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五商中交”战略的落地,增强中国交建在市场竞争中的科技实力,奖励在科学技术和发明创造活动中取得成果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和产学研协作、联合攻关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营、生产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三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共设两类奖项: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
第五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和项目、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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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技术创新(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二)在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中,对关键技术有重要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三)在建造重大装备项目中,对关键技术有重要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四)在研发社会公益性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事业,经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
第六条 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科技人员。
第七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部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等级,按其所奖项目的科学技术先进程度,已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推广应用前景和对科学技术进步推动作用的大小等,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级。
第九条 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的奖励等级,按其所奖项目的科学技术先进程度,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第十条 中国交建设立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原则上由中国交建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和入库评审专家组成,必要时聘请外部有关专家参加评审。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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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在评审所属专业领域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发展的状况;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良好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学态度。能全程参加评审会议,并对评审项目所涉及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二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每年的1月初至2月底为申报期,评审时间一般在当年的5月份。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十三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范围
申报的项目在技术上应有重大的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且进行再创新,关键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能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中国交建和行业发展中的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领先及以上水平。项目成果应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能显著提升中国交建在相应行业(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主要包括下列两大类项目:
(一)技术开发类项目,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新系统装置等开发、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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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公益类项目,包括标准、科技信息、环境保护、工程安全、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和防治等基础性、公益性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
第十四条 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奖励范围 (一) 该技术发明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二)该技术发明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
(三)该技术发明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本条所称“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各种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各种公众信息渠道上发表或者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
本条所称“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技术方法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主要性能(性状)、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技术水平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本条所称“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是指该项技术发明成熟,并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第十五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标准如下: (一)特等奖:有突破性技术创新,具有原始性创新或特大集成创新成果,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特别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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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等奖: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
(三)二等奖: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并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重要作用的;
(四)三等奖: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一定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重要作用的。
第十六条 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评审标准如下:
(一)一等奖:有突破性技术创新,原始创新特别突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显著优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者产品,并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特别重大技术发明;
(二)二等奖: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独特,主要技术上有重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已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三)三等奖: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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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主要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第三章 申报条件和要求
第十七条 凡具备第十三条规定之一的,均可申报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凡具备第十四条规定的,均可申报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
第十 申报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见附件1),并附以下文件:
(一)技术评价证明:具有申报项目所在单位的评审验收文件。申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应具备中国交建及有关部委科技主管部门的有关验收(评审、鉴定)证书或其他第三者出具的权威性的证明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
(二)由中国交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财务部门盖章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或由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应用单位(处级以上单位或机构)盖章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
(三)整体技术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的综合应用情况及应用效果报告,并加附实际应用的现场照片,必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各类知识产权证明;
(五)有关技术资料: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报告、试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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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报告、图纸、技术文件、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或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等。技术资料应与提交验收或(评审、鉴定)证书的技术资料一致;
(六)项目或项目包含的主要内容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以及知识产权、人员、单位排名不存在纠纷等的承诺书,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七)报送份数:
