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探讨

关于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探讨

来源:华佗小知识


关于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探讨

摘要:工程造价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涉及社会再生产中的各个环节,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因此要对其进行一定控制和管理。本文以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为主题展开探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关键词:工程造价 作用 控制 管理

随着我国建筑事业如火如荼的开展,工程造价已开始涉及社会再生产中的各个环节,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因此要对其进行一定控制和管理。本文以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为主题展开探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一、工程造价的作用

(1)建设工程造价是项目决策的依据

建设工程投资大、生产和使用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项目决策的重要性。工程造价决定着项目的一次投资费用。投资者是否有足够的财务能力支付这笔费用,是否认为值得支付这项费用,是项目决策中要考虑的主要问题。财务能力是一个的投资主体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如果建设工程的价格超过投资者的支付能力,就会迫使他放弃拟建的项目;如果项目投资的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他也会自动放弃拟建的工程。因此,在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工程造价就成为项目财务分析和经济评价的重要依据。

(2)工程造价是评价投资效果的重要指标

建设工程造价是一个包含着多层次工程造价的体系,就一个工程项目来说,它既是建设项目的总造价,又包含单项工程的造价和单位工程的造价,同时也包含单位生产能力的造价,或一个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造价等等。所有这些,使工程造价自身形成了一个指标体系。它能够为评价投资效果提出多种评价指标,并能形成新的价格信息,为今后类似项目的投资提供参照系。

(3)建设工程造价是合理分配利益和调节产业结构的手段

工程造价的高低,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和企业间的利益分配。在市场经济中,工程造价要受到供求状况的影响,并在围绕价值的波动中实现对建设规模、产业结构和利益分配的调节。加上正确的宏观和价格导向,工程造价在这方面的作用会充分发挥出来。

正是因为工程造价具有以上重要作用,决定了要对其进行合理控制与管理的属性,建设企业和工程方必须合理控制与管理工程造价,这样才能发挥出其自身的重要作用。

二、如何控制与管理工程造价

(1)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从组织、技术、经济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采取的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造价控制者及其任务,明确管理职能分工;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包括:重视设计多方案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从经济上采取的措施包括:动态的比较造价的计划值和实际值,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采取对节约投资有力的奖励措施等。将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能促使工作人员将控制工程造价的观念渗透进各项设计与施工技术措施中,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2)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加快,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就必须推行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价方法,以适应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要求和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3)引入竞争机制

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工程承包公司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以促进这些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降低工程造价。

(4)用“动态”的方法研究和管理工程造价

各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定期公布各种设备、材料、工资、机械台班的价格指数以及各类工程造价指数,以此尽快建立地区、部门乃至全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

总之,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多方面综合入手,方可见到明显成效!

参考文献:[1]喻新义,颜功兴,杨家云.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阶段项目成本控制的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 2011, (12);

[2]吴亚丽,胡永权. 如何做好工程项目内部成本控制[J]山西建筑, 2008, (28);

[3]闫金龙. 浅谈建筑企业施工项目成本控制与管理[J]山西建筑, 2009, (07) ;

[4]孙奉军,王震. 公路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探讨[J]山东交通科技, 2011, (04);

[5]齐红艳,张杰,张延安. 浅谈工程项目成本控制[J]内蒙古水利, 2010, (06);

[6]晁华俊. 浅析道桥施工费用的控制管理方法[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1, (27)。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