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建筑器材租赁行
财 产 租 赁 合 同
签订地点:江西省新余市 合同编号: 出租方:新余市**建筑器材租赁行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名称、数量、成本价值、日租金、清洗费: 名称 钢管 扣件 顶托 单位 米 套 套 日租金 元/米/天 元/套/天 元/套/天 租赁物数量(暂定) 清洗费 元/米 元/套 元/套 成本单价 元/米 元/套 元/套 米 套 套 第二条 租赁物使用地点:
租赁物使用的工程名称: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租赁物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由乙方送回。如需延长租用期,乙方必须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办理书面续租手续。乙方未办理书面续租手续,而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则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价递增30%,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四条 租赁物数量结算:租赁物数量以甲方实发货单确定的累计数量为准,工地人员在发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该人员授权认可。
第五条 租金结算方式:租金费用按月结算,双方约定每月1日为租金结算日,由乙方向甲方领取结算单,乙方须在结算后3天内将租金送到甲方付清,如逾期支付,乙方向甲方每日支付总欠费的3‰滞纳金。如乙方在超过约定的支付租金期限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自行收回租赁物,由乙方无条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押金、租金和赔偿计算方式:
1、乙方应交给甲方钢管每吨押金 元(含配套扣件),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同时付给甲方定金 元。乙方提货时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先付款,后提货,待租用器材全部归还,结帐时退回押金(押金不抵租金)。
2、租期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超过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 3、乙方丢失甲方器材,甲方按租用器材成本价值100%计收赔偿费,若丢失
螺杆螺帽则按 元/套收赔偿费,乙方需先付租金再付赔偿费,待赔偿费付清终止租金。
第七条 租赁物质量验收、交货地点、方法、供货计划:
1、乙方根据工程实际,要严格把关租赁物质量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当场拒收,否则以后出现问题甲方概不负责。轻微弯管校正费为0.5元/米。
2、收发租赁物在甲方仓库交接,装卸和运输费由乙方自理,乙方从甲方仓库租赁器材验收装车后,中途发生的交通事故,乙方在施工、安装、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提前15天将下月要货规格、数量、时间提供书面清单给甲方,甲方应按乙方计划单按时发货,不提供书面清单或逾期提货,甲方不保留物资。
4、乙方经办人须在甲方现场清点材料,材料出库后发生短少甲方概不负责。 第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租赁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变卖、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租赁物全部归还、租金、清洗费付清之日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由合同签订地管辖的解决。
第十条 补充条款:
押金、租金以及赔偿费都以收款收据结算,如要正式,乙方自行负担税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单位(盖章或签字) 承租方单位(盖章或签字) 开户行: 联系电话: 帐 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收发货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