1.推荐书及有关技术资料一式3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见附件3)一式35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第十九条 申报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必须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推荐书》(见附件2),并附以下文件:
(一)《知识产权证明》,指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和权利要求书首页(必须提供)。其他授权的辅助知识产权证明,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知识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二)技术评价证明:具有申报项目所在单位的评审或验收文件。申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应具备中国交建及有关部委科技主管部门的有关验收(评审、鉴定)证书或其他第三者出具的权威性的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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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由中国交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财务部门盖章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或由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应用单位(处级以上单位或机构)盖章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
(四)整体技术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的综合应用情况及应用效果报告,并加附实际应用的现场照片,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有关技术资料: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报告、试验(实验)报告、图纸、技术文件、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或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等,技术资料应与提交验收或(评审、鉴定)证书的技术资料一致;
(六)项目或项目包含的主要内容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以及知识产权、人员、单位排名不存在纠纷等的承诺书,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七)报送份数:
1.推荐书及有关技术资料一式3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中国交建技术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见附件3)一式35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第二十条 申报的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项目应是近三年内(日历年)完成并通过验收、评审或鉴定的科技类项目。
第二十一条 已获得国家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或经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再申报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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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已获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励后又改进的项目及申报成果经评审未获奖励的项目,必须在结构性能、原材料、技术、工艺方法等方面比原成果在科技创新方面有明显改进和实质性突破的,方可再次申报。
第二十三条 凡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存在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参加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对该项目完成做出重要贡献的主要人员。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是指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该项目研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的过程中提供技术、资金、人员和设备等条件,对该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配合作用的单位。
第二十六条 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应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并应与验收或评审(鉴定)证书内的名单一致。特等奖每项授奖人数和单位不限,每年由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成果情况研究确定。一等奖每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每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三等奖每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5个。
第二十七条 申报技术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按照贡献大小排序。技术发明奖的一等奖每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每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三等奖每项授奖人数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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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第二十 申报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由中国交建各单位推荐。科学技术部对申报项目的文档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凡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规定者,将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可以要求推荐单位、主要完成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评审。
第四章 评审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均由中国交建专家委员会的相应人员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按专业需要从中国交建专家委员会成员和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一)负责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二)对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三)对完善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十条 对参加评审的项目,从评审委员会委员中确定2名预审专家,在评审会前审阅有关申报项目的材料,写出书面评审意见以及是否要求申报单位前来评审现场进行答辩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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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并按本办法第十五、十六条的规定提出奖励等级的建议。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评委应回避与本人和所在单位有关的候选项目的评审工作。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进行评审。由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依照上述标准评审。必要时,要求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在评审会上介绍该项目的主要技术原理和关键技术措施及主要技术成果,并对评审专家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评审专家将评审结果向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汇报,并进行质疑和讨论,然后由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并须有全体评委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参加,会议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第三十三条 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通过标准:对评审项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特等奖和一等奖项目须经参加投票的评审委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二、三等奖项目须经参加投票的专家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对被评审的候选项目进行全面、认真、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提出的评价意见负责。评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保守被评审成果的技术秘密。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可以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最终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声明保留并记录在案。
第三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做出认定科学技术成果的结论,提出获奖项目和奖励种类及等级的建议(《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评审意见表》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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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科学技术部对评审委员会做出的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的获奖项目、奖励种类和等级的决议进行整理,作为初步奖励结果在中国交建网站和《交通建设报》公布,进入20天的公示期。公示期后,科学技术部将征求的异议情况及处理结果整理后报中国交建分管副总裁审核后,报中国交建总裁最终审批。
第五章 异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获奖项目自公告之日起异议期为20天。有异议者,应在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部提出,如无异议,异议期满,当即生效。
