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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来源:华佗小知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 (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开发的西溪·香洲里项目造价咨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西溪·香洲里项目

2、服务类型:施工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包含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过程的造价控制、分包项目材料成本控制、分包项目造价核算、预算编制、工程量月报产值审核、工程决算审核等。

3、服务内容:施工全过程所有工程量审核,包含建筑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甲方分包工程及其余零星工程等。 二、咨询服务取费标准

1、咨询服务取费含咨询基本服务费及审计追加费两个部分。

2、咨询基本服务费综合以上所有咨询服务内容的费用组成,实行一口价包干,包干价确定为35万,由甲方直接支付。

3、审计追加费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该费用由甲方代扣,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4、鉴于该工程为全程跟踪咨询,在审计阶段施工方送审工程量核减幅度减少。双方约定审计追加费不低于10万元,若最终乙方审计追加费不足10万元,由甲方补足至10万元。

三、咨询费支付

1、咨询基本服务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5万元,自合同签订日起算。余款在整体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2、审计追加费在整体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四、咨询周期及合同期限 1、工程量月报产值审核时间:施工单位在本月25日将已完成工程量上报并经甲方确认工程形象进度后呈乙方审核,乙方应在下月5日前完成工程量审核,并出具正式月报产值文件(盖章)。

2、遇有按工程形象节点进度拨款的子项或者其他专项工程进行造价审核时,由甲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规定完成时间并书面通知,乙方在收到该约定后签署回执栏以确认。

3、本合同工期自2009年9月18日起,至整体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完毕终止。 五、人员配备

1、乙方自行安排审计人员月报产值审核及结算审核,确保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

2、乙方需定时在工程现场配备主要审计人员一名,时间为每周四9:30~16:30,具体负责工作如下:

①、参与施工联系单签署意见的讨论,并协助甲方就费用谈判提供定额、合

同及市场情况上的依据。

②、工程现场施工情况拍照留底、隐蔽工程量审核及相关审计资料的收集。 ③、协助甲方就分包工程造价组成分析、材料市场价格确定提供依据。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六、考核及违约条款

1、甲方对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量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每延误一天按每天1000元计罚。

2、甲方对乙方工程现场配备人员进行考勤,无故缺勤按每天2000元计罚。 3、审核工程量由乙方与另外一家审计单位互相校对,并统一审核意见。甲方有权对审核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整改。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签章): 咨询人(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0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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