保护治理制度
六、 1消防设施日常利用治理由专职治理员负责,专职治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利用状况,维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按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治理部门负责,设专职治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形。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觉异样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维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按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治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一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一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一个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不是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依照不同情形决定测试时刻。 4消防器材治理:
(1)每一年在冬防、夏防期间按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治理,按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常常检查,发觉丢失、损坏应当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治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平安制度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排除。
2在防火平安检查中,应付所发觉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记录,并将隐患情形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形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排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方法,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平安,对确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地报告。
4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更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更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平安治理制度 一、用电平安治理:
(1)严禁随意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平安治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治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周围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平安隔离,并向捍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终止作业后应即时归还,假设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当场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领导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非按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需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峻的予以开除。
消防平安制度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需由消防平安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贮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式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寄存。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查验部门查验,出入库应进行记录。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贮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要紧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平安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职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依照标准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方法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保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治理制度
一、义务救火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治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术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保护检查,有打算地对每一个义务救火员进行轮训,使每一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术。
3、依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一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五、不断总结体会,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消防平安制度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形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五、演练终止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形,发觉不足的地方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治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利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需经必要的培训,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利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按期进行检查(至少每一个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按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一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依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依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间,特殊情形下,亦应利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按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发的消防平安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踊跃配合平安负责人、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不是仅供紧急利用、外壳是不是完好、是不是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利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周围依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按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实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方法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利用明火。 9利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平安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抽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名员工均有义务提示其他人员一起遵守公开场合禁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