第三十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写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如需保密应注明),如实地提出申诉理由,写明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第三十九条 异议分为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凡涉及对候选人、候选单位所完成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等方面,以及申报材料不实所提的异议为实质性异议;对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其排序的异议,为非实质性异议;对评审等级的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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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科学技术部在接到异议材料后,应当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审查,如果异议内容属于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所述情况,应予受理。
第四十一条 实质性异议由科学技术部负责协调处理,由有关推荐单位协助。推荐单位接到异议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异议材料,并将调查、核实情况报送科学技术部审核。必要时,科学技术部可以组织评审委员和有关专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非实质性异议由推荐单位负责协调,并在10天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科学技术部审核。
第四十二条 对有异议的项目,科学技术部根据上报材料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请中国交建分管副总裁审定,并将决定意见通知异议方和推荐单位。
第四十三条 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异议。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承认异议内容,放弃奖励,弃奖责任由推荐单位自负。
异议处理应保护异议人的正当权益。
第六章 授奖
第四十四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经中国交建分管副总裁审定,报中国交建总裁批准后,发文公布,并由中国交建统一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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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20万元人民币;一等奖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6万元人民币;三等奖3万元人民币。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10万元人民币;三等奖6万元人民币。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奖金由获奖单位或获奖人所在单位按照上述标准经科学技术部协调后自行发放。
第四十六条 对获得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应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交建科学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2.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推荐书 3.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 4.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评审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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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 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 奖励类别
序 号 编 号
项目 名称 中文 英文 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 推荐单位 (盖章) 密 级 定 密 日 期 保密期限(年) 申报等级 主 题 词 1 学科分类 名 称 2 3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任务来源 代码 代码 代码 定密审查机构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 年 月 日 完成: 年 月 日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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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简介
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科技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及应用推广情况 - 17 -
三、项目详细内容
1.立项背景(立项时国内外科技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存在问题、立项目的)(不超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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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详细技术内容(总体思路、技术方案、实施效果) - 19 -
3.主要技术创新点(技术思路、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面)(不超过800字) - 20 -
4.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不超过2个页面) - 21 -
5.应用情况(生产、应用及推广情况,预期前景)(不超过800字) - 22 -
6.经济效益(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总投资额 年 份 累 计 新增利润 新增税收 回收期(年) 创收外汇 (美元) 节支总额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 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7 .社会效益 - 23 -
四、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奖励等级 授奖部门(单位) 本表所填科技奖励是指:1、省部级以下(不含省部级);3、地市设立的科技奖励;4、国际组织和外国设立的科技奖励;5、中国交建各单位的科技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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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毕业学校 技术职称 毕业时间 专业、专长 性 别 出生地 党 派 归国人员 所在地 排 名 民 族 国 籍 归国时间 办公电话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文化程度 最高学位 曾获奖励及荣誉称号情况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自 至 对本项目主要技术贡献:(不超过300字) 声明 本人对推荐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全部内容和材料属实,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25 -
六、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排 名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单位性质 联系电话 所 在 地 传 真 移动电话 对本项目技术创新和应用的贡献: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26 -
七、推荐单位意见
写明推荐理由,确认材料属实及建议等级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27 -
八、主要证明目录
1.应用单位目录 应用单位名称 应用单位联应用起始时间 系人及电话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使用本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万元) 已提交应用证明(√) - 28 -
2.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目录(不超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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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授权(申请)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类别 国 (区) 别 申 请 号 授 权 号 - 30 -
附件: 1.应用证明
2.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 3.知识产权证明 4.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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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填 写 说 明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适用于《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是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地填写(不要漏项)。
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不得手写),大小为A4开本竖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上下双钉,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装订后的《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不需另加封面。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按照中国交建制定的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及分类填写推荐项目所属专业评审组名称。中国交建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及分类如下:
1.港口与航道工程类;2.道路、桥梁与隧道工程类;3.机械制造类。
《奖励类别》按技术开发类和社会公益类填写相应的类别。 《序号》、《编号》由科学技术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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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人》按《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并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主课题的鉴定(验收)专家不能作为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按《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并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推荐单位》指中国交建所属的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 《推荐单位意见》由推荐单位审后填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如选“否”,请详细填写密级、定密日期、保密期限以及定密审查机构。“密级”应填经定密审查机构审定批准的密级,密级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定密日期”填写由项目完成单位拟定的并经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日期;“保密期限”应填写整数年限;“定密审查机构”指有权审定批准项目密级的上级主管部门。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学科分类与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92)》,按项目所属学科(专业)的重要程度顺序填写,最多可填写3个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由中交股份总部科技部填写。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按推荐项目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填写相应的门类。国家标准《GB4754-2002》规定国民经济行业分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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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H)批发和零售业;(I)住宿和餐饮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
《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A1.国家科技攻关计划,A2.863计划,A3.973计划,A4.其他计划;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D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D2.其他基金;
E.中国交建:指由中国交建资助的重大科技研发项目; F.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G.自选:指本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H.其它:指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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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单位委托、非职务项目。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要求不超过300个汉字。 《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通过验收、鉴定或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基本材料,应按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科学技术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及应用推广情况,简单、扼要地介绍,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三、项目详细内容
《详细内容》应当按照《中国交建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规定的栏目内容及本说明的有关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 1.《立项背景》应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 2.《详细技术内容》是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因此,凡涉及该项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一般不应采取见ⅩⅩ附件的表达形式,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应对推荐项目的总体思路、技术方案、实施效果等进行全面阐述,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1)总体思路。应简要阐述针对立项目的,利用什么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来解决什么样的技术问题,创造出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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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新成果。
(2)技术方案。应详细阐述具体技术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了哪些理论、技术和方法,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哪些关键技术,在技术上有哪些创新,取得了哪些创新成果。
(3)实施效果。应简要阐述该项技术的转化程度,应用范围及推广情况。
①技术开发类项目应突出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成果转化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对行业或集团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
②社会公益类项目应突出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推广应用程度、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意义。
3.《主要技术创新点》是推荐项目和推荐书的核心部分,也是审查项目、处理异议的关键依据。技术创新点包括技术思路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再创新等,是项目详细技术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准确、扼要地阐述。每个创新点的提出须是相对的。
4.《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应就推荐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当前的国内外最先进的同类技术以数据或图表方式进行全面比较,加以综合叙述,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改进措施。 5.《应用情况》应就推荐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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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应用前景等进行阐述。
6.《经济效益》栏中填写的数字应以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只填写已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社会公益类项目可不填此栏。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应就生产或应用该项目后产生的直接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做出简要说明,并具体列出本表所填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
7.《社会效益》是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做出说明。
四、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应填写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或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地市或中国交建所属各单位的科技奖励情况。 五、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是核实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对本项目主要技术贡献”一栏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项目做出的技术贡献,并与《主要技术创新点》栏中的内容相对应。 六、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推荐项目所列单位是否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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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在“对本项目技术创新和应用的贡献”一栏中,如实地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完成单位公章。 七、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应根据推荐项目技术创新点、技术经济指标、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确认推荐材料属实,并在推荐单位公章处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八、主要证明目录
1.《应用单位目录》指向推荐项目提供生产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等应用证明的应用单位目录,要求如实填写各栏内容,对已提交应用证明的应用单位,在“提交应用证明”栏用“√”号标出。
2.《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目录》指推荐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技术验收(评审、鉴定)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证明及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的目录。
3.《知识产权证明目录》指推荐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已授权或正在申请的知识产权证明,要求将已授权的和正在申请的内容分别列出,包括国内外专利。 附件
附件是推荐项目的证明文件和辅助评审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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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用证明》指由相关单位出具的生产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等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应用项目名称、应用单位通信地址及邮编、应用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应用的起始时间、应用的具体情况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原则上应证明该项目已正式应用一年以上,并应由出具证明的单位加盖公章。
2.《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指推荐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技术验收(评审、鉴定)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证明及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标准规范须提交相应部委或企业的标准规范编制工作大纲批复文件。
3.《知识产权证明》指国家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的授权证书和权利要求说明书等知识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4.《其他证明》指有助于评价推荐项目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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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推荐书
( 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名称 项目名称 公布名 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 项目密级 定密日期 推荐单位(盖章) 保密期限(年) 定密审查机构 主题词 1 学科分类名称 2 3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代码 代码 代码 所属国家重点发展领域 任务来源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授权发明专利(项)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 年 月 日 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 完成: 年 月 日 - 40 -
二、项目简介
(限1200字) - 41 -
三、主要技术发明
(限5页)
- 42 -
三、主要技术发明(保密要点)
(仅限涉密项目填写,限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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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三方评价
(限2页)
- 44 -
五、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 - 45 -
2.近三年直接经济效益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总投资额 年份 回收期(年) 新增利润 新增销售额 新增税收 累计 经济效益的有关说明及各栏目的计算依据(限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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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限600字) - 48 -
六、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奖励等级 授奖部门(单位) 本表所填科技奖励是指: 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设立的科技奖励; 2.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 3.国际组织和外国授予的科技奖励。 - 49 -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完成单位 通讯地址 电子信箱 毕业学校 技术职称 性 别 出 生 地 党 派 归国人员 所 在 地 排 名 民 族 国 籍 归国时间 办公电话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文化程度 最高学位 专业、专长 曾获国家科技奖励情况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自 至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限300 字): 声明: 本人严格按照《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50 -
八、主要完成单位
单位名称 第 完成单位 联系人 传 真 通讯地址 单位性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主 要 贡 献 注:1、单位性质按以下规范(连同相应的字母)填写: A.研究院所 B.大专院校 C.机关团体 D.事业 E.企业 F.个体 G.其它 2、按填报单位顺序填写,一单位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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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意见:(限600 字) 声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推荐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推荐资格条件,推荐材料全部内容属实,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被推荐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作为推荐单位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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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授权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类别 国(区)别 授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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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3.应用证明 4.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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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推荐书
填写要求
《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推荐书》是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按照推荐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的要求,如实填写。形审不合格项目退回推荐单位,不予提交评审。
《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种形式。
电子版推荐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九部分)和附件(第十部分)。书面推荐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九部分)和附件(第十部分)。主件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相关内容完全一致。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页面大小为A4(高297 毫米,宽210 毫米),主件内容所用字号应不小于5 号字,竖装,左边为装订边(便于拆装),装订后不要另外附加封面。书面推荐书一式10份,原件1 份(封面顶部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复印件9 份。
《中国交建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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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限30 字。应紧紧围绕核心发明专利的技术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主要技术发明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使用xx 研究、企业名称等字样。
2.《公布名》,限30 字。如项目名称不可直接对外公布,应在此栏填写可公布名称,并且必须提供文字说明材料供审查。不填写此栏时视为项目名称可直接公布。通用项目一般不填写此栏。
3.《主要完成人》、与《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一一对应。 4.《主要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一一对应。 5.《推荐单位》,填写推荐单位名称。
6.《项目密级》,选择经定密审查机构审定批准的密级填写。通用项目一般填写“非密”。填写密级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网络推荐,且原则上不作为通用项目提交评审。
7.《定密日期》,填写由项目完成单位拟定并经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日期。
8.《保密期限》,填写由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保密年限,应填写整数。
9.《定密审查机构》,指按照保密办法,有权审定批准项目密级的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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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 个至7 个与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分开。如不能准确表达,可不填此栏。
11.《学科分类名称》,应以项目《主要技术发明》为依据,应与《主要技术发明》所列前三项技术发明所属学科名称和顺序保持一致。最多可以填写3 个学科名称。
12.《所属国民经济行业》,选择相应门类填写。 13.《所属国家重点发展领域》,选择相应领域填写。 14.《任务来源》,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部门计划或其他。 15.《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限300 字。应按重要程度填写,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最多不超过10 项。
16.《授权发明专利(项)》,指直接支持本项目发明内容成立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目。列入计数的专利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17.《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指直接支持本项目发明内容成立的除发明专利外的其他授权知识产权数目,如授权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不含论文专著)。
18.《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发的日期;完成时间填写项目整体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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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审批或正式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限1200 字。应包含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及效益情况等。
通用项目《项目简介》根据需要,可向社会公开。
三、“主要技术发明”
《主要技术发明》,限5 页。该部分是推荐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应以核心知识产权证明为依据,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项目的立项背景,技术内容中前人没有的、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客观、详实地对比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等。
技术发明点按重要程度排序。每项技术发明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情况。核心发明点必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
增设的《保密要点》,限1 页。仅限涉密项目填写。如果有保密要点,则须填写,并由项目计划下达单位保密审查部门在书面推荐书的本页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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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三方评价”
《第三方评价》,限2 页。指除项目主要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本项目技术内容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材料,如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或者他人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点的学术性评价性意见等。
五、“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
应就本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等情况进行概述,并以列表方式说明主要应用单位情况(列表格式如下)。表中所列应用单位一般不超过15 个。
主要应用单位情况
应用单位应用技术 名称 应用的起应用单位经济、社会止时间 联系人/电效益 话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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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旁证材料。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应在获得行政审批后应用一年以上。
2.近三年直接经济效益
《近三年直接经济效益》,按表格栏目填写。
《经济效益的有关说明及各栏目的计算依据》,限400 字。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支持所填经济效益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等。
如无直接经济效益,可以不填此栏。 3.社会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限600 字。应说明本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培养人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以及项目应用推广后,本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之外产生的经济效益。
六、“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可填写的科技奖励奖项包括:(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设立的科技奖励(2)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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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和外国授予的科技奖励。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规定不能设立的部门奖励,不得填入此栏目。2000 年以前获得的部门奖励可以在《主要技术发明》中加以说明。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所列主要完成人应为中国公民,一、二等奖人数不超过6 人。前三位完成人应为所列发明专利的持有人,且投入该项目的工作量一般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其他完成人一般也应有持有知识产权(含论文专著等)。主课题的验收、鉴定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工作单位》,填写完成人报奖时所在单位。
《完成单位》,填写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此栏所填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如涉及多个单位,只填写一个单位。
《曾获国家科技奖励情况》,填写完成人曾获国家科技奖励的获奖年度、奖种、等级、项目名称、排名及证书编号等内容。如奖励较多,应优先填写与本项目有关的和获奖时间较近的奖励情况。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限300 字。应写明完成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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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发明》中所列第几项技术发明做出了创造性贡献,在本项目研发工作中投入工作量占本人工作总量的百分比,以及支持本人贡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直接支持核心发明成立的授权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该旁证材料应在附件中提供。该栏目根据需要,可向社会公开。
完成人必须在书面推荐书的本页亲笔签名,字迹清晰,不得代签或利用影印等技术模仿制作签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须提交推荐单位文字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
八、“推荐单位意见”
限600 字。推荐单位应认真审阅推荐书材料,审查完成人资格。确认推荐材料属实后,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并在书面推荐书的本页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九、“主要知识产权目录”
《主要知识产权目录》,应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技术发明点成立的知识产权(必须为已授权的),包括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所列知识产权必须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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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支撑技术发明点成立的依据,必须与本项目所列技术发明点密切相关。
2、如发明专利持有人不是项目主要完成人,属职务发明的须征得专利权所属单位的同意,非职务发明的须征得相关持有人的同意,方可在推荐材料中使用该发明专利。此类情况,须提供持有人的书面证明,作为附件的“其他证明”。
3、涉密项目,可采用其他科技所属权的认可方式。 十、附件
附件包括“知识产权证明”、“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应用证明”及“其他证明”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书面版附件
按以下顺序排列,合计不超过40 页。
(1)《知识产权证明》,指已获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包括授权专利证书和权利要求书首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知识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指验收鉴定、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批准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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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相关项目必须提交批准文件复印件。
(3)《应用证明》,指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可选择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提供。至少应有1 份是原件,且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一年以上。
(4)《其他证明》,指支持项目技术发明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以及不是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发明专利持有人出具的同意报奖证明。
2.电子版附件
电子版附件内容应与书面附件一致。以JPG 文件提交,总数不超过4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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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
(技术开发类进步奖项目和技术发明奖项目)
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单位:(单位公章) 评 价 指 标 指标含义 指项目在技术开发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并取得技术突破,掌握核心技术并进行集成创新的程度,自主创新技术在总体技术中的比重。 评价内容 技术创新程度 指与国内外最先进技术相比其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性能、技术经济指标的性状、工艺参数等)、经济(投入产出比、性能价格比、成本、先进程度 规模等)、环境、生态等指标所处的位置。 指自主研发的关键技术在市场发挥作用的情况,如:适应市场技术创新对提高需求,形成竞争实力,替代进口产品或突破技术壁垒进入国际市场竞争能力的市场等。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或形成先进技术标准的项目可酌情作用 加分。 指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包括主要完成单位通过技术转让、增收节支、提高效益、降低成本获得的新增利润、税收的金额及他人由于使用该项技术而产生的经济效益。 已获经济效益 - 65 -
指项目技术水平提高的幅度,对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解决行科技进步的推动业、区域发展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作用 优化升级,提高企业和相关行业竞争能力,实现行业或企业技术跨越和技术进步的作用。 注:1、“指标含义”栏目不打印; 2、单位公章可以一份为原件,其它可用复印件。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
(社会公益类项目)
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单位:(单位公章) 评 价 指 标 指标含义 指项目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取得的进展和创新程度,包括建立新技术、新方法、新装置,掌握新规律,及进行系统集成创新等。 评价内容 技术创新程度 技术指标的先进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方法、装置比较,其性能、性程度 状、功能参数及总体技术指标等的水平。 指项目的实用性、适用性和已经推广应用的范围。对推广、应用程度 显著促进行业标准提升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可酌情加分。 - 66 -
指项目对提高国家或行业科学研究基础建设水平和科学技术普及的贡献,或在环境、生态、资源保护与合环境、已获社会、理利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经济、生态效益 社会有序、持久发展,保证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等方面所取得的综合效益。 指项目技术水平提高的幅度,和对解决行业、区域、科技进步的推动学科发展的关键问题,实现技术跨越或技术进步,制作用 定国家、行业、企业标准,推动企业、行业或区域科技进步的作用。 注:1、“指标含义”栏目不打印; 2、单位公章可以一份为原件,其它可用复印件。
- 67 -
附件4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奖 评 审 意 见 表 项目 名称 专 家 评 审意 见